《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用資感生死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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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用資感生死苦為?
 
答:此第三外人問。
 
《佛地論》說︰「二乘無學盡此一身,必入永滅,與佛無異。何故引彼趣大菩提長時受苦?」
 
彼答︰「變易位中無斯苦受,斯有何過?」
 
又問︰「行苦有故,是為大過。」彼文難意,大與此同。
 
自證菩提,利樂他故。
 
即二利故,更須資生。
 
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不定二乘及八地已去菩薩。其二乘者已永斷煩惱障,其菩薩者已永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雖諸菩薩願力受生,伏煩惱種,分段之果定不能生。二乘生死非由悲願,若有惑種,生死後續,故斷種時,生死永盡。菩薩生死但由悲願,必假現惑助願方生,故伏現時,永斷生死。菩薩雖藉煩惱生死受生,不同凡夫、二乘,說現及種潤生。由起煩惱,利益有情業勢,便能感生死果;煩惱若伏,業勢便盡,故須法執助願受生。故已斷伏,無容復受當分段果。
 
既有二利之益,觀知分段報終,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入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如阿羅漢延壽之法,資現身之因,即資過去,感今身業,令業長時與果不絕。即非擇者復更生義。此或先願,後方入定,或先入定,後方發願,二理無違。但由發願入無漏定,冥資故業,令身轉變,不同小乘熏禪等法,無漏、有漏更互而起,過去之業不可更起故。如是數數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經三大劫。
 
言「勝定」者,舊云邊際第四靜慮。今雖無文定何靜慮之邊際定,四定俱得。預流果等,皆得此定,理不違故。然多第四,以殊勝故。
 
又《佛地》云︰「雖經行苦,今得如來三身功德,大喜大樂等。」乃至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