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所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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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所生支?
 
答:四、所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
 
有二如上。
 
「謂生、老死」,出體性也。
 
「是愛、取、有近所生故」,釋所生名。雖亦為前能所引得,不名引果者,如五種子不名引因,但名所引,此亦應爾。而近為前愛等生故,但名所生,不名引果。總是生、引二因之果,但近因生,為此名故。總是第一、出體釋名。
 
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變位,總名為老;身壞命終,乃名為死。
 
二、重解前生等分位。
 
謂從中有初生已後至本有中,隨命長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變位,隨多少時,心、色俱衰,總名為老;身壞命終,入滅相位,方名為死。大乘滅相在過去故,由此正死,名為死支。
 
《緣起》亦云:「有下種生、漸增生、出胎生、漸長生、成長生等五位差別。五衰名老︰鬚髮衰、身相衰、作業衰、受用衰、命根衰,壽量將盡,鄰近死故。有六種死︰一、究竟死;二、不究竟死;三、自相死;四、不究竟死分差別相;五、究竟死分差別相;六、時非時死。此取自相死,謂識離身故。」如彼經廣說。《大論》第十及八十四別別解釋,不能繁引。
 
此中,中有生支攝者,為愛潤已,有果起故。此依分位。若說識現行,當亦識所攝。五十六中說,名色、六處為引因依處,六觸、受為生因依處等。如彼廣解,於此無違。
 
八、廢立增減,釋諸妨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