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答: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四支。
問:既言內因內緣,何者是也?
答:次別解二死。
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故說為因。
此下第二、正解二死。
初、總舉生死之因緣體性得名所由;
二、「所以者何」下,外徵,釋出生死體等。
初中,先出因體,後出緣體。此則初也。
「有漏業」者,謂三界善業、欲不善業,如緣起中正感後世引、滿業是。除順現業,別助當業,皆非此攝,非是行支正感生死故。無記業亦非業攝,理如常解。無漏業中,除無分別正體、後得及此加行,唯取後得有分別者,緣事生故,至下當知。此有無漏業正感生死,故說為因。言「正感」者,顯由此故,生死相續。由此有力,生死續生,正牽生死。有漏者,異熟因攝,無漏者,如異熟因,故言正感。
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說為緣。
此釋緣體等。
此中二障,助前二業,感於生死,故說為緣,非正有力由此生故。
「煩惱障」者,謂一切潤生諸惑。取發業者,雖理無違,而今此意,取潤生者。
「所知障」者,此類雖多,但取緣佛有情起者,或取一切,如煩惱潤,至下當知。
所以者何?
自下第二、出生死體。
於中有二:初假外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