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文章索引

 
問: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
 
答:外人難︰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可言唯識非境?
 
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
 
答有二︰初云「識唯內有,境亦通外」,即境相分內是依他,外是遍計所執。
 
以非心所變法,說之為外,非體實有名外。
 
恐心內之境,濫心外之境,故但言唯識。
 
又疏所緣緣亦是外,若言唯境,恐取心外之法,故此不論。
 
所執之心亦是心外法故,是故設不慮濫,言唯境亦得,為簡外故,但言唯識。
 
或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沉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
 
一謂所執為實,二謂親取心外境,依此故言「迷執於境」。
 
此意可解。
 
此第二師解唯識,《佛地》所無。
 
為破執故,雖為愚夫,非心之理,豈佛非有?
 
即前二師許有相、見分義。
 
第三師解。
 
或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
 
真如亦是識之實性,故除識性,無別有法。
 
此中識言,亦說心所,心與心所定相應故。
 
此師不許有相、見義,唯一識性。
 
由前妄熏習力,似多分生,似有相、見。
 
即佛後得智無別相、見分。有漏善心因後得智有相、見者,有法執故。
 
佛似見、相,淨穢土等,不作二解,故非所執,餘作二解,故是所執。
 
又佛自在了妄執故,設變見、相,皆非所執,由往因中熏習力故,今果亦爾。
 
佛證諸法不可言故,餘即不爾,見、相皆執,不證不可言境故。
 
今此依餘說,故言「無別」。
 
或佛不現,餘人自見。
 
若爾,真如非妄習生,應非唯識。
 
識之實性,故言唯識,故除識性,無別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