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何故界繫,見、相許別繫,有漏、無漏必同耶?
答︰見、相雖界繫別,仍相順故。
善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緣雜引生故。蘊等同異,類此應知。不爾,應無五、十二等。
善等三性,識之相分,不必皆同,性相別故。
有漏名等,勢分轉故,不順理故,不能引相與見分必能令同。
如鼻、舌、身識,見與彼相分非必同性。
故與見分非必性同。
見、相分中,三性因緣雜引生故,不可同性;作用別故,性不可同。
如無漏緣使等,相分唯有漏;虛空等,能緣心通三性,相分唯無記;香等三境唯無記,能緣之識通三性等。若皆純種,唯一性者,三境唯無記等言,應不成失。
不可說約第八所變,唯說無記,三識所變,通三性,二境亦爾。
以三識所變,三處攝故;應言通三性,諸論無文故。
虛空、非擇,例亦應然。
故相分、見分不必同性。
性別既爾,蘊等識相,或相、見分同,或相、見分異,類此應知,亦不定故。
若相分與見分,蘊等亦同,便無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別。
既有三科別,明知相、見分等不必皆同。
《佛地論》說三身生滅門,化自他身色、俱非等,化心亦爾;三身相對四句門;生法二身攝三身門;十佛攝三身門。如彼第七。因解身土能變、所變,即釋唯識相、見異同。
上來已依略廣及位等,明能變識等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