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答: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四支。
問:彼復何須所知障助?
答:此外人問。
既由無漏資現身先業,令果長時,彼復何須所知障助,方感此果?
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
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為實有者,無有因由可能發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求可度執為先故,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說業為因,以是勝故;無明為緣,以疏遠故。非如煩惱資有漏業,但緣義同,少分相似。
又所知障障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久住。
第二又解︰此所知障障大菩提,正障智故。為永斷除此所知障,留身久住,說之為緣,為所斷緣故。
又所知障為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力。
第三又解︰此所知障能為一切有漏之依,以體寬遍。由有此障,諸俱行法不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依有漏決定非有。今既留身住,由有所知障,為於身住有大助力,說為緣也。
此中三釋,並通三乘。然八地已去,復更願資,即無初義,無漏相續不起執故,但後二義。
以上第三、問答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