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答: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四支。
問:十四、三苦分別門。
答:十一少分,壞苦所攝,十二支中,除老死一。老死位中多無樂受,十一之中非樂受無,依樂立壞,故不說彼老死支中亦為壞苦。
《大論》第十云︰「謂樂受俱行及非受俱行支一分是壞苦。」前說樂受,十支俱行,除受、老死,受不與受俱,故說受為非受俱支。
今壞苦即亦取受,故言及非受俱支。
言一分者,十二中通有苦苦、行苦性故,今除於彼,故言一分。
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一切支中有苦受故。
十二少分,苦苦所攝。有何所以?一切支中有苦受故。
彼第十云︰「謂苦受俱行支及非受俱行支一分是苦苦。」前苦受俱行中攝十一,除受,如前說。今并受亦是苦苦,故十二支。言一分者,如壞苦說。
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有漏法皆行苦故。依捨受說,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如壞苦說。
十二支全分是行苦所攝。
據實而論,諸有漏法皆行苦故。又依三受別門,約捨受說行苦,即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多分無捨故,如壞苦說。前捨受俱行,與樂受同故。
《大論》第十說︰「所有二苦支皆行苦攝。有行苦支非二支收,謂不苦樂受俱支及非受俱支一分。」與此文同。
《瑜伽》六十六說,據實有漏皆行苦攝。約相顯時,捨受位顯;與二受時,二苦相顯故。
實義如是。諸聖教中,隨彼相增,所說不定。
此約實體、相顯二位說支,實義攝苦如是。諸經論中,隨彼相增,所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