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答: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四支。
問:既異處受,云何名為不動?
答:以定住境,名為不動;非不易處受,名為不動。
《對法》雖言不可轉,令異界地受,名為不動,然約多分。除此雜修及生自在宮者,所餘凡聖皆無此事。又非異界地趣受,名不動,彼同地故。前解唯定地名不動,即通一切。若不異處受,名不動,從多分說。如地獄業不可改轉,仍許轉重為輕,阿羅漢身受,從多分說者,此亦應爾。
「淨居等」者,等取第十地大自在宮。《瑜伽》第四、《對法》第六、《十地論》等說,淨居之上有自在宮,第十地菩薩當生其處,感彼第八等。此亦凡時故業,由無漏定有資而得生彼,故致「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