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答: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四支。
問:雜五種者?
答:一雜五種者,
或名色種總攝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六處與識,總別亦然。
其名色種總攝五因,諸論皆說五蘊性故,前已引訖。
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執持,識勝;生識,處勝;觸境,觸勝;領納,受勝。故別立四。或報主,識勝;識依,處勝;受因,觸勝;受境,受勝;或愛因,受勝。故別立四。故餘想等,不別立支。由此六處名為總,攝六識界故,識支是別,意界攝故,亦由義勝,總中離別,准此亦然。
此總第一、離雜二體也。
《集論》說識亦是能引,識中業種名識支故;
二、釋妨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