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諸業習氣、二取習氣義?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末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然十二支略攝為四?
 
答: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四支。
 

文章索引

 
問:諸業習氣、二取習氣義?
 
答:頌中所言諸業習氣,即前所說二業種子;二取習氣,即前所說二障種子,俱執著故。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以上第二、解二死訖。
 
自下第三、釋本頌文,有二︰初正解,後逐難釋。此正解也。
 
頌言「諸業習氣」,即有漏、無漏二業。
 
業非一故,有身等三,故名諸業。
 
「二取習氣」,即二障種子,俱執著故,皆說名取。
 
「俱等餘文」者,等「前異熟盡」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