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九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二障見修所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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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二障見修所斷義?
 
答: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任運起者,修所斷攝。
 
明二障中,第二、見、修分別。
 
俱生、分別既通六識:分別起者,見道所斷,麤易斷故;六識之中俱生起者,修所斷之,細難斷故。
 
前言五識隨意引生即成分別,俱生之惑如五識中煩惱障說,無違理失。
 
即初地中斷五識惑,二障並得。
 
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菩薩俱斷;
 
三、約人分別。「二乘但能斷煩惱障」等,求解脫故,所知之障不障彼故。
 
菩薩俱障,二果別故。
 
由作意故,斷有先後。
 
後中定障,二乘亦斷,小故不說。
 
第四、有無漏道伏斷分別。
 
永斷二種,唯聖道能。伏二現行,通有漏道。
 
伏煩惱時,此俱法執亦不起故,名伏法執,非別起伏道。
 
或見道前加行智伏。
 
諸論或說有漏諸道不能斷種,有相縛故,麤重縛故,不證理故,無漏不爾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