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多修習
佛告阿難:「有一法,多修習已,乃至能令二法滿足。何等為一法?謂安那般那念。多修習已,能令四念處滿足;四念處滿足已,七覺分滿足;七覺分滿足已,明、解脫滿足。云何修安那般那念,四念處滿足?是比丘依止聚落,乃至如滅出息念學。阿難!如是聖弟子入息念時如入息念學,出息念時如出息念學;若長若短,一切身行覺知,入息念時如入息念學,出息念時如出息念學;身行休息入息念時,如身行休息入息念學;身行休息出息念時,如身行休息出息念學。聖弟子爾時身身觀念住,異於身者,彼亦如是隨身比思惟。
《解深密經疏》卷第八:「或於長夜,由言說勝解,樂著世間綺言說故,於內寂靜聖默然樂,不能尋思,不能比度,不能信解。
第三、賢聖默然寂靜樂喻,此即四種樂中寂靜樂也,故《喻伽》云:「第二靜慮已上諸定,尋伺止息,名寂靜樂。」諸教中說三種法能成三行:一者、身行,謂出入息成身之行,故名身行。入第四定,能滅身行。二者、語行,所謂尋伺發語之行,名為語行。第二靜慮即能除滅。大小乘教皆作此說,第二靜慮已上諸地無尋伺故,將欲發語,皆依下地尋思而說。三者、心行,謂受、想等助心之行,名為心行。若無心所,心不行故,入滅定時,能滅心行。今於此中約言行說,二定已上無尋伺故,不能發言;不發言故,名為寂靜聖默然樂。」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論曰:何以故? 釋曰:復以何義證知識不離身,但是本識?
論曰:滅心定非此識對治故。 釋曰:若人欲得寂靜住,不觀此識過失,不為對治此識故,修滅心定。故正入滅心定時,不滅此識,即說此識不離於身。
論曰:云何知然? 釋曰:如此義,云何可知?何故不言入滅心定時,實無復心?心非永滅,後時更生,故說識不離身。佛世尊說:「若人入第四定,身行則斷;若人入第二定等,言行則斷;若人入滅心定,心行則斷。」如此身行斷,身不滅,心亦應爾,但心行滅,心不滅,故說識不離身。何故不作如此說「若人執入滅心定,後出定時,心則還生,由此義故,說識不離身」?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若從此定出,識不應更生。 釋曰:若在此定,識相續斷,無復所餘故,無復從此定出及識更生義。
論曰:何以故? 釋曰:欲更引道理,以成此義。
論曰:此果報識相續已斷,若離託生時,不復得生。 釋曰:如人一期報已盡,果報識相續永斷,無還生義,識若更生,必託餘生身。若離託餘身,果報識還於本身中生,無有是處。故知入滅心定時,說識不離身,唯是本識。
論曰:若人說滅心定有心,此人所說則不成心。 釋曰:言有第六心,名為有心。約第六心說識不離身,如彼所說,則不成心。
論曰:何以故? 釋曰:欲更引道理,破第六識,立本識,明不離身。若離如前所立相本識,生起識中隨執一識,言滅心定中有,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定義不成故, 釋曰:此下以十義顯滅心定中立有心義過失。此即第一過失。心與心法未曾見其相離。如餘心法與餘心法,如想無時離受,受亦無時離想,心與心法亦爾,無時得相離。若不相離,滅受想定及滅心定悉不得成。由滅三法故,此定得成。三法既不滅,故此定不成。若人執有本識,言識不離身,則無此過。
何故餘識皆滅,此識獨不滅?修滅心定者,求得寂靜住,為對治能障寂靜住心及心法故,滅心定生;不為對治不明了本識修滅心定,故餘識滅,此識不滅。復次,此定中若離本識,餘識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