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抄》(二) - 問曰:微塵第一微細故,不得作分,無分故,無和合,此則定法,是故不得言一切空無有定法。

越南 大乘燈師

義淨三藏《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於此創與大乘燈師相見,留住一載。學梵語,習《聲論》。遂與燈師同行,取正西路。商人數百,詣中天矣。去莫訶菩提有十日在,過大山澤,路險難通。要藉多人,必無孤進。於時淨染時患,身體疲羸。求趁商徒,旋困不能及。雖可勵己求進,五裡終須百息。其時有那爛陀寺二十許僧,並燈上人,並皆前去,唯余單己,孤步險隘。日晚晡時,山賊便至。援弓大喚,來見相陵。先撮上衣,次抽下服。空有絛帶,亦並奪將。當是時也,實謂長辭人代,無諧禮謁之心;體散鋒端,不遂本求之望。」

 

答曰:若微塵是色,則應有分。何以故?一切色皆在虛空中,皆有十方。若微塵是色,則有十分,若有十分,云何是極微?若如汝說微塵無分者,則非色。何以故?出色相故。又復色名五情可得,若微塵非五情所得者,云何得知是色?是故微塵但有虛名,眼見麤色尚可破令空,何況不可見,不可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