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抄》(二) - 《攝大乘論》破細意識

謂立量云:汝所言細意識者,決非意識,極成意識不如是故,如眼等識。

經部雖立有「細意識」,即是第六別位起故。

關於《攝論》及三部《攝釋》解釋: 《攝大乘論》卷一:「若但意識變成柯羅邏等依止,此意識於母胎中有別意識起,無如此義。於母胎中二種意識一時俱起,無此義故。已變異意識不可成立為意識依止,不清淨故、長時緣境故、所緣境不可知故。若此意識已變異,是時意識成柯羅邏,為此識是一切法種子、為依止此識生餘識、為一切法種子、若汝執已變異識名一切種子識,即是阿黎耶識,汝自以別名成立謂為意識。

《攝大乘論本》卷上:「云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汙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汙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汙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釋曰:非等引地,即是欲界。沒者,死也。染汙意識,即是煩惱俱行意識。結生相續者,謂攝受自體。此染汙意識緣生有為境,於中有中滅。言和合者,識與赤白同一安危。若和合識即是意識,依此復生所餘意識,是則一時二意識轉,謂所依止和合意識及能依止所餘意識。

又和合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何以故?依染汙故,時無斷故。謂此意識,貪等煩惱所染汙,意為所依止,緣生有境故,是染汙即此為依,名依染汙。於此位中,所依異熟不容染汙,是無記故;此和合識常無間斷,任業轉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者,意識所緣,明了可得,所謂諸法;此和合識無有如是明了所緣,是故此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釋曰:非等引地,所謂欲界。沒,即是死。依中有位意者,謂依死生二有中間,中有轉心。起染汙者,與愛恚俱有顛倒故。言意識者,餘識爾時久已沒故。連持生故,名為相續。攝受生故,名為結生。此染汙意識者,緣生有故。於中有中滅者,此若不滅,無生有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者,謂此滅時,於母胎中,有異熟識與其赤白同一安危,令相和雜,成羯羅藍。如世尊說:「阿難陀!識若不入母胎者,不應和合羯羅藍,成羯羅藍之體性。」

若即意識者,謂此若非阿賴耶識。既和合已者,謂受生已。依止此識者,依異熟識。有意識轉者,有別轉識,謂與信等貪等相應,樂苦受俱分別意識後後位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者,謂異熟體有情本事不待今時加行而轉無記意識,及可了知所緣行相樂苦受等相應意識,是二意識應一身中一時而轉。然不應許,經相違故。」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論曰:於母胎中二種意識一時俱起,無此義故。

釋曰:此言證前無意識義,以二意識同性必不俱生,無並作意故。此意識託柯羅邏,與赤白和合同依止,此識有別意識生,一時俱起,此柯羅邏識不成意識。何以故?恒以染汙識為依止。此所依止識,欲等所染,緣生有境起;能依止識既是果報,但無記性所緣境又不可知,不可立為意識。若立此為意識,則無並起義;若有並起,應同了別,應同滅無。若同了別,無滅心定,以一了別心滅,一了別心在故;若同滅無,則無功用自然涅槃,以心不更起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