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觀宗 龍樹菩薩並不承許極微是常,並認為此見同於僧佉外道見解。此中可觀 龍樹菩薩所造《 大智度論》三處,分別為卷十二、卷七十、卷八十九。
如,一、《 大智度論》:卷第十二: 「復次,有有三種:一者、相待有;二者、假名有;三者、法有。
相待者,如長短、彼此等,實無長短,亦無彼此,以相待故有名。
長因短有,短亦因長;彼亦因此,此亦因彼;若在物東則以為西,在西則以為東;一物未異,而有東西之別,此皆有名而無實也。如是等,名為相待有,是中無實法,不如色、香、味、觸等。
假名有者,如酪有色、香、味、觸,四事因緣合故,假名為酪。
雖有,不同因緣法有;雖無,亦不如兔角、龜毛無,但以因緣合故,假名有酪。疊亦如是。 復次,有極微色香味觸故,有毛分,毛分因緣故有毛,毛因緣故有毳,毳因緣故有縷,縷因緣故有疊,疊因緣故有衣。若無極微色香味觸因緣,亦無毛分,毛分無故亦無毛,毛無故亦無毳,毳無故亦無縷,縷無故亦無疊,疊無故亦無衣。 問曰:亦不必一切物皆從因緣和合故有,如微塵至細故無分,無分故無和合。疊麤故可破,微塵中無分,云何可破?
答曰:至微無實,強為之名。何以故?麤細相待,因麤故有細,是細復應有細。復次,若有極微色,則有十方分;若有十方分,是不名為極微;若無十方分,則不名為色。
復次,若有極微,則應有虛空分齊;若有分者,則不名極微。 復次,若有極微,是中有色香味觸作分,色香味觸作分,是不名極微。以是推求,微塵則不可得。如經言:色若麤若細,若內若外,摠而觀之,無常無我。不言有微塵,是名分破空。」
如,二、《大智度論》卷第七十: 「何等是出沒屈申相?此中佛說,所謂神及世間常。
神者,凡夫人憶想分別,隨我心取相故,計有神。
外道說神有二種:一者、常;二者、無常。
若計神常者,常修福德,後受果報故,或由行道故,神得解脫。
若謂神無常者,為今世名利故,有所作。
常無常者,有人謂神有二種:一者、細微常住;二者、現有所作。
現有所作者,身死時無常,細神是常。
有人言:神非常非無常,常無常中俱有過。若神無常,即無罪福;若常,亦無罪福。何以故?若常,則苦樂不異。譬如虛空,雨不能濕,風日不能乾。若無常,則苦樂變異。譬如風雨,在牛皮中則爛壞。以我心故,說必有神,但非常非無常。
佛言:四種邪見皆緣五眾,但於五眾謬計為神。
神及世間者,世間有三種:一者、五眾世間;二者、眾生世間;三者、國土世間。
此中說二種世間:五眾世間、國土世間。眾生世間即是神。於世間相中,亦有四種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