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非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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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非共?
 
答:謂猛赤等,在火在人,其體各別,所依異故。
 
此顯非共。若猛赤等,體是一法,一頭在人,一頭在火,此猛赤等,可名共法,而是共有。既非共有,所依別故,依實不成。此猛赤德,在火,所依實人等異;在人,所依實火等異。非是一德,而在二邊,既無共法,故知假說亦不依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