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故種子不是自體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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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種子不是自體分攝?
 
答:「見分」恒取此為境故。
 
此護法釋。「見分」恒緣,故是「相分」;即是識體功能義分,故成「相分」。
 
「真如」亦是識之自證,應為「相分」。
 
「真如」是識實性攝故,既稱「無相」,不同「種子」。「種子」非是識實性故,故為「相分」。「真如」但是識之性攝,體實「無相」。「見分」唯不緣識自體。
 
若護月師,今解:無色界以無內身色,先厭色故,且說緣種,隱器色不論。《瑜伽》文,非盡理也。若舊相傳,護月師唯種依識「見分」而住,自證分緣,唯三分故。《瑜伽》五十一說生無色者,第八唯緣內「種子」者,依自證分所緣境說。
 
既爾,生無色不還聖者等,第八「見分」緣何為境?必不當生欲、色界故。雖當不生,許通緣故,如下當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