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十無明說為不染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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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十無明說為不染者義?
 
答:又十無明不染汙者,唯依十地修所斷說。
 
說為不染者,即《攝論本》云「法界中有十,不染汙無明」者,唯依十地修所斷說,即不說異生性是見斷故。
 
何以知者?
 
《對法》十四云「已得現觀,於彼修道位中唯修所知障對治道」等者,故不說見道所斷為十無明數。
 
以說不染故,若異生性,即便染汙。
 
由此故知,其異生性非不染汙。
 
世親又云︰「為治十無明,立十地別。」離十障外,說十無明,故十無明非即十障,彼自有二復次解十無明故。
 
然無性但有一解,亦不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