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十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明相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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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明相門?
 
答:此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
 
第三、明相。
 
云何名相?
 
即成波羅蜜多之相貌。
 
具此七義方名度故,闕者即非。
 
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
 
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
 
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
 
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
 
「一切事業」者,謂隨順度所有事業,皆應行之,成滿度故。《攝論》有六,除初種姓,即菩提心中攝故。然無性引頌亦似證有初種姓云︰「麟角喻無有,六波羅蜜多,唯我最勝尊,上品到彼岸。」然《對法》第十一「六度相」中有五︰「安住菩薩種姓,菩提心為依止,以悲導心,捨一切時所有三業。」即有五義名六度相。然《顯揚》第三亦有六義成度,然別於《攝論》,不能煩引。唯此論中具包諸論。
 
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
 
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
 
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
 
「無相智所攝受」者,即第六不執三輪清淨等。迴向最勝中,與第二別者,彼有道心,未必一切迴向菩提,此乃迴向。清淨勝中,為離二障,行於度也。不為彼雜,謂三時無悔等。
 
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
 
總結。
 
由七所攝名度,不爾即非。
 
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
 
有是非故,一一皆應四句分別。此一一自望,即種類福為四句,謂施非度,不求菩提等;是度非施,隨喜施等;亦度亦施等,可知。
 
若不約種類福,次第修者,施為三句,無是波羅蜜非施故,餘五度得為四句,前有施度得為句故。若非次第者,皆得為四句。此中有三个四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