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六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若爾,何故前言十皆迷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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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爾,何故前言十皆迷諦?
 
答:諦有事理,無相違失。又相應貪等,如次下說,亦迷苦理,故復前言十皆迷諦。此苦諦已。
 
疑及邪見親迷集等,二取、貪等,准苦應知。
 
於集、滅、道三,唯有八,中除二見故。疑及邪見、不共無明親迷集等三諦。然實有身、邊別迷三諦,以說八故,略而不論。二取、貪等,准前苦說。以二見無故,不唯親迷。
 
然瞋亦能親迷滅、道,由怖畏彼,生憎嫉故。
 
瞋亦親迷滅、道。此意顯瞋無漏緣故,迷理生故,無瞋苦、集理,故此不說,但迷無漏之諦理也,由彼親迷二諦起故。此上皆與五十八同。
 
又解︰雖親緣理,非迷理惑,不深取故。又以不緣理故,便非迷理,但以行相深遠,取者能迷於理,故見、戒取名迷理惑。
 
此解不爾,何處煩惱親緣理生,不名迷理?五十八說,瞋迷滅諦等故,言迷諦者,必是理故。前解為勝,如下忿等,迷諦同故。
 
迷諦親疏,麤相如是。
 
未盡理故,五十八說亦麤相也。
 
委細說者,貪、瞋、慢、三見、疑俱生,隨應如彼。
 
疑、三見、無明五法親迷諦理,二取疏遠,如前定說。且苦諦下貪、瞋、慢三若獨頭起,緣見生者,疏遠如前說。若此貪、慢與三法俱,瞋與疑等四俱起者,隨應如彼,亦名親迷諦。慢、貪與我見俱生,於滅、道下煩惱後起,亦名迷無漏。瞋與疑俱起,或獨起,此約數總。若數別者,除集、滅、道下二見,准前應說。若餘獨頭起貪、瞋、慢,名迷四諦事;若三見、疑俱者,亦名迷四諦理。
 
又瞋、慢可成無漏緣惑,若滅、道下無漏別緣貪,如何說成無漏緣惑?由此不說貪無漏緣,迷則可爾,是故言「隨應」。此即《大論》等所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