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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論議》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故無隨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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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藏佛教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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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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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索引
《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難陀等常徒開導依義?
問:安惠等開導依義?
問:第六意識以前五識,不以七、八為開導依?
問:六為七依?
問:八以六、七為依?
問:此中四緣、釋依體義?
問:難互相望前有依義?
問:色心無異難?
問︰八識俱時起,異類相望,不作緣。異類心所既同生,應非心所導。
問︰心、心所法雖異類相望互作緣,緣義既無差,為依亦應等。
問︰八識自類,如前眼識等為後眼識等依,何故受等不唯為後受等依,而眼識俱受得與後自俱想等為依?此何故不如著名沙門義,想望想,受望受等耶?
問︰緣闕何事?
問︰如出五位無心之時,六由七、八先有故生,何不第六以七、八為依?
問︰何時為依?過去無故。
問︰如《解深密》等,五識由意引,《大論》第三,五識引意尋求心生,《佛地經》、《莊嚴論》說,平等智初起,第八初得淨時,《攝論》依染汙,《對法》依悲願等,皆云諸識互相引生,此豈非教異類依文?今何翻解?
問:應辨正論?
問︰如上說依,遂有三種,此頌中言「依彼轉」者,約何依說?
問︰何故唯說彼初二依?
問:如是已說此識所依。所緣云何?
問:初難陀等義?
問︰若緣體為我,心所為所,何故論言但緣彼識,不言緣所?
問:火辨等解?
問:何謂妄情?
問:若爾,以何為我所境?
問:安惠說?
問:既爾,緣何說起我所?
問︰彼何故計種無別物?
問︰何故《大論》五十二、《攝論》第二皆言種別有物?
問︰前三師曰︰何故五十一、《顯揚》第十七等皆云唯有我見,不言有所?
問:護法菩薩總非前說義?
問: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
問:此緣何法?
問:何故不緣餘分?
問︰何故不但緣一受等為我?亦常、一故。
問:執彼第八是我之我義?
問:因果識所緣相?
問:既許通緣一切法者,何故此言緣彼第八?
問︰前言「緣彼」,彼即所依,如何此識緣自所依?如有後識,即緣前意,彼既極成,此亦何咎?
問:第七末那自性、行相二法?
問:第七末那相應之幾心所?
問:根本煩惱有十種,此何唯四?
問:如何此識要有我見?
問:其我所見,何見所攝?
問:若爾,何故不與我所、邊見二種互相續生?
問:何故不起疑等?
問:四種愛以為集諦,此何愛攝?
問:見、慢、愛三,如何俱起?
問:行相無違,俱起何失?
問:外人復曰︰《瑜伽論》五十八說︰「貪令心下,慢令心舉。」寧云行相互不相違?
問:此意心所唯有四耶?
問︰若爾,何故次後復說是有覆性?
問︰「餘」字既然,「及」字何用?
問:外人問此意何故無餘心所?遍行許有,其別境等,何義故無?
問︰惠緣觀察事,此識言惠俱;定緣觀察事,此俱應有定。
問:何故無隨惑?
問:彼釋「餘」義為正理?
問︰如定、變化障,硬澀無堪任,即通三性法,善中豈有惛沈性耶?
問︰不信、懈怠、惛沈,可然。或體實有,或是假有,或通諸惑一分,或是愚癡分。此中,掉舉既是貪分,如何瞋時有而言通染心?
問︰若以此五文為正者,何故《瑜伽》五十五說六法遍染,五十八說十遍染心?
問:六依何義?
問:已知說六,十遍者何?
問︰豈二惠得俱也?
問:何緣此意無餘心所?
問:且如二十二隨煩惱中,忿等十四,如文說無。別境五法及隨惑中忘念、邪欲、邪勝解三,何故此中不說隨三亦非遍也?
問:六隨煩惱遍與一切染心相應?
問:如何要有忘念等三?
問曰︰染心皆有惠,五識應有執,以有惠故。
問:又緣於內,如何起散亂?誰謂不起,如何名散亂?
問:何故無惛沈、掉舉二法?
問:若爾,何故《對法》等說五為遍也?
問:何義說十?
問:十隨煩惱,遍與一切染心相應?
問︰如疑諦理等,豈有印持耶?
問︰印是定,疑不定,相違得俱起;見是決,疑不決,相返得俱生。
問︰事決理猶豫,疑、解二俱生,事決不生疑,所緣應不一,如何得說同一所緣?
問︰若於理疑,必於事印;若於事疑,則無所印。此疑相應便無邪解,邪解之法不遍染也。
問︰於理生猶豫,事中即決定,於事生猶豫,理中決定耶?
問︰亦可事是理之事,疑事理必定。
問︰欲、解遍染心,論文何不說?
問:護法菩薩正義?
問曰︰此中所說,何假何實?
問︰如起邪惠簡擇法時,亦有愚癡,即便有二不正知耶?餘忘念等為問亦爾。
問︰異熟一切種等,既有不同,何故此識而不別說?
問:觸等五同,何故今說?
問:恒轉如流,何故不說?
問︰若爾,如欲界中不伏之修惑,與此何別?
問:末那、心所,何性所攝?
問︰上界煩惱由定力故,可名有覆,此識何為名為無記?
問:末那、心所,何地繫耶?
問:何以爾者?
問:若爾,命終心緣何以為我?
問:彼所繫者何?
問:此染汙意無始相續,何位永斷或暫斷耶?
問︰人執染二乘,所執藏識,二乘可名捨;法執染菩薩,所執藏名,菩薩應不捨。
問︰通染三乘,所執可共名藏;但染菩薩,所執獨名為藏,應設劬勞。
問:世道、出世道?
問:滅盡定中,何故不起?此染意相應煩惱,是俱生故,見所斷否?
問:於何時斷?
問:若有難言︰既有九品,應隨彼地九品道斷,許此我見有九品故。即在一界中,麤細非一類,此識既行常一類故,故與下下同時頓斷,即是一品無九品義。
問︰見道除惡趣,惡趣之果第八亦言除;所緣第八既言無,能緣此識亦應斷。
問:三位無義?
問:護法等釋,三位無染義,非體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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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頁,共 105 頁
問:何故無隨惑?
答:自下第三、何故無隨惑。根本前已說。
隨煩惱生,必依煩惱前後分位差別建立,此識恒與四煩惱俱,前後一類,分位無別,故此識俱無隨煩惱。
煩惱分位前後差別,建立隨惑。隨惑離根本,無別體故,不得並生。或無慚、無愧、不信、懈怠,論雖說實,然是根本轉變分位。如所造觸,非如長等諸形色等。雖說有體,自不能與他根本俱,隨根本後起。又且如瞋,輕微者名瞋,餘名忿等,如長等色,即於彼假,故忿等二十,不與根本俱生。此識恒與四根本俱,前後無始一類,分位無差別故,此俱無隨惑。
此師意說,隨惑皆離根本,無體,故《對法》云「忿等皆假」,此識一向非隨惑俱
。言餘染心說俱義者,約第六識及五識說,非謂此識,無分位別故。三文別者,約別義說。通不善、有覆心中,名遍染心,非但是染心,彼皆能起。
不定四中,
惡作,追悔先所造業。此識任運恒緣現境,非悔先業,故無惡作。
其文可解。
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眾緣力有時暫起。此識無始一類內執,不假外緣,故彼非有。
睡眠若起,必依身心沈重惛昧,此是內緣。
「外眾緣力」,即是病等,或涼風等
「有時暫起」,如《對法論》第一末說,即是間斷、非相續義。惡作雖亦然,而約義別說。
此第七識所藉緣少:「一類無始」,簡別不假內緣而起;又言「內執,不假外緣」而起,簡別外緣。由此緣故,無睡眠也。
尋、伺,俱依外門而轉,淺深推度,麤細發言。此識唯依內門而轉,一類執我,故非彼俱。
尋、伺二法並依外門,緣外境生故,此二多依身、語門轉故。尋則淺推,伺則深度;尋則麤發言,伺則細發語。此識唯依內門,緣內我生故。一類執我,無「淺深推度,麤細發言」,故不與彼俱。故此識俱,唯有九法。
或此師之意,其隨煩惱不遍根本,特越常倫,且如惛沈等五,染心若無,即非染心。論有誠說,遂言說彼六識中遍,遍行說通諸識,七、八應無。
解云︰不然。
遍行遍七、八,諸論說七、八,五染遍染心,何處言遍七?
若爾,五染言遍染,六識中皆有;六識起根本,應知五亦無。
汝言遍六染心,遍何位、地,說之為遍?
故知後說,於義為勝。
只如五遍染心,無此不成染,六染中文無五中惛沈等,何妨論言五遍染,七識中無?
即是六識中,除根本,餘一切染,此五皆有,無則不成染。
若互有無,如下自解。
若作此釋,前解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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