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何故無隨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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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無隨惑?
 
答:自下第三、何故無隨惑。根本前已說。
 
隨煩惱生,必依煩惱前後分位差別建立,此識恒與四煩惱俱,前後一類,分位無別,故此識俱無隨煩惱。
 
煩惱分位前後差別,建立隨惑。隨惑離根本,無別體故,不得並生。或無慚、無愧、不信、懈怠,論雖說實,然是根本轉變分位。如所造觸,非如長等諸形色等。雖說有體,自不能與他根本俱,隨根本後起。又且如瞋,輕微者名瞋,餘名忿等,如長等色,即於彼假,故忿等二十,不與根本俱生。此識恒與四根本俱,前後無始一類,分位無差別故,此俱無隨惑。
 
此師意說,隨惑皆離根本,無體,故《對法》云「忿等皆假」,此識一向非隨惑俱。言餘染心說俱義者,約第六識及五識說,非謂此識,無分位別故。三文別者,約別義說。通不善、有覆心中,名遍染心,非但是染心,彼皆能起。
 
不定四中,
 
惡作,追悔先所造業。此識任運恒緣現境,非悔先業,故無惡作。
 
其文可解。
 
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眾緣力有時暫起。此識無始一類內執,不假外緣,故彼非有。
 
睡眠若起,必依身心沈重惛昧,此是內緣。
 
「外眾緣力」,即是病等,或涼風等
 
「有時暫起」,如《對法論》第一末說,即是間斷、非相續義。惡作雖亦然,而約義別說。
 
此第七識所藉緣少:「一類無始」,簡別不假內緣而起;又言「內執,不假外緣」而起,簡別外緣。由此緣故,無睡眠也。
 
尋、伺,俱依外門而轉,淺深推度,麤細發言。此識唯依內門而轉,一類執我,故非彼俱。
 
尋、伺二法並依外門,緣外境生故,此二多依身、語門轉故。尋則淺推,伺則深度;尋則麤發言,伺則細發語。此識唯依內門,緣內我生故。一類執我,無「淺深推度,麤細發言」,故不與彼俱。故此識俱,唯有九法。
 
或此師之意,其隨煩惱不遍根本,特越常倫,且如惛沈等五,染心若無,即非染心。論有誠說,遂言說彼六識中遍,遍行說通諸識,七、八應無。
 
解云︰不然。
遍行遍七、八,諸論說七、八,五染遍染心,何處言遍七?
 
若爾,五染言遍染,六識中皆有;六識起根本,應知五亦無。
 
汝言遍六染心,遍何位、地,說之為遍?
故知後說,於義為勝。
 
只如五遍染心,無此不成染,六染中文無五中惛沈等,何妨論言五遍染,七識中無?
即是六識中,除根本,餘一切染,此五皆有,無則不成染。
 
若互有無,如下自解。
若作此釋,前解為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