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解深密》等,五識由意引,《大論》第三,五識引意尋求心生,《佛地經》、《莊嚴論》說,平等智初起,第八初得淨時,《攝論》依染汙,《對法》依悲願等,皆云諸識互相引生,此豈非教異類依文?今何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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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解深密》等,五識由意引,《大論》第三,五識引意尋求心生,《佛地經》、《莊嚴論》說,平等智初起,第八初得淨時,《攝論》依染汙,《對法》依悲願等,皆云諸識互相引生,此豈非教異類依文?今何翻解?
 
答:自下第五、諸教相違難。
然聖教中說,前六識互相引起,或第七、八依六、七生,皆依殊勝增上緣說,非等無間,故不相違。
 
此前所引,皆依殊勝增上緣中說相引生名為無間,非實是此等無間緣,故不違彼。
 
《瑜伽論》說:「若此識無間,諸識決定生,說此為彼等無間緣」,又「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意根」者,
 
八十五卷有四緣廣分別義,正與此同。
 
如《大論》第五、《顯揚》十八云,此心、心所等無間,乃至決定生。阿羅漢後心即非此緣,以不生故。率爾心後,定意識生,又五十二說「又此六識等,名意根等」,皆諸識相望為緣,何故今時別識不為緣也?
 
言總意別,亦不相違。
 
彼論言總,遍於六識,意乃別說。
 
六識自類各各相望,亦不違理。
 
即總意言:若諸識生,意取決定識,不取一切。
 
今總言故,諸識生等,如《攝論》第一云「一法未達未遍知」意。
 
故自類依,深契教理。
 
第三、結正。
 
故知八識自類為依,深契教理,並無違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