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因果識所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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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因果識所緣相?
 
答: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知諸有情勝解差別,示現種種佛影像故。
 
自下第二、正解因果識所緣相。
 
未起對治,斷其我執,名「未轉依,唯緣藏識」。即除四人,此應分別。
 
初地已去,既轉依已,入無漏心,亦緣真如及餘一切法。
 
二乘無學等,唯緣異熟識。
 
《佛地經》說,證得十種平等性故。彼論第五乃有三說,此第三評家義。
 
「十種平等」者:
 
一、諸相增上喜愛;
 
二、一切領受緣起;
 
三、遠離異相非相;
 
四、弘濟大慈;
 
五、無待大悲;
 
六、隨諸有情所樂示現;
 
七、一切有情敬受所說;
 
八、世間寂靜皆同一味;
 
九、世間諸法苦樂一味;
 
十、修殖無量功德究竟。
 
廣如彼說。「知諸有情勝解」等,亦如彼解。即知十地有情勝解意樂差別,能現受用身之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