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三位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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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三位無義?
 
答:下明「三位無」義,為體為義,餘如《樞要》。
 
此中有義:末那唯有煩惱障俱,聖教皆言三位無故,
 
下更諍也。
 
安惠等云,三位體無,此識俱時,唯有人執,無有法執。
 
《對法》等說,三位無故。若此俱有法執,應言三位有。准此師計,即成佛時無第七識,餘七識成佛。
 
又說四惑恒相應故,
 
《顯揚》第一說,四惑俱,故無法執,不言淨位有此識故。
 
然今此論不依《佛地》、無性《攝論》為證義文,本經本論不言七識有淨,亦通無漏故。
 
又說為識雜染依故。
 
《攝論》第一論本不言為淨依,故無淨第七、法執第七,滅定、聖道、無學三位無第七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