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空性不可成為逃避
論空性不可成為逃避
成唯識論科判(卷十)
成唯識論科判(卷十)
《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卷三十四

《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卷三十四

《中觀正理廣論・以此為燈》的第三十四卷,即附錄十五:觀名義以此為燈——梵漢對勘與翻譯演變。 佛法傳入漢地,經歷了從「格義」到「舊譯」(羅什)再到「新譯」(玄奘、義淨)乃至「後譯」(宋代)的漫長過程。本論所依據的五部底本,恰好跨越了這幾個關鍵時期。本卷將透過對核心梵文術語(Sanskrit Terms)在不同譯本中的對勘,揭示中觀思想在漢語語境下的微妙演變與精確定義。

《唯識抄》

《唯識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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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抄》(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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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抄》(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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