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鈔》題解(附現代繁體中文版)

法相宗沙門良遍(良遍法師)之生平與傳承脈絡、以及 **《二卷鈔》內容架構筆記** 之初步整理,採學術梳理與筆記體例。

一、良遍生平與傳承脈絡

一、法脈所屬 良遍為法相宗(唯識宗)僧人,屬慈恩窺基系傳承之支流。 法相宗史脈云:
玄奘 → 窺基(慈恩大師) → 圓測(北塔)與 基系諸弟子 → 唯識宗諸學系傳承
良遍承基門教學系,立論風格重於師註,善於會通、條析、分章、對勘經論
二、時代定位 大約活動於唐代中後期(年代文獻略散),處於唯識學經玄奘—窺基體系成熟後之整理期。 此時法相宗講學方向多進入:
  • 三性、三無性、五位百法等體系之科段判釋
  • 唯識與般若/中觀之理論界面釐定
  • 對諸注疏作精密條章式訓詁教義互證
良遍之定位即屬此種學風——法相宗系統化註疏整理與教義詮釋學者
三、學風特質
  • 以語義精密、注重章段結構法聞名
  • 文義分判、名相釋義、義理串修
  • 亦具有中觀–唯識對讀視角,非死守義理
四、作品 目前傳為其作之核心為:
  • 《二卷鈔》(對法相宗義理綱要之鈔疏)

二、《二卷鈔》內容架構筆記(綱要整理)

云:此為初步學術筆記,後可逐段精讀整理成章—節—句—名相表中日藏/梵對勘

(一)全書性質

  • 鈔本性質:以《大乘法相義》等唯識綱領文為底本
  • 目的:為學唯識者建立名義提綱、修證次第與觀行路徑
  • 體例:科段分判、逐句會通、依三性—三無性—百法—識論展開

(二)全書結構(概要)

第一卷:唯識根本綱領、三性三無性、百法門

一、破外境成唯識 二、明三性(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 三、立三無性(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四、百法分位(心、心所、色法、心不相應行、無為) 五、識體與轉變(八識—四智—識轉與依他圓成實)
特色:以體為宗,義理內證為旨,科簡精練。

第二卷:行門、修證次第、二諦對勘、心行路徑

一、唯識行門與觀心次第 二、界—行—果三重開示 三、二諦(世俗/勝義)與唯識論之契入 四、破二乘執、辨空有差別 五、轉識成智、地次第與菩薩行綱要
特色:偏行門、證悟、心性開顯與佛果論

三、義理重點摘要

  • 唯識之宗旨:破外境、顯唯識、入圓成實
  • 三性為宗骨、三無性為證門
  • 百法為識心結構圖像
  • 行證重「轉識成智」、「二諦圓融」、「中道唯識」
  • 唯識–般若–中觀交涉意識,非純閉鎖體系
 

二卷鈔(現代繁體中文版)

《大正藏》第71卷 No.2314
No.2314

二卷鈔上

法相宗沙門良遍 草
凡我宗之立意,建立法門,其義門區分繁多。茲暫且就「唯識」、「三性」、「百法」、「四緣」、「四分」、「種子」、「五性」、「作業受果」、「五位修行」等,依其形貌記述說明。
首先,一切諸法皆不離我心。大海、江河、須彌、鐵圍,乃至未曾知曉的他方世界、淨土、菩提,甚至連「一實真如」的妙理,全都存於我心之內。何況是我身的頭目手足、衣服飲食等呢?認為事物存在於心之外,即是迷亂。正因此迷亂,故無始以來,我等便成了輪迴生死之身。若能了知諸法不離於心,則生死輪迴永斷,無有不至「無上覺王」之位者。
是故,凡人們認為存在於心外的萬物形相,悉皆是體性全無之法。執著心為實有,亦是迷亂,此乃因執著心而將其置於心外之故。執著空為實有,亦是迷亂,此乃因見到心外有空相之故。
所以,若任由「心外實有」的感覺持續,則迷亂不絕。縱使偶有不起之時,五識暫滅而現相,然色、心、有、無,皆悉非真實之法。滅除此等偏邪之相,發起不思議之智,於內心覺悟此「一心」,是名「唯識」之真實觀。
此觀分五重。
其第一,「遣虛存實唯識」者,乃謂此不思議的一心之中,有性有相。
「性」,即是真如妙理,是名「圓成實性」。因其圓滿成就、本來凝然不動故。
「相」,即是有為諸法,是名「依他起性」(原文為依他起生)。因其乃於真如之上,依託他緣而假現之相故。所謂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乃至內心、資財、舍宅、田園、山林、河海等皆是。
對此假相不能覺悟,而認定其「必定實有」,當下顯現的此「實有」之影像,是名「遍計所執」。此乃體性全無之法,亦即前述心外的偏邪形相。因其為「普遍計度、虛妄思量」的迷心所執著之故,故名「遍計所執」。
譬如見繩誤以為蛇時,便有三重事物:
  1. 繩的本性是「藁」(稻草)。
  2. 在藁之上,以手足(喻眾緣)為緣而假現的「形狀」(繩)。
  3. 其形狀極似於蛇,故人誤以為蛇。
    其「蛇」的形相,僅存於錯覺者心中的影像,體性全無。
    (喻)彼「蛇」之形相(遍計所執),雖依緣而起,看似假有,實無體性。真實之性乃是「藁」(圓成實性)。蛇、繩之「相」(依他起)雖假有,然「藁」之體(圓成實性)作為繩之本性,乃是實有。
圓成之理,猶如彼藁。依他諸法,猶如彼繩。遍計所執,猶如彼蛇(原文為「クチナワ」,古語,意指蛇)。
此中,「依他起」之樣貌,應特別懸於心,善加思惟勘破。世間所有之物,其色、形、香、味,乃至人心,皆如夢、幻、露、電般,虛幻假有。因為一切事物皆無法自然存有,悉待眾緣而生故。
是故,青色亦僅「似青」,非「實青」;黃色亦僅「似黃」,非「實黃」。一切皆然。凡夫之心拙劣,僅思此等為真實有物。由此謬誤而生起事端,致使貪欲、嗔恚、我慢、疑惑隨之而起。若能善思此理,自能了知「遍計所執」體性本空,亦能悟得「圓成實性」真實不虛,諸煩惱惡業亦將殄滅消失。是名「遣虛存實唯識」。
其餘四重,於此略過,可參閱他部鈔疏。
今此「遍計」、「依他」、「圓成」,即稱「三性」法門。
此三性若詳細展開,即有「百法」及「二無我」。「百法」者,「依他起性」具足有九十四法,「圓成實性」有六種無為法,合稱百法。「二無我」者,乃言「遍計所執」為空,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人無我);二、「法無我」。
「依他」之九十四法者:「心王」有八;「心所」有六位,詳開為五十一心所;「色法」有十一;「不相應行法」有二十四。合為九十四法。
其「心王」八者:
  1. 眼識:見色之心。
  2. 耳識:聞聲之心。
  3. 鼻識:嗅香之心。
  4. 舌識:知味之心。
  5. 身識:覺身所觸,知冷、熱、和、粗之心。
  6. 意識:能思案萬般見聞,乃至不見不聞之事,遍緣無邊法界之心。
  7. 末那識:凡夫心底常時混濁。縱前六識清淨生起之時,然「我身」、「我物」之差別執著亦不失。心中深處總如醉酒一般,即因此末那識而有。
  8. 阿賴耶識:此乃一切諸法之根本。是攝持諸法「種子」之心。若無此心,諸法種子將由誰持?若無所持攝,諸法種子即滅。若無種子,諸法何由而生?前七識皆無持種之能。此中道理教文,暫且略過。
此八識中,前六識有不起之時,其狀態亦各不相同。
暫舉一例:人熟睡作夢時,眼、耳、鼻、舌、身等五識皆不起。夢中以為有見、聞、嚐,皆是第六意識之分別,非五識生起。
若沉睡至無夢,則意識亦滅,唯彼末那識、阿賴耶識仍存。是故,此二心無論何時,無有不起。生時、死時、覺時、睡時,長時相續不絕。
然此二心(末那、阿賴耶)之存在,極難了知。其中,阿賴耶識尤其甚深。是故,小乘淺近教法中,不說此識。唯於《華嚴》、《深密》、《楞伽》、《厚嚴》等經,及《瑜伽》、《顯揚》、《集量》、《唯識》、《十地》等論中方說之。
總之,此八識乃心中之根本,故名「心王」。此八王有諸多眷屬,是名「心所」。具足應名「心所有法」,略稱心所。此亦同為心,然其狀態種種細微,故為心之眷屬。
心所分六位:
  1. 遍行:有五種。此五雖各異,然遍於一切心起時,必定相應,故名遍行。
  2. 別境:亦有五種。此五各緣「別」異之「境」,故名別境。「境」者,心所知之法;「緣」者,認知事物之意。
  3. :有十一種。凡論色心諸法之性,*亦有三性:善性、不善性、無記性。無記,謂非善非惡之性。*此十一心所,其性必善,故名善。
  4. 煩惱:有六種。詳開為十種。此十能「煩」擾「惱」亂有情身心,故名煩惱。
  5. 隨煩惱:有二十種。此二十乃煩惱之等流種類,故名隨煩惱。
  6. 不定:有四種。此四者,其善惡等性、所在之處、與心王相俱之貌,皆不定,故名不定。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合為五十一心所。其名稱皆如《百法論》所說。
(遍行五所):
  • 作意:警覺心,令心生起。
  • :令心能觸及所應知之事。
  • :領納樂、苦,或心中愁、喜,乃至非苦非樂等事,於心受取。
  • :能取像,了知辨別事物形貌,並說其種種名稱。
  • 思:造作心,令心造作善、惡或無記之業。
    是為遍行五種。
(別境五所):
  • :對善、惡、無記等事,生希望之心。
  • 勝解:於一切事,堅決印持,思惟決定。
  • :於曾習之事,內心明記不忘。
  • 三摩地(定):令心住於一處,專注於所欲知之事,不令散亂。亦名「定心所」。
  • 慧:於所欲知之事,能簡擇辨別其德失,斷除疑惑。此即是智。
    是為別境五種。
    (此遍行、別境)十種心所,有時為善,有時不善,有時無記,其性不定。(應為:遍行五所通一切性,別境五所亦通一切性,然遍行通一切心,別境則未必。)
(善十一所):
  • :世間常言之「起信」即是。對尊貴殊勝之事,深心忍可、仰願,清淨之心。
  • 精進:修善法時,勇猛清淨之心。
  • :於己、於法而感羞恥,不作諸罪之心。
  • :於世間(他人)而感羞恥,不作諸罪。
  • 無貪:於諸事物,無有貪著之心。
  • 無嗔:雖遇違逆之事,亦無嗔恚之心。
  • 無癡:於萬事之理明了,無愚癡之心。
  • 輕安:身心感覺安穩、愉悅之心。此心所非恆常生起,乃入定時起。
  • 不放逸:防範罪惡、修習善法之心。世間恣意作罪者,謂之放逸人。此與彼相反,特指恐懼罪業、勤作功德之心。
  • 行捨:令心平等正直之心。
  • 不害:哀愍他人之心。
  • 慈悲者,即「無嗔」與「不害」也。無嗔是慈,不害是悲。
    善十一所即是。凡此善心起時,此十(除輕安外)必定皆起。若得定之人,輕安亦起,故十一法皆起。
(煩惱六所):
  • :貪著萬物之心。
  • :遇違逆事,必生嗔怒。
  • :恃己凌他,輕蔑他人之心。
  • 無明:亦名癡。於萬事之理闇昧之心。
  • :於何事之理皆不能思惟決定,猶豫之心。
  • 不正見:堅執邪僻之事理,不知真實道理之心。(論中或作「惡見」)
    煩惱六所即是。
此(不正見)可開為五種,即五見:
  1. 薩迦耶見:即我執。執著我身、人身、我物、人物,嚴格區分之心。
  2. 邊執見(略稱邊見):或思我身恆常不滅,或思我身死後永斷之心。
  3. 邪見:認為無罪、無功德、無地獄餓鬼畜生之果報,亦無人間天上淨土菩提之果報。此即誹謗三寶之心。
  4. 見取見(略稱見取):執著前述諸邪見,以為是微妙之心;或認為持邪見者,是殊勝之人。
  5. 戒禁取見(略稱戒取):執著外道所立之戒律,以為是殊勝禁戒;或尊崇說此戒者,守持其戒,徒然苦行其身。世謂「外道苦行」即是。
    如是開展,即成十煩惱。
(隨煩惱二十所):
  • 忿:發怒,乃至持杖欲打人般之嗔心。
  • :怨恨他人之心。懷恨之人,無法忍耐,內心常惱。
  • :因忿恨而生乖戾,心中常不安,險惡、鄙俗、暴戾、狠毒之心。
  • :恐失名利,而隱藏所作罪行之心。隱罪之人,後必悔恨。
  • :為得名利,心懷異謀,顯現虛假德行之偽心。世謂「誑惑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為蒙蔽、迷惑他人,隨時隨事,矯設方便,以取悅人心,或隱藏己過。世謂「諂曲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自認優越,因而高傲自滿之心。
  • :無哀愍心,冷酷無情。世謂「無慈悲心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為求己身名利,見聞他人榮達,深生嫉妒,內心不安。
  • :執著財寶,不肯施人,唯思積聚之心。世謂「慳貪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無慚:於己不恥,輕忽善根,造作諸罪之心。
  • 無愧:於世不恥,崇尚諸罪之心。世謂「無恥之人」,即無慚、無愧增盛者。
  • 不信:雖見聞尊貴殊勝之事,亦無忍可仰願,心生穢濁。此類人多懈怠。
  • 懈怠:於諸善事,懈怠懶惰之心。此類人亦多不信。
  • 放逸:無防罪修善之心,恣意造罪。
  • 惛沈:心識沉重、昏昧。
  • 掉舉:心識躁動、不安。
  • 失念:忘失事物之心。此類人多散亂。
  • 不正知:於所應知之事,謬誤了知。
  • 心亂(散亂):心神馳散、紊亂。亦名散亂心所。
    隨煩惱二十所即是。
    (此中,「無明」與「惛沈」相似難辨。無明是闇昧迷惘,非沉重昏昧;惛沈非僅闇昧,且是沉重。「掉舉」與「散亂」亦難辨。掉舉,如對一事而心神躁動;散亂,乃心意馳散於多事而紊亂。)
今此煩惱(根本煩惱與隨煩惱),其性必為「染污」。染污者,即「不善」及「有覆無記」。「不善」即是惡。「有覆」者,雖非至惡,然是混濁。此二性皆是穢污之性,故名染污性法。
(不定四所):
  • 睡眠:令心闇昧狹隘,令身不得自在。人睡眠時,即此心所生起。
  • 惡作(悔):追悔已作或未作之事。(原文「惡カヽル故ニ。又名悔心所。」意指因追悔惡事,故亦名悔。)
  • :於欲言說之事,粗略推度思量之心。
  • 伺:於欲言說之事,深入*推度思量之心。
    不定四所即是。
五十一心所之相貌,大致如是。
今此五十一心所,皆為心王眷屬,故隨從於八識心王。
  • 眼識:有三十四心所相應。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中之貪嗔癡、隨煩惱中之(小隨)無慚、無愧、(中隨)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大隨)失念、不正知、心亂。(此處原文有誤,大隨煩惱不與前五識相應。依《成唯識論》,前五識有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中貪嗔癡,及中隨二(不信、懈怠)、小隨十(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總數應為34。但原文所列大隨煩惱,應屬意識。)
  • 耳識乃至身識:皆如是。
  • 意識:五十一心所皆可相應。
  • 末那識:有十八心所相應。遍行五、別境中之慧、煩惱中之貪、慢、無明、我見(薩迦耶見)、隨煩惱中之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應為八大隨)。
  • 阿賴耶識:僅與遍行五所相應。
此等之中,若煩惱、隨煩惱生起時,相應之心王、遍行、若有之別境、若有之不定,皆悉為「染污性」。
若善心所生起時,此等諸法皆為「善性」,煩惱、隨煩惱則不起。
若煩惱、隨煩惱生起時,善心所則不起。
若為「無記」時,此等諸法皆為「無記性」。
於八識中:
  • 眼識乃至(第六)意識:此六識有時為善、有時染污、有時無記。隨時不定。
  • 末那識:恆為染污性(有覆無記)。
  • 阿賴耶識:恆為無記性(無覆無記)。
    其各自相應之心所亦復如是。
心王與心所具足之一組,稱為「一聚」。「一聚」即「一村」之意。故八識如八村之心。譬如八人之主,各具眷屬,分住八村。然則,其一村中之心王、心所,必為同性:若善皆善,若染皆染,若無記皆無記。
此中,五識與第八識,乃如實了知事物之心(現量)。(此處不精確,第八識為現量,前五識亦為現量,但末那識恆為非量)。
末那識,恆為「僻見」(非量)之心。
意識,有如實了知之時(現量、比量),亦有「僻見」(非量)之時。
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之情狀,大旨如是。
次,「色法」有十一。其名稱亦見於《百法論》。
其中,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名為「五根」。即前述眼識乃至身識所依之根。「所依根」者,謂心識了知事物時,以此為助力而能知。譬如以明亮之玉照物,能清晰見之。五根如玉,心識能知如能見,所知物如所見物。
所謂「眼識、耳識」與「眼根、耳根」,乃是別法。「識」是心法,「根」是色法。
此根,即人真實之眼、耳、鼻、舌、身。
吾人當下顯見之眼、耳等,名為「扶根」(扶塵根),彼乃色、聲、香、味、觸之類,非真實眼、耳等。
真實之眼、耳等(勝義根),乃在顯見之眼、耳深處,有清淨精妙如寶珠之物,是名「正根」(勝義根)。今言五根即是。
次,色、聲、香、味、觸,或名「五塵」,或名「五境」。乃彼五識依五根所了知之物。所謂眼識依眼根而知色。色者,青、黃、赤、白等色。耳識依耳根而知聲。乃至身識依身根而知觸。依次配對可知。
次,法處所攝色。乃彼第六意識了知無邊法界之事中,所含攝之色法。
(按:)常言之色,乃青黃赤白等。然於法門中,聲、香、味、觸,皆稱為色。其中,青黃赤白,色之義顯著,名為「顯色」。聲、香、味、觸,色之義隱微,故各立別名。
今此心王、心所、色法之中,有「實法」、有「假法」。
雖皆是「依他起」如幻之法,僅具假有之相用,然於假有中,亦有重重相用。故凡有自身「種子」之法,立為「實法」。於實法之上,分別安立,別無體性者,立為「假法」。
假法與「無法」有別。全無者,名「無法」(如遍計所執)。非實有,亦非全無,虛幻假有之物,名「假法」。前述之「遍計所執」即是無法。今言「假法」,乃依他起中分出之法,故非無法。
次,「不相應行法」二十四。亦為《百法論》所列之二十四法。是皆假法。
此二十四法所以名「不相應」者,乃因「五蘊」法門(色、受、想、行、識)中,第四「行蘊」攝諸心所及「得」、「命根」、「眾同分」等法。其中,心所與心王「相應」,即親密、共同並起之義。此「得」等二十四法,與心王「不相應」,故名不相應行法。(具足應名「心不相應行法」)
此二十四法,非心亦非色,乃色法、心法上所顯現之「義分」(分位),更無別體。故二十四法皆是假法。
例如:「得」,人言「得物」,其所得之金銀等物非「得」之正體,能得之人亦非「得」之正體,授與之人亦非「得」。能得之人與所得之物,本即存在,於其中間,安立「得」之事。是故,此為假法。
「命根」,即壽命。命亦無別體,僅是有生期間,維持一期身心之作用。
其餘「眾同分」、「異生性」等,皆同此類。
人之身心為首,乃至馬、牛、蟻、蟲(●)、食物、衣服、舍宅、田園、山河、石瓦、金銀、日月、星宿、雲霧、雨土,不限於此,一切諸物之體,若究其竟:
皆不離於「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十一色法」。
「二十四不相應」,即安立於此等之上。物有種種名稱,物有種種數目,此等皆屬不相應法。四方、四角、四季、十二時辰,皆是不相應法,更無別體。望善思惟解之。
依他起性九十四法之情狀,大致如是。
次,「圓成實性」有六,即「六無為」。六之名稱亦如《百法論》所載。
此六者,體性常住,非由他所「為作」。「為作」,即造作之義;「他」,即眾緣。
諸緣有四: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 因緣:種子為現行之緣(生現行),現行亦為種子之緣(熏種子)。此緣乃眾緣中之最親者。因之體即轉成果。其詳情,後述種子時再申。
  • 等無間緣:前心生起旋即滅時,能引起次心。後心乃緣前心而生。
  • 所緣緣:心所了知之物。心緣所知之物而生。
  • 增上緣:此外一切諸物之緣。身緣心,我緣人,人緣我。有情緣非情。非情中,舍宅山海草木等緣大地,大地緣三輪。舍宅中,椽、梁、垣、柱等眾物互為緣。山海草木中,風、雨、水、石、根、莖、枝、葉、華、果等眾物互為緣。乃至人之四肢五體萬物互為緣,無量無邊。
    如是眾緣,皆增上緣。
    凡依此等緣所生之法,皆是無常。
    「真如」常住妙理,非由此四緣造作出,故名「無為」。
然真如乃一味平等,實非有六種體性,乃依「位」(修證階段)、「義相」(其顯現之義理)而開演六無為。
  1. 虛空無為:其體性遠離諸障礙,猶如虛空,故名。
  2. 擇滅無為:依「簡擇」(智慧)之力,滅諸雜染(煩惱),究竟證會,故名。「證會」即能明了證知。
  3. 非擇滅無為:非依智慧簡擇,然真如體性本自清淨;或因緣缺時,法自然不生之理顯現,名非擇滅無為。「緣缺不生」,即事物應生而緣缺,自然不生。
  4. 不動無為:苦受、樂受滅時所顯之無為。「苦受」即身受苦,「樂受」即身受樂。此二攝於前述遍行心所中之「受」心所。
  5. 想受滅無為:想、受不起時所顯之無為。「想」即遍行中之想心所,「受」即受心所。
    (凡受心所有「五受」:憂受、苦受、喜受、樂受、捨受。「憂受」乃心中愁苦,未及身苦;「喜受」乃心中喜悅,未及身樂;「捨受」乃非苦非樂、非憂非喜時,領納事物之心。苦受、樂受如前述。今言「受不起」,乃此五受皆不起。)
  6. 真如無為:法性真實如常,故名。
    此即六無為。
此五(前五)無為,皆依「真如無為」之上而顯立。
於「真勝義」中,「真如」之名亦是假說。真實法性,不可言有,不可言空,不可言真如,因其不可思議,言語道斷故。
(今於此無為法上,亦可安立不相應行法,此亦略之。)
大致,心王八、心所五十一、色法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六,合為百法。《百法論》即羅列此百法及二無我之名。
二無我,前已略述。
「補特伽羅無我」(人無我),即空「我相」。「我相」,即「我執」當前所覺知之相。「我執」,乃執著有情(人、馬、牛等有心之物)為實有,強烈分別我、人之心。此乃邪思。
其故,所謂「人」,僅是諸色法與心法之聚合。長短、方圓、粗細皆色之類,何況青黃赤白、聲香味觸。從頭至足,從皮至骨,僅是此等聚合,此外無「人」之實體。
譬如木材聚合,名之為「家」,木材之外無「家」。人身亦如是,眾多心、色聚合之外,別無他物。如實覺悟此理,即「補特伽羅無我」。
若執此聚合之眾多色心,一一皆有定實之體,此心即「法執」。是亦邪思。
其故,此諸法皆從「因緣」生,從「增上緣」起,為「等無間緣」所引,為「所緣緣」所牽。無一法能「自我」存在,皆蒙「他」力而有。「他」即是緣。其緣亦非別物,即此諸法自身,或互為緣。
如是皆依他力而有,故無實「有」可言。譬如極貧之人,依他人之助而存活於世,實無「自我存在」可言。色心諸法亦復如是,看似有,實則無。如是宣說,即「法無我」。
若能善覺二無我,真如之理即顯。真如無相,故必觀空而顯之。然非真如之理為空。雖言非空,亦無實物可得;雖無實物可得,其性亦即真如。
所詮,「真如之理」者,僅指萬物之理真實不虛。諸法乃依理而持存,若無理,諸法焉存?是故,真如即諸法之性,此即無為、即圓成。
「依他」乃諸法之相,相即有為、即體事(事相)。其體事非真如,似有而無實體。若思此為實,執著體用,即「我」、「法」二執。除此二執,即「二無我」。是故,立二無我,乃為斷除於百法上所起之妄執。
然今觀此百法,唯識之理猶難信解。其故,所謂「識」,正指心王。然心王之外,已有心所、色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豈是「唯」一心耶?
為解此疑:
  • 心所:同為心。作為心王之伴侶,非在心王之外。
  • 色法:乃心、心所之「所變」,故不離心。
  • 不相應:乃色、心之「義分」,故不離心。
  • 無為:乃色、心、不相應之「實性」,故不離心王。
    是故,一切唯識。
其中,言「色法為心、心所之所變」者:
前述八識心王及五十一心所,一一皆有「四分」。四分者,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眼識乃至阿賴耶識皆有四分,五十一心所亦然。
此中:
  • 自證分:心之正體。
  • 餘三分(相、見、證自證):心之作用。「用」,即體所具備之功能。
  • 相分:功能中「被了知」的功能。心此物,除了知外,別無他樣。若無「所知」之物,將了知何物?是故,心體轉變而為「所知」之物。此「被知」之用,名為相分。諸色法即在此相分中。是故,色法不離心。
  • 見分:能了知此相分之作用。縱有「所知」物,若無正當「能知」之功能,何以了知?故心體轉變,生出能知事物之功能。此「能知」之用,名為見分。
  • 證自證分:能了知「自證分」之功能。
  • (而)自證分:作為心體,存於內,能知見分,亦能知證自證分。
心此物,明淨之體,譬如明鏡。故非僅能知其「用」,亦能還知其「體」。如是不思議之理,唯我宗所談。
重申譬喻:
譬如以明鏡照物之形,鏡中即現影像。其影像不離鏡外,唯因鏡體清淨,對物必照,故為「被照」之用而顯現。
其鏡光所親照者,乃鏡中「影像」(相分)。其疏照者,乃鏡外之「本體」形相(本質)。鏡光乃清淨磨亮之銅(鏡體)所具之功能(見分)。鏡體即清淨磨亮之銅(自證分)。
是故,所現影像(相分)與能照之光(見分),皆是鏡之「用」,離鏡則無體。
心識知物亦然。
  • 「所知」之物,浮於心中,是名「相分」,如鏡中影像。
  • 其相分之「本體」形相,名為「本質」。其本質亦是阿賴耶識之相分,其外更無別之本質。
  • 「能知」之用,起於心上,是名「見分」,如鏡之光。
  • 能生起此「能浮現」(相分)及「能了知」(見分)作用之時(應為「體」),名「自證分」,如鏡體之清淨銅。
暫舉一例:眼識起,緣青黃等色時,眼識之前浮現其色,是為「相分」。其色之「本質」,即第八識之相分。眼識能見此色之「用」,是為「見分」。能生起此「所見色之用」(相分)與「能見之見分」者,乃眼識之「體」,即「自證分」。
隨之相應的心所,亦皆如是。
耳識聞聲、鼻識嗅香,乃至意識思惟分別萬事時,其心王、心所之狀態亦皆如是。望次第覺察體會。
然末那、阿賴耶識了知事物之貌,尚未申說:
  • 末那識:恆向阿賴耶識之「見分」,思惟「是我、是我」,此外不了知他物。無始以來皆然。
  • 阿賴耶識:能了知種子五根器界
    • 「種子」,即諸法之種。
    • 「五根」,即色法十一中之眼、耳、鼻、舌、身。
    • 「器界」,即山河大地、舍宅田園等。
末那、阿賴耶識之四分狀態,皆悉相同。隨之相應的心所亦然。
是故,色法亦不離一心,一切唯識。
次,略說「種子」之事。
首先,種子是何物?如何生出?如何生起萬物?
所謂種子,乃色心諸法之「氣分」。
色法、心法,各有實法、假法。其中,「實法」皆由種子生,亦能「熏」種子。
「熏」,即留下自身之氣分。
留下之方式,暫舉一例:眼識生起,見色。旋即滅。滅而復生。所謂「生」,即是再見色。
如是念念生滅之間,其所知之色、能見之眼識,生起之時,必各留下氣分。所留之氣分,無論色、心,皆隱沒沉潛,其形難見。
然此落聚於阿賴耶識中之氣分,即名「種子」。
由此種子生起色心,名為「現行」。
色,由色種子而現行。必由自身氣分現行,不由他法氣分現行。
「現行」,即種子狀態時隱沒沉潛,今顯現生起之意。
如眼識般,耳識起而聞聲,乃至末那識緣阿賴耶識見分,皆如是熏習種子。
凡有為諸法,皆剎那剎那生滅。
「剎那」,即時間之極短。較髮絲斬斷更速,較電光閃爍更迅。請以時間次第流逝體會之。
逝去者即滅,名為「過去」。
來至者即生,名為「現在」。
未至者為後,名為「未來」。
何物不然?無有暫時停留而不逝者。
天地山河看似恆常,然今日已非昨日,當下已非前刻。如是次第逼觀,滅之速,無物可喻。
世間覺其長久之物尚且如此,餘物更不待言。
然雖言「滅」,看似常有之物,乃滅即同狀生。其生之速,亦如滅之速。故看似常有。
譬如雪花飄落水面,落即融,融即落。雖融,卻見水面恆有雪花。
世間人覺「無常」者,乃滅後生起遲緩,或雖即生,然非同狀,乃變異而生。
是故,「滅」之速,一切有為法皆同。
「生」之遲速,隨物不定。有永不復生者,有遲生者,有即生者。或時即生,或時遲生,隨時不定。
(然亦有)恆常剎那剎那生滅者。凡夫迷亂,以為常住,實皆無常。色、心皆然。
心中,末那、阿賴耶識,相續不斷而生。意識(與前五識)則偶起,亦有不起之時。
如是有為諸法,每滅之時,各留氣分,是謂「熏種子」。
是故,萬物皆由我身中第八阿賴耶識內,各自之氣分而起:或成心,或成家宅,或成衣服飲食,或成財寶,或成天地國土、山河草木。

二卷鈔上(終)

二卷鈔下

法相宗沙門良遍 草
阿賴耶識之種子,亦持於阿賴耶識中。然阿賴耶識乃受持種子之法,自身不熏種子。阿賴耶識之種子,乃由(前六)意識及末那識所熏。其詳情亦繁,故略之。
總之,今所言種子,乃「新熏種子」。因初熏生故,名新熏種子。
此外,尚有「本有種子」。
「本有種子」者,非初熏生。乃無始以來,法爾(自然)存於第八阿賴耶識中之氣分。
此有二類:一、「有漏」之法爾種子;二、「無漏」之法爾種子。
彼(有漏)、此(無漏)之中,皆具足色心萬差之細微種子。
今此「本有」、「新熏」之「有漏」諸種子,既是有為法,故亦剎那生滅。滅時,則各自引起後續之種子。所謂色種子滅時,唯引色種子;心種子滅時,唯引心種子。色中有多色,心中有多心,皆如是引其同類。
是故,諸法種子無有斷絕。譬如急河流淌,雖速逝,然水流相續不絕。
是故,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亦生種子。
此三者之緣(種生現、現熏種、種生種),乃因體即轉為果,其緣最親。此即前述四緣中之「因緣」。
(五性各別):
新熏、本有種子中,有(佛)種子、獨覺種子、聲聞種子、菩薩種子。(應為:本有種子中有此差別,新熏乃依後天熏習)。此即「三乘種姓」。
具足此三乘種姓與否,因人而異,種種不同:
  1. 或有眾生,僅有佛種子。此種姓者,不成聲聞,不成獨覺,直趨佛果。是名「頓教大乘」。
  2. 或有眾生,僅有獨覺種子。直成獨覺,入無餘涅槃。
  3. 或有眾生,僅有聲聞種性。此人成聲聞,入無餘涅槃。
    此二者,名「定性二乘」。
  4. 或有眾生,三乘種子悉皆具足。此人先成聲聞、獨覺,後亦成佛。是名「漸悟菩薩」(不定性)。
  5. 或有眾生,三乘種子皆無。此人永為凡夫,無有出期。是名「無性有情」。
所謂「無餘涅槃」,乃身心皆滅盡,亦不於何處復生,永遠寂滅。即有為諸法皆盡,唯餘無為常住之法性真理。聲聞、獨覺以此為殊勝,願求證得。因「寂滅為樂」,故實為殊勝之果。
若聞身心永失,便覺心細(不安),此乃凡夫心拙,為愛身貪世之煩惱所纏,故恐懼涅槃寂靜、無為常住之樂。
若能思:縱我身滅、世永絕,亦不足苦。可憂者,乃眾生利益之德永闕。是故,不願成聲聞、獨覺,唯願成佛。此即殊勝之心,亦即大菩提心。
方知,若為至淨土菩提,令身安樂、存於世間,而顯現(願生淨土),此全非真願淨土,僅是願生死輪迴。生又何為?生者必死。樂又何為?有為之樂必有盡期。
淨土之樂,異於此世之樂;菩提之果,非由「生」而至。
是故,唯應為濟度眾生,不作二乘,誓願成佛。此心即是生淨土之因。
於濟度眾生之間,捨身捨命之事,何止千萬。為眾生故,設使身智永殄,若能利益眾生,亦所願足。然若身智永殄,則利益眾生之事終不能成,故願成佛。
由此明知,無菩提心,不生淨土。
然就此而問:眾生願生淨土,豈非為安樂故?若如今日所聞,生淨土又何為?不如生於穢土,濟度眾生。於穢土濟度,豈不更勝?
答曰:誰言欣求淨土,以欲樂為本?若為欲樂而思往生,必不得生,反墮穢土,輪迴生死。因欲樂乃穢土之相,淨土之樂非(世間)愛樂故。
是故,生淨土,當依二願:
  1. 為「見佛聞法」故,願生淨土。因穢土難見佛聞法。而見佛聞法,即為利益眾生。
  2. 為「利益眾生」故,願生穢土。因淨土無受苦眾生,大悲所度之境闕如。而利益眾生,即為大菩提。
    如是發願,方為生淨土之業因。
然菩提心有..無量無邊階級,概言之,即是「慈悲正直」。我等若願,何不生於(此等)淨土?
於「五性各別」之後,略申私存(個人淺見),或有偏頗。
問:關於五性各別之義,我身豈非亦是「定性無生」(無性有情)?若然,雖願淨土菩提亦無益,終不能成。若如是疑己身,則無人能發菩提心。如何能知我身必定是可成佛之眾生?
答曰:須定五性各別之「權」(方便)、「實」(真實)。(若為實,則...)此乃濟度眾生之方便論。五性若是真實,則應迴以密意方便,勸眾生發心。此有何妨?豈能懼愚者之疑網,而不談法門之實理?
何況,能如是學習「唯識之相」,又發願欲悟者,必定是具足佛種子之眾生。其故,《深密經》言,定性(二乘)無性(有情)非此(大乘)之機,而斥之。有智之人,誰不信金言,而徒然輪迴生死?
又,讀誦《法華經》,何況能知其心意者,豈會無佛種?《法華經》與「唯識」,亦是一體。其理暫略。
種子之情狀,大旨如此。此外,尚有「業種子」、「名言種子」。
「名言種子」,即上所言之種子。善種子生善現行。
「業種子」,謂起惡心,則熏惡心種子,依此種子力,生於三惡道。發善心,則熏善心種子,依此種子力,生於人中、天上。
是故,此亦不離前述種子。然其種子所生之「果」貌,稍有不同。
三惡趣、人中、天上之「體」(果報體),即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其性無記。是故,依善業種子之力,引生「無記」之果;依惡業種子之力,亦引生「無記」之果。詳說則繁。
(轉依與四智)
有佛種子之人,修行成佛時,心識生起、覺悟開顯之貌:
能成佛之種子,亦非僅一種。其「佛性」有種種相分。
先有八識種子,諸心所種子。
(無漏)心所為二十三(應為二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心所中之睡眠、惡作,此二十八法(應為三十,六煩惱、二十隨煩惱、四不定)乃有漏所限,(無漏位無)。
(按:原文「心所ハ二十三ナリ」,後文又言「各皆二十一」,前後似有出入。依唯識教義,佛地相應心所為二十一: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此等(八識)轉依時:
  • 五識(前五識),轉名「成所作智」。
  • 意識,轉名「妙觀察智」。
  • 末那識,轉名「平等性智」。
  • 阿賴耶識,轉名「大圓鏡智」。
其故:
  • 無漏之眼識乃至身識等五識,皆善於成辦神通變化之所作,故名「成所作智」。
  • 無漏之意識,善於觀察機根,說法斷疑之用殊勝,故名「妙觀察智」。
  • 無漏之末那識,永離我執,證平等法性,故名「平等性智」。
  • 無漏之第八識,永離阿賴耶之名,能浮現影顯一切諸法,如大明鏡映現一切形像,故名「大圓鏡智」。
「識」乃心王之名,「智」乃心所中之「慧」心所。有漏位雖亦有識有智,然有漏位「識」(分別)強,故特名「八識」;無漏位「智」(決斷)強,故特名「四智」。並非無識或無餘心所。因無漏八識,一一皆有慧心所故。
此外,尚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等(無漏)種子,其性皆善。
此諸無漏種子,雖亦不離阿賴耶識,然非阿賴耶識(有漏位)所了知。
(五位修行)
無漏有「三品無漏」:下品、中品、上品。
  • 下品:即「見道」。初發無漏智,斷「麁障」(分別二障)之時。
  • 中品:即「修道」。無漏智重重生起,斷「細障」(俱生二障)之時。
  • 上品:即「佛果」。諸障斷盡,覺悟究竟之位。
    此即三品無漏。
上所言諸無漏種子,配於此三品:
  • 下品種子:妙觀察智、平等性智之種子,皆在其中。此外無他(無成所作智、大圓鏡智種子)。
  • 中品種子:亦復如是。
    (下品、中品之妙觀、平等二智,各有二十一心所。妙觀察智另有尋、伺心所,故總有二十三。(此處似指修道位,佛地則無尋伺))
  • 上品種子:有四智種子。心所皆為二十一,因佛地無尋伺故。
    五根、五境之種子亦皆具足。如來三十二相、八十隨好、無數大光明、無邊淨土等,皆悉在此內。因(佛果)不離無漏之色聲香味觸故。
    是故,紺頂金姿、丹果青蓮之莊嚴、花台玉樓之構築、八功(德水)、七重(行樹)之莊飾,皆在我心之內。何況清淨無量、微妙功德本來具足!
我身即佛,此處即淨土。作此觀想,亦無相違。
然凡夫不能善用其心。無明之迷如暗,薩迦耶見(我執)之執如膠。雖言「觀」,然不明亦不久。譬如深暗強風中,持幽微之燈而行,須臾即滅,闇昧拙劣。何況眼隔佛教、生於邊地之輩?何況地獄、餓鬼、畜生之眾生?
是故,無上大覺之種子,徒然沉埋,不能生起現行。猶如栴檀種子在土中,為種種腥臭穢物所埋,未得出生。
然若根熟時至之人,為眾生故願成佛,為菩薩故(應為:為度眾生故)願行菩薩道,此心猛利生起,寢食不忘,無有懈怠,生生世世,無有動搖。自然或自開教典,或聽人說法,彼三品無漏種子漸得潤澤萌發。猶如彼栴檀種將欲出生,蒙良雨甘露之潤。
如是,其心漸深漸堅。隨學教修行,智慧位次..第進,慈悲德行漸增。
經「一大無數劫」(第一阿僧祇劫),凡夫位之覺悟至此已極。無漏種子悉得潤澤,下品無漏(見道)將生而未生。
從初發堅固菩提心以來,至此位,名「地前菩薩」,因未至十地故。
此一大無數劫間,覺悟漸深之重重階位,謂之「三十心」。即十住、十行、十迴向。
此中,第十迴向之終,開「加行位」。亦名「四善根」:煖善根、頂善根、忍善根、世第一法。此四位亦名:明增定、明得定、印順定、無間定。
此(加行位)之外的三十心,皆名「資糧位」。因積蓄佛道資糧故。其終位(加行位)特為見道之方便,故名加行。
今此「地前」能伏多障。障者,謂「煩惱障」與「所知障」。
煩惱之貌如前述,隨煩惱亦攝於此。
「所知障」,乃於彼煩惱一一法之體性(實相)有所迷之心。此障較煩惱更難斷。然非煩惱外別有體性,僅是煩惱底層幽深之分,名所知障。
譬如夜見木樁誤以為人。不知是「樁」之心(所知障),與誤以為「人」之心(煩惱障),雖有二重,然離「思人」之心,別無「不知樁」之心。僅是「用」上迷(煩惱障)與「體」上迷(所知障)之二重。貪、嗔,乃至二十隨惑,一一皆然。
此煩惱(二障)有麁(粗)、細二類。
  • 麁者,名「分別煩惱」(及其所知障,名「分別所知障」)。
  • 細者,名「俱生煩惱」(及其所知障,名「俱生所知障」)。
    今,「俱生二障」乃於「修道」位斷。「斷」,謂無漏悟解開顯時,煩惱、所知之種子永滅。「伏」,謂種子雖未失,然依智慧力,令其現行不起。
    今言地前菩薩「伏多障」者:
  • 分別二障:於「資糧位」漸伏,於「加行位」伏盡。
  • 俱生二障:於「加行位」漸伏,然地前尚未伏盡,至「地上」(十地)方伏盡。
    「地上」,即初地以上。其貌後述。
是故,地前一大僧祇劫間,唯伏障而未斷障。
「僧祇劫」,即無數劫。
*譬如,有石廣高各八百里,以極薄極輕之天衣,偶以來拂。直至此石磨滅殆盡。其久遠,名「一大無數劫」。*地前之久即如是。
如是修行,凡夫位之覺悟至極,無漏種子遂初生起「下品現行」,此即「下品」之妙觀、平等二智。
此時,初悟真如之理,能斷「分別二S障」。是名「見道」。
此亦有重重(階段):一心見道、三心見道、十六心見道,相續而起。
此乃十地中,「初地」之始。
自此以後,名為「聖者」,名「地上菩薩」。
「十地」者: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
「初地」即始位之歡喜地。
今此十地,亦是覺悟開顯、漸近佛果之心位,重重分為十階。一一地中,皆經歷多「俱胝」(千萬)百千大劫,故雖僅言「初歡喜地」,其時亦極悠久。
「見道」雖(依所觀)分三重(或十六心),然時分極短。故出見道,入「修道」時,仍屬初地之內。
言「入修道」者,即妙觀、平等二智重重生起,此乃由「中品」無漏種子所生。其覺悟轉更明利,始斷前述之「俱生惑」。「惑」即是障。
此俱生惑,有煩惱、所知二障。
菩薩於「俱生煩惱障」,留至第十地末,成佛之時方斷。
自入修道以來,乃漸斷「俱生所知障」。
是故,出見道,仍住初地之間,亦斷俱生所知障。
從初地至二地,二地至三地,乃至九地至十地,每入次地,皆次第斷除能障彼地之俱生所知障。
如是,至第十地成佛時,則斷「佛果障」。
「佛果障」,即所殘餘之俱生所知障,及故意不斷而留存之諸俱生煩惱障。此二障善礙佛果,故正成佛時,方斷除之。
菩薩故意留存俱生煩惱至十地間不斷者:一、因此非十地之障故;二、為濟度眾生(留惑潤生)故。此外尚有他由,亦略之。
十地各有殊勝之事:各修一行(波羅蜜),各斷一障(十重障),各證一真如(十真如)。其貌亦略。
自初地至第七地末,又經「一大僧祇劫」(第二僧祇)。
自第八地至第十地末,又經「一大僧祇劫」(第三僧祇)。
地前一大僧祇,是為第一僧祇。
合稱「三僧祇修行」。
其間,無漏智亦剎那生滅,念念熏種。熏習之貌如有漏種子。
無漏心熏種子,自「見道第二念」(第二剎那)起始熏。
無始以來,為凡夫時,無「無漏新熏種子」。無漏心未起,誰能熏之?故見道最初剎那之智,偏依「法爾無漏種子」而生。其後,新熏種子生起,本有、新熏二種種子和合而生,是名「新古合生」。
新古合生非僅無漏,無始以來,有漏諸法亦然。凡一法,若本有、新熏二種種子俱足,必「新古合生」。
此三僧祇中:
  • 初僧祇(地前):唯有漏覺悟生起,無漏覺尚未開。
  • 二僧祇(初地至七地):有漏、無漏,雜糅而起。
  • 三僧祇(八地至十地):唯無漏覺相續,無有漏智間雜。
    功德念念倍增,覺悟剎那速開。初剎那較前二僧祇(總功德)增一倍,第二剎那較初剎那增一倍。「一倍」者,謂本有功德悉皆無缺,其上更增添等同原有之功德。如是,第三、第四剎那,乃至十地終剎那,次第倍倍增。
第三僧祇之末,有「相好百劫」之事。即成佛之期將近,特於百劫之間,修諸相好之業。
如是諸修行滿足之時,於「色究竟天」(有形世間之頂點)之上,更有「大自在宮」淨土,於遍滿「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之大寶蓮華王座上,入「金剛喻三摩地」(定),斷前述之佛果障。
此時,名「等覺菩薩」。受職灌頂之儀式,即在此位。
如是,佛果障速斷訖已,速入「究竟道」。
此時,一切有漏法、劣無漏法,皆悉滅盡。
是所謂依彼無始具足之「上品法爾無漏種子」,四智悉皆現行,萬德圓滿。是名為「佛」。
凡因位(修行位)之心、色、無漏法,其性皆善,不同於有漏之三性(善惡無記)交雜。
既已成佛,其身遍滿法界,諸根相好,一一無邊。此乃酬報三僧祇長劫中所修習之無邊善根故。因果之理必然,因既無邊,果亦無邊。
自此以後,不復新熏種子。唯無始來之上品法爾無漏種,及(因位所熏)下品、中品無漏種子(含本有、新熏),皆轉為上品,存於「無垢識」中。
「無垢識」,即大圓鏡智相應之心王。
  • 凡夫至第七地,名「阿賴耶識」。
  • (八地至)等覺,名「異熟識」。
  • 成佛,名「無垢識」。
    無垢識,梵語名「阿末羅識」(Amala-vijñāna)。此即八識中之第八識。
    (凡第八識有多名,阿陀那識亦此識之名。)
是故,成佛之後亦有八識,心所各二十一(如前述)。
今此心王、心所,一一皆具四分。其相分心中,有五根五境。五境之中,有如來相好莊嚴、大光明等。
此等法中,凡為「實法」者,皆一一有種子。其種子皆攝於如來無垢識中。
生時,由其一一之種子而生。既生,故亦必滅。
種子剎那生滅,現行亦剎那生滅。此乃因眾緣所造作故。
既為眾緣所作,雖是佛身,亦名「有為」。
雖號「有為」,然已離「二種生死」。
「二種生死」者:分段生死、變易生死。
  • 「分段生死」:我等凡夫所受生死。身形短暫,壽命有定限,欲求長久而不可得之果報。
  • 「變易生死」:菩薩所受生死。若思長久,則可長久,壽命無定限。然至成佛時,亦捨此身。
    佛則長離此二種生死。
    其「生」,非生死之生。生死之生,必依業力生於三界。佛身之生,乃「有為無漏」之法生起,非生三界之義。
    其「滅」,非生死之死。生死之死,乃業力盡而命終。佛身之滅,乃「有為無M漏」之剎那滅。佛之壽命無有盡期。
    此僅是法體微細之剎那生滅,故名「出離生死之佛身」。若言有生而無滅,此理不成。
是名「有為報佛」。
今此周遍法界、相好莊嚴之「有為報佛」,名「自受用身」。
既是為眾生而成之佛,利益眾生之事,無有暫止。
是故,佛濟度凡夫、二乘、地前菩薩、十地菩薩,乃至等覺。
然此周遍法界之真實(報)身,等覺菩薩猶不能見,何況未及此位之菩薩、二乘?何況我等凡夫?
故佛為令眾生得見,顯現種種身姿。
  • 其中,為我等(凡夫)所顯現者,乃「丈六佛身」,以一四天下為國土。資糧位菩薩、聲聞、獨覺亦同見此佛。是名「小化身」(或應身)。
  • 為「加行位」菩薩所顯現之身,其長雖未明言,然以三千大千世界為國土,想必極其廣大。是名「大化身」。
  • 為「初地」菩薩:以一葉廣及三千大千世界之百葉蓮華為座,顯現與此座相稱之佛身。
  • 為「二地」菩薩:以千葉蓮華為座。
  • 為「三地」菩薩:以萬葉蓮華為座。
  • 乃至「十地」菩薩:以不可說不可說葉之蓮華為座。
    其身姿亦與蓮座相稱,故次第增勝。
    此「十重佛身」,名「他受用身」。其國土皆是淨土。其廣大亦如華座,次第增廣。是故,從初地至十地,有十重淨土。
    「極樂世界」,即見為阿彌陀佛為「初地」菩薩所顯現時之國土。
如是諸法之性,即是「真如」。
如是「自受用身」中所具之無漏智慧,能與真如冥合。
此「真如」,名為「法身」。
今此法身、報身、化身,是名「三身」。「他受用身」攝於「報身」。
淨土之中,最究竟之淨土,乃「自受用淨土」。若更言其究竟,則是「法身土」。
毘盧遮那(Vairocana),即此法身。
盧舍那(Locana),即此報身。
釋迦牟尼佛,即是化身。
五位修行之貌,大致如是。
總之,三大僧祇之修行雖極久遠,然於覺悟之前,收為一剎那。若思三僧祇定然長久,此乃無明長夜未曉,堅執之夢未醒。此迷一朝醒悟,三祇即是一念,一念即是三祇。何不修行?何不證得?
此事等或有謬誤,且詞句拙劣,然既蒙垂詢,姑且如形記述。經論之文、宗家之釋,皆已省略。

二卷鈔下(終)


《二卷鈔》表格,會使內容變得難以閱讀和理解 1。
其主要的法門分類和修行架構,整理為以下數個表格,以便於您查閱和比較 2。

1. 核心教義:三性 (Three Natures)

此為唯識宗分析萬法(依他起)如何被錯誤認知(遍計所執)及其實際體性(圓成實)的框架 3。
體性 (Nature)
說明 (Explanation)
譬喻 (Analogy)
遍計所執性
虛妄的分別心所執著的、體性全無的法 5。
誤認為繩是「」 6
依他起性
依託眾緣而生起之法(如夢幻泡影) 7。
繩子本身 (由藁草製成) 8
圓成實性
諸法真實不變的體性,即「真如」妙理 9。
繩子的本質「藁草」 10

2. 百法明門 (The Hundred Dharmas)

此為對「依他起性」的詳細分類,說明一切萬法皆不出此百法,且皆不離心識 11。
類別 (Category)
總數 (Total)
包含 (Includes)
心王 (Citta)
8
八種識 (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
心所 (Caitasika)
51
六位心所 (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
色法 (Rupa)
11
五根、五境、法處所攝色
不相應行法
24
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等
無為法 (Asaṃskṛta)
6
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
總計 (Total)
100
(前四項為有為法,共94種;後一項為無為法) 13

3. 心王與心所 (Consciousnesses and Mental Factors)

表 3-1:八識心王 (Eight Consciousnesses) 14
識 (Consciousness)
主要功能
特性
1-5.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了知色、聲、香、味、觸
剎那生滅,有時不起 (如睡眠)
6. 意識
分別思量萬法 (包含見聞與未見聞)
有時不起 (如無夢熟睡)
7. 末那識
恆審思量,執第八識為「我」
恆時染污,無始相續
8. 阿賴耶識
諸法根本,攝持「種子」、五根、器界
恆時無記,無始相續
表 3-2:五十一心所 (Fifty-one Mental Factors) (概覽) 17
類別 (Category)
數量 (Count)
包含 (Includes)
1. 遍行
5
作意、觸、受、想、思
2. 別境
5
欲、勝解、念、三摩地 (定)、慧
3.
11
信、精進、慚、愧、無貪、無嗔、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4. 根本煩惱
6
貪、嗔、慢、無明 (癡)、疑、不正見
5. 隨煩惱
20
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 (小隨10);無慚、無愧 (中隨2);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 (大隨8)
6. 不定
4
睡眠、惡作 (悔)、尋、伺

4. 核心觀念 (Core Concepts)

觀念 (Concept)
說明 (Description)
二無我 18
補特伽羅無我 (人無我):人只是色心聚合,無實體「我」19。  法無我:諸法皆依緣而生,無獨立實體 20。
四分 21
心識的作用分為四部分: 1. 相分 (所知,如鏡中影像) 22  2. 見分 (能知,如鏡之光) 23  3. 自證分 (能知「見分」的心體,如鏡體) 24  4. 證自證分 (能知「自證分」的作用) 25
種子 26
儲存於阿賴耶識中、能生起萬法 (現行) 的氣分 (潛能) 27。 本有種子 (無始法爾具有) 28與 新熏種子 (由現行熏習而來) 29。

5. 修行道次第 (The Path of Practice)

表 5-1:五性各別 (Five Natures) 30
種姓 (Nature)
說明 (Description)
1. 菩薩 (頓教/漸悟)
具佛種子,必定成佛 32。
2. 獨覺 (定性二乘)
僅具獨覺種子,證獨覺果 33。
3. 聲聞 (定性二乘)
僅具聲聞種子,證阿羅漢 34。
4. 不定性
具三乘種子,遇緣而定 35。
5. 無性有情
無三乘無漏種子,永為凡夫 36。
表 5-2:五位修行 (Five Stages of Practice) 37
階位 (Stage)
名稱 (Name)
時劫 (Duration)
主要任務
1
資糧位
第一阿僧祇劫 (地前) 39
積集福慧資糧,修十住、十行、十迴向 40。
2
加行位
(第一僧祇劫末) 41
修四善根 (煖、頂、忍、世第一法),伏分別二障 42。
3
見道位
(第二僧祇劫始) 43
登初地 (歡喜地),初發無漏智,斷分別二障 44。
4
修道位
第二至第三僧祇劫 45
登二地至十地,漸斷俱生所知障 46。 (菩薩為度眾,不斷俱生煩惱障 47)
5
究竟位
(第三僧祇劫滿) 48
證佛果,斷盡二障,轉八識成四智 49。

6. 佛果 (Buddhahood)

表 6-1:轉識成智 (Transformation of Consciousness into Wisdom) 50
智慧 (Wisdom)
說明 (Description)
由何轉得 (Transformed From)
1. 成所作智
成辦神通變化等利生事業 52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2. 妙觀察智
善觀機根,說法斷疑 53
第六意識
3. 平等性智
證諸法平等,永離我執 54
第七末那識
4. 大圓鏡智
顯現萬法如大明鏡,持無漏種 55
第八阿賴耶識 (轉為無垢識)
表 6-2:三身 (Trikaya / Three Bodies) 56
身 (Body)
說明 (Description)
對應 (Example)
1. 法身
諸法實性 (真如) 58
毘盧遮那 (Vairocana)
2. 報身
圓滿修行所感之身 (含自受用、他受用) 59
盧舍那 (Locana)
3. 化身/應身
隨眾生機緣顯現之身 (如丈六佛身) 60
釋迦牟尼 (Sakyamuni)
以下是「五十一心所」的詳細分類,以及「四緣」、「二障」等重要法門的表格整理。

7. 五十一心所 (Caitasika) 詳解

此為「表 3-2」的詳細展開,說明與心王相應的 51 種心理作用 1。
表 7-1:遍行心所 (5 種) (恆常與八識心王相應)
心所 (Mental Factor)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作意
警覺心,令心生起 2。
令心能觸及所應知之事 3。
領納樂、苦,或心中愁、喜,乃至非苦非樂等,於心受取 4。
能取像,了知辨別事物形貌,並說其種種名稱 5。
造作心,令心造作善、惡或無記之業 6。
表 7-2:別境心所 (5 種) (對各自的特定境界生起)
心所 (Mental Factor)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對善、惡、無記等事,生希望之心 7。
勝解
於一切事,堅決印持,思惟決定 8。
於曾習之事,內心明記不忘 9。
三摩地 (定)
令心專注於所欲知之事,不令散亂 10。
能簡擇辨別事物德失,斷除疑惑 11。
表 7-3:善心所 (11 種) (其性必善)
心所 (Mental Factor)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對尊貴殊勝之事,深心忍可、仰願,清淨之心 12。
精進
修善法時,勇猛清淨之心 13。
於己、於法而感羞恥,不作諸罪之心 14。
於世間 (他人) 而感羞恥,不作諸罪 15。
無貪
於諸事物,無有貪著之心 16。
無嗔
雖遇違逆之事,亦無嗔恚之心 17。
無癡
於萬事之理明了,無愚癡之心 18。
輕安
身心感覺安穩、愉悅之心 (入定時起) 19。
不放逸
防範罪惡、修習善法之心 20。
行捨
令心平等正直之心 21。
不害
哀愍他人之心 (無嗔為慈,不害為悲) 22。
表 7-4:根本煩惱 (6 種) (可開為 10 種)
心所 (Mental Factor)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貪著萬物之心 23。
遇違逆事,必生嗔怒 24。
恃己凌他,輕蔑他人之心 25。
無明 (癡)
於萬事之理闇昧之心 26。
於事理不能思惟決定,猶豫之心 27。
不正見 (惡見)
堅執邪僻之事理,不知真實道理 28。 (可開為 5 見)
薩迦耶見
我執。執著我身、我物,強烈區分人我 29。
邊執見
執「常見」(恆常不滅) 或「斷見」(死後永斷) 30。
邪見
否定因果、罪福、三寶、輪迴 31。
見取見
執著前述諸邪見,以為是殊勝 32。
戒禁取見
執著外道不合理的戒律或苦行,以為能得解脫 33。
表 7-5:隨煩惱 (20 種) (根本煩惱的等流)
類別
心所 (Mental Factor)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小隨 (10)
忿
發怒,乃至持杖欲打人般 34。
怨恨他人,內心常惱 35。
因忿恨而乖戾不安,心存險惡 36。
恐失名利而隱藏罪行 37。
為得名利而顯現虛假德行 38。
為蒙蔽他人而矯設方便,取悅人心 39。
自認優越,高傲自滿 40。
無哀愍心,冷酷無情 41。
見他人榮達而深生嫉妒,內心不安 42。
執著財寶,不肯施人 43。
中隨 (2)
無慚
於己不恥,輕忽善根,造作諸罪 44。
無愧
於世不恥,崇尚諸罪 45。
大隨 (8)
不信
於殊勝事不仰願,心生穢濁 46。
懈怠
於諸善事,懈怠懶惰 47。
放逸
無防罪修善之心,恣意造罪 48。
惛沈
心識沉重、昏昧 49。
掉舉
心識躁動、不安 50。
失念
忘失事物 51。
不正知
於所應知之事,謬誤了知 52。
心亂 (散亂)
心神馳散、紊亂 53。
表 7-6:不定心所 (4 種) (其性不定)
心所 (Mental Factor)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睡眠
令心闇昧狹隘,令身不得自在 54。
惡作 (悔)
追悔已作或未作之事 55。
於欲言說之事,粗略推度思量 56。
於欲言說之事,深入推度思量 57。

8. 緣 (Conditions)

《二卷鈔》提到一切有為法皆待眾緣而生 58。
緣 (Condition)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因緣
最親近的緣。指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 59。
等無間緣
心識之緣。前一剎那的心,引生後一剎那的心 60。
所緣緣
心識所了知的對象 (境界) 61。
增上緣
此外一切有助益或無阻礙的緣,範圍最廣,如身緣心、人緣我、舍宅緣大地等 62。

9. 二障 (Two Hindrances)

修行的目的即是斷除此二種障礙 63。
障 (Hindrance)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煩惱障
阻礙證得「涅槃」的障礙。指我執 (薩迦耶見) 及根本、隨煩惱 64。 譬喻:如夜見木樁,誤以為「人」的心 65。
所知障
阻礙證得「菩提」(一切種智) 的障礙。指法執,即對諸法體性 (實相) 的迷闇 66。 譬喻:如夜見木樁,不知是「樁」的心 67。
二障關係
二障非別體,所知障是煩惱障的幽深底層 68。

10. 百法詳解:色法 (11 種) 1

此為構成物質世界的基本元素。
類別 (Category)
名稱 (Name)
說明 (Description)
五根 (Sense Organs)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2
指「勝義根」,是識所依的清淨精妙物質 3。並非我們肉眼可見的「扶塵根」(如眼球)4。
五境 (Sense Objects)
色、聲、香、味、觸 5
五識所了知的對象(塵)6。
法處所攝色
(指特定種類的色法)
第六意識所了知的色法 7。

11. 百法詳解:不相應行法 (24 種) 8

此為非物質、非心識,而是依附於心、色之上安立的「分位」概念,皆是「假法」9。
概念 (Concept)
性質 (Nature)
說明 (Description)
舉例 (Examples from Source)
不相應行法
皆是「假法」10。
非心也非色 11。是依附於色法、心法上所顯現的「義分」(分位)12,沒有獨立的實體 13。
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 14,乃至時間(十二時)、空間(四方)等概念皆屬此類 15。

12. 百法詳解:無為法 (6 種) 16

指非由眾緣造作、體性常住的法 17。
名稱 (Name)
說明 (Description)
虛空無為
體性遠離諸障礙,猶如虛空 18。
擇滅無為
依「簡擇」(智慧)之力,滅諸雜染(煩惱)而證會的真理 19。
非擇滅無為
非依智慧,而是因「緣缺」時,法自然不生之理顯現 20。
不動無為
苦受、樂受(第四禪以上)滅時所顯之無為 21。
想受滅無為
想心所、受心所(滅盡定)皆不起時所顯之無為 22。
真如無為
法性真實如常 23。此為根本,前五種無為皆依此真如之上而顯立 24。

13. 種子 (Seeds / Bīja)

此為阿賴耶識中所含藏,能生起萬法(現行)的潛在能力 25。
分類依據 (Category)
種類 (Type)
說明 (Description)
依來源 (By Origin)
本有種子
無始以來,法爾 (自然) 存於阿賴耶識中 26。分為「有漏」與「無漏」二類 27。
依來源 (By Origin)
新熏種子
由「現行」(當下的身心活動)回熏於阿賴耶識中而新產生的 28。
依功能 (By Function)
名言種子
即上述的種子,能生起善、惡等現行(如心所、色法)29。
依功能 (By Function)
業種子
由善惡之「思」心所熏習,其力量能引生三惡道、人、天等「無記」的果報體(異熟識)30。

14. 三品無漏 (Three Levels of Non-Outflow) 31

指無漏種子依修行階位所顯現的三種品級。
品級 (Level)
對應階位 (Corresponding Stage)
所斷之障 (Hindrance Severed)
下品無漏
見道 (Path of Seeing) 32
斷「麁障」(分別二障)33。
中品無漏
修道 (Path of Cultivation) 34
斷「細障」(俱生二障)35。
上品無漏
佛果 (Buddhahood) 36
諸障斷盡,覺悟究竟 37。

15. 三大僧祇劫 (Three Great Asamkhyeya Kalpas) 38

菩薩修行成佛所經歷的漫長時間。
僧祇劫 (Kalpa)
修行階位 (Practice Stage)
覺悟特徵 (Characteristic of Awakening)
第一阿僧祇劫
地前菩薩 (資糧位、加行位) 39
僅有「有漏」的覺悟生起,無漏覺尚未開顯 40。
第二阿僧祇劫
初地 (歡喜地) 至 第七地 (遠行地) 末 41
「有漏」與「無漏」的覺悟雜糅而起 42。
第三阿僧祇劫
第八地 (不動地) 至 第十地 (法雲地) 末 43
唯有「無漏」的覺悟相續,有漏智不再間雜 44。
好的,我們繼續將《二卷鈔》中剩餘的關鍵概念表格化。

16. 二種生死 (Two Types of Life and Death)

《二卷鈔》說明聖者與凡夫所經歷的生命形態有所不同 1。
生死類別 (Type)
經歷者 (Experienced By)
特徵 (Characteristics)
分段生死
我等凡夫 (Ordinary Beings) 3
身形短暫,壽命有定限,是依業力所感的果報 4。
變易生死
菩薩 (Bodhisattvas) 5
壽命無固定界限,可隨願力長久住世。但在成佛時亦會捨此身 6。
(出離生死)
佛 (Buddha) 7
佛已長離此二種生死 8。佛身的生滅是「有為無漏」的剎那生滅,非業力所感的生死 9。

17. 識與智的關係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ciousness and Wisdom)

本文解釋了為何在凡夫位稱「識」,而在佛果位稱「智」 10。
概念 (Concept)
定義 (Definition)
狀態 (State)
強弱 (Dominance)
識 (Vijñāna)
心王之名 (Name of the Mind-King) 13
有漏 (Defiled / Leaking)
「識」的作用強,故特稱八識 14。
智 (Jñāna)
心所中之「慧」 (The mental factor of 'Prajna') 15
無漏 (Undefiled / Non-Leaking)
「智」的作用強,故特稱四智 16。
備註
凡夫位(有漏)亦有智(慧心所),佛果位(無漏)亦有識(心王),並非沒有 17。

18. 十地 (The Ten Bhumis / Stages)

此為菩薩「修道位」所經歷的十個階次 18。
地 (Bhumi)
名稱 (Name)
初地
歡喜地
第二地
離垢地
第三地
發光地
第四地
焔慧地
第五地
極難勝地
第六地
現前地
第七地
遠行地
第八地
不動地
第九地
善慧地
第十地
法雲地
備註
《二卷鈔》中提到,十地中各修一行(十波羅蜜)、各斷一障(十重障)、各證一真如(十真如),但其詳細樣貌於此省略 20。
好的,我們繼續將《二卷鈔》的內容表格化。
以下表格整理了八識各自的特性、所緣(認識的對象)以及與心所的相應關係。

19. 八識心王:體性與所緣 (Eight Consciousnesses: Nature and Objects)

此表格說明八識各自的「性」(善、惡、無記)以及它們所認識的對象。
識 (Consciousness)
體性 (Moral Nature)
主要所緣 (Primary Object)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善、染污、無記 (三性不定)
色、聲、香、味、觸 (五境)
第六意識
善、染污、無記 (三性不定)
萬法 (無邊法界之事)
第七末那識
恆為染污 (有覆無記)
恆緣阿賴耶識的「見分」,思惟為「我」
第八阿賴耶識
恆為無記 (無覆無記)
種子、五根、器界 (山河大地等)

20. 八識心王:心所相應 (Correspondence with Mental Factors)

此表格整理了八識在運作時,分別會與多少種心所同時生起(此為《二卷鈔》原文所述之數量)。
識 (Consciousness)
相應心所數量 (Number of Associated Mental Factors)
備註 (Notes from Source)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三十四 (34)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中 (貪嗔癡)、隨煩惱中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
第六意識
五十一 (51)
五十一心所皆可相應
第七末那識
十八 (18)
遍行五、別境中 (慧)、煩惱中 (貪、慢、無明、我見)、隨煩惱中 (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
第八阿賴耶識
五 (5)
僅與「遍行」五心所相應

21. 四分譬喻 (Analogy of the Four Parts)

《二卷鈔》使用鏡子來比喻心識的四種功能,說明萬法唯識。
四分 (Four Parts)
鏡子譬喻 (Mirror Analogy)
心識功能 (Function of Consciousness)
相分 (Image Part)
鏡中所現的「影像」
心中浮現的「所知」之物
見分 (Seeing Part)
鏡子的「光」 (能照見影像)
心「能知」相分的作用
自證分 (Self-Witnessing)
鏡子的「體」 (清淨的銅)
心識的正體,能生起見分與相分
證自證分
(文中未詳喻)
能了知「自證分」的功能

22. 菩提心與淨土 (Bodhi-mind and Pure Land)

本文對於「發願」的動機有深入的探討。
概念 (Concept)
說明 (Description)
錯誤的發願
為了自身的安樂、欲樂而求生淨土。 → 如此非真願淨土,只是在願生死輪迴,必不得生。
正確的發願 (二願)
1. 為「見佛聞法」故,願生淨土 (因穢土難)。 2. 為「利益眾生」故,願生穢土 (因淨土無苦可度)。
發願的根本
真正的根本是「大菩提心」,即「慈悲正直」,為了濟度眾生而誓願成佛。

23. 三性譬喻詳解:「繩、蛇、藁」 (Detailed Analogy for the Three Natures)

此為《二卷鈔》中用以說明三性關係的核心譬喻 1。
譬喻 (Analogy)
對應的三性 (Corresponding Nature)
在譬喻中的角色 (Role in Analogy)
(クチナワ)
遍計所執性 (What is falsely projected)
僅存於錯覺者心中的影像,體性全無 2。
依他起性 (What depends on causes)
由眾緣(手足等)在藁草上假現的形狀,極似於蛇 3。
(稻草)
圓成實性 (The true nature)
繩子的真實本性(材質) 4。

24. 依他起性之法:實法 vs 假法 (Dharmas within "Dependent Origination": Real vs. Fake)

在依他起性(萬法)中,又可依其是否有實體功能而分為兩類 5。
類別 (Type)
定義 (Definition)
範例 (Examples)
實法 (Real Dharmas)
具有自身「種子」、有真實相用(功能)的法 6。
心王、心所、色法 7。
假法 (Fake Dharmas / Notional)
依附於實法之上,分別安立,別無實體 8。
二十四不相應行法(如「得」、「命根」、時間、空間) 9。
(對比) 無法 (Non-existent)
體性全無,即「遍計所執」(如繩上的蛇) 10。
(非依他起性) 11

25. 色法詳解:根的區分 (Detailed Look at Rūpa: Types of Roots)

《二卷鈔》在解釋「五根」時,特別區分了我們所見的感官與其實際的感官功能 12。
名稱 (Name)
亦稱 (Also Known As)
定義 (Definition)
扶根 (Supporting Root)
扶塵根
當下顯見的眼、耳等(如眼球、耳朵) 13。
正根 (True Root)
勝義根
存在於扶塵根深處,清淨精妙、如寶珠般的物質,是識所依的真實根 14。
(結論)
「五根」(十一色法之一)指的是「正根」,而非「扶根」 15。

26. 佛身與所見眾生 (Buddha's Bodies and the Beings Who See Them)

佛陀為濟度眾生,會顯現不同的身姿,對應不同階位的眾生 16。
佛身 (Buddha Body)
國土 (Realm)
所見眾生 (Beings Who See This)
自受用身 (Self-Enjoyment Body)
周遍法界 (實報土)
佛自身所受用。等覺菩薩亦不能見其真實樣貌 17。
小化身 (Small Transformation Body)
一四天下 (穢土)
凡夫、二乘、資糧位菩薩 18。 (顯現為丈六佛身 19)
大化身 (Large Transformation Body)
三千大千世界
加行位的菩薩 20。
他受用身 (十重佛身)
十重淨土 (依階位漸廣)
地上菩薩 (初地至十地) 21。 (例如:初地菩薩見百葉蓮座佛身;十地菩薩見不可說葉蓮座佛身 22)

27. 五受 (The Five Feelings / Receptions)

此為「受」心所(感受)的詳細分類,在說明「想受滅無為」時被提及 1。
感受 (Feeling)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憂受 (Mental Sorrow)
心中愁苦,尚未達到身體的苦楚 2。
苦受 (Physical Pain)
身體所領受的苦楚。
喜受 (Mental Joy)
心中喜悅,尚未達到身體的安樂 3。
樂受 (Physical Pleasure)
身體所領受的安樂 4。
捨受 (Neutral Feeling)
非苦、非樂、非憂、非喜時,領納事物的心 5。

28. 四善根 (The Four Good Roots)

此為「加行位」的四個階次,是進入「見道」前的準備 6。
善根 (Good Root)
亦名 (Alternative Name from Source)
1. 煖善根 (Heat)
明增定 7
2. 頂善根 (Peak)
明得定 8
3. 忍善根 (Patience)
印順定 9
4. 世第一法 (Highest Worldly Dharma)
無間定 10

29. 二障的細分 (Subdivisions of the Two Hindrances)

「煩惱障」與「所知障」各自又可依其生起方式分為兩類 11。
分類 (Type)
特徵 (Characteristic)
說明 (Description)
分別 (Separative / Acquired)
麁 (粗) 12
由後天的邪師、邪教、邪思惟所引起的分別執著。
倶生 (Co-arisen / Innate)
細 (細) 13
無始以來,與生俱來的本能執著,較為幽深難斷。

30. 斷障時程表 (Timeline of Severing Hindrances)

《二卷鈔》詳細說明了菩薩在不同階位如何「伏」(壓伏)與「斷」(斷除)二障。
障礙種類 (Type of Hindrance)
處理方式 (Method)
修行階位 (Practice Stage)
分別二障 (Separative Hindrances)
(Subdue)
資糧位 (Provisioning) 開始,至 加行位 (Gaining) 伏盡 14。
分別二障 (Separative Hindrances)
(Sever)
見道位 (Path of Seeing / 初地) 15。
倶生所知障 (Innate Hindrance of Knowledge)
(Subdue)
加行位 (Gaining) 開始,至 地上 (Bhumis / 10 Stages) 伏盡 16。
倶生所知障 (Innate Hindrance of Knowledge)
(Sever)
修道位 (Path of Cultivation / 初地至十地) 漸斷 17。
倶生煩惱障 (Innate Hindrance of Afflictions)
(Retain)
菩薩為濟度眾生,故意不斷 (態ト斷ゼズシテ置タル) 18。
倶生煩惱障 (Innate Hindrance of Afflictions)
(Sever)
究竟位 (Buddhahood / 第十地終) 19。

31. 無漏種子的生起 (Generation of Unconditioned Seeds)

本文說明了「無漏」的清淨種子是如何開始運作的。
事件 (Event)
種子狀態 (Seed Status)
凡夫位 (Ordinary Being)
尚未生起無漏心,故無「無漏的新熏種子」 20。
見道第一剎那 (First moment of Seeing)
僅依「本有法爾無漏種子」而生起 21。
見道第二剎那 (Second moment of Seeing)
無漏心開始回熏,產生「無漏的新熏種子」 22。
此後 (Thereafter)
「本有」與「新熏」的無漏種子「新古合生」,共同作用 23。 (註:有漏法在無始以來亦是如此合生 24)

32. 剎那生滅的譬喻 (Metaphors for Momentary Arising and Ceasing)

《二卷鈔》使用譬喻來說明萬物(有為法)皆是剎那生滅、無常的。
譬喻 (Analogy)
說明 (Description)
天地山河 (Heaven, Earth, Mountains, Rivers)
看似恆常,但「今日已非昨日」 25。其滅之速,無物可喻 26。
水上雪花 (Snowflakes on Water)
看似恆常有雪 27。實則是「落即融 (滅),融即落 (生)」 28。
(結論)

33. 第八識的異名 (Alternative Names for the Eighth Consciousness)

《二卷鈔》指出,第八識會因為修行階位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 1。
階位 (Stage)
名稱 (Name)
梵語 (Sanskrit)
說明 (Description)
凡夫 至 第七地
阿賴耶識 2
Ālaya-vijñāna
攝持諸法種子,為根本識 3。
(八地至) 等覺
異熟識 4
Vipāka-vijñāna
(文中未詳述,但此為八識的「異熟」功能)。
佛果 (Buddhahood)
無垢識 5
Amala-vijñāna (阿末羅識) 6
轉依後的清淨心王,與大圓鏡智相應 7。
(通用名)
阿陀那識 8
Ādāna-vijñāna
(文中提及此亦為第八識之名) 9。

34. 譬喻:一大無數劫 (Analogy: One Great Asamkhyeya Kalpa)

本文用一個譬喻來說明「一大僧祇劫」的漫長時間 10。
譬喻 (Analogy)
內容 (Description)
天衣拂石 (Heavenly Robe brushing a Stone)
譬如有廣、高各八百里的石頭 11。 用極薄極輕的天衣,偶爾來拂拭一次 12。 直到此石完全磨滅殆盡 13,這段久遠的時間,稱為「一大無數劫」 14。

35. 經論關係 (Relationship of Doctrines)

作者提到了《法華經》與唯識宗的關係。
經論 (Sutra / Doctrine)
關係 (Relationship stated in text)
《法華經》與「唯識」 15
亦是一體 (亦是一體也) 16。

36. 哲學總結:時間觀 (Philosophical Conclusion: View of Time)

在文末,作者對修行的漫長時間提出了一個超越性的見解 17。
狀態 (State)
對時間的看法 (View of Time)
(Delusion)
認為「三大僧祇」定然長久 18。 此為無明長夜未曉,堅執之夢未醒 19。
(Enlightenment)
此迷一朝醒悟 20,則「三祇即一念,一念即三祇」 (三大僧祇劫即是一個念頭,一個念頭即是三大僧祇劫) 21。

37. 心所辨析 (Distinction of Mental Factors)

《二卷鈔》在解釋「隨煩惱」時,特別指出了幾組容易混淆的心所之間的細微差別。
比較 (Comparison)
心所 A (Factor A)
心所 B (Factor B)
說明 (Explanation from Source)
闇昧 (Obscuration)
無明 (Avidyā / Ignorance)
惛沈 (Styāna / Dullness)
無明是闇昧迷惘,但非沉重昏昧;  惛沈非僅闇昧,且是沉重。
躁動 (Agitation)
掉舉 (Auddhatya / Restlessness)
散亂 (Vikṣepa / Distraction)
掉舉,如對「一事」而心神躁動;  散亂,乃心意馳散於「多事」而紊亂。

38. 五蘊 (The Five Aggregates / Pañca-skandha)

此為《二卷鈔》在解釋「不相應行法」時所引用的分類,用以說明「行蘊」的範疇。
蘊 (Aggregate)
包含 (Includes)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1. 色蘊 (Rūpa)
(色法)
2. 受蘊 (Vedanā)
(受心所)
3. 想蘊 (Saṃjñā)
(想心所)
4. 行蘊 (Saṃskāra)
諸心所 (遍行、別境等) 及 不相應行法 (如得、命根)
心所(受、想除外)與心王不相應的法(如「得」等)皆攝於此。
5. 識蘊 (Vijñāna)
(心王)

39. 慈悲之定義 (Definition of Mercy and Compassion)

本文在解釋「善心所」時,對「慈悲」提出了具體的組合定義。
概念 (Concept)
對應的心所 (Corresponding Mental Factor)
說明 (Description)
(Maitrī)
無嗔 (Adveṣa)
(善心所之一)
(Karuṇā)
不害 (Ahiṃsā)
(善心所之一)
(結論)
故「慈悲」即是「無嗔」與「不害」二法。

40. 依據經論 (Source Texts for the Eighth Consciousness)

《二卷鈔》指出,阿賴耶識等甚深教義,並非所有教典都有提及,而是有其特定的經論來源。
類型 (Type)
經論名稱 (Sutra / Sastra Name)
經 (Sutras)
《華嚴經》、《深密經》、《楞伽經》、《厚嚴經》
論 (Sastras)
《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集量論》、《唯識論》、《十地經論》
備註
文中指出,第八識乃甚深之教,小乘淺近教法中不說,僅於此等大乘經論中方有宣說。

41. 見道之相 (Aspects of the Path of Seeing)

《二卷鈔》在提到「見道」(初地之始)時,列舉了其不同的階段或分類。
見道 (Path of Seeing)]**
一心見道 (One-mind Path of Seeing)]
三心見道 (Three-mind Path of Seeing)]
十六心見道 (Sixteen-mind Path of Seeing)]
備註

42. 菩薩留惑之因 (Reasons Bodhisattvas Retain Afflictions)

本文說明,菩薩在十地修行過程中,會故意保留「俱生煩惱障」直到最後成佛時才斷除。
菩薩留惑之因 (Reasons for Retaining Afflictions)
1. 此煩惱非十地之障 (一ニハ十地ノ障ニ非ルガ故也)]。
2. 為濟度眾生 (一ニハ衆生濟度ノ爲也)]。(即「留惑潤生」)

43. 成佛前之修行 (Practices Before Buddhahood)

在第三僧祇劫末,成佛之前,有特定的修行與位階。
項目 (Item)
說明 (Description)
修行
相好百劫 (Hundred Kalpas for Marks)]:成佛之期將近時,特於百劫之間,修諸相好之業]。
位階
等覺菩薩 (Bodhisattva of Equal Enlightenment)]:在此位入「金剛喻三摩地」,斷除最後的「佛果障」]。
儀式
受職灌頂 (Consecration / Abhiseka)]:此儀式於「等覺」位舉行]。

44. 成佛之地點 (Location of Attaining Buddhahood)

《二卷鈔》具體描述了菩薩證得佛果的淨土。
淨土 (Pure Land)
位置 (Location)
大自在宮 (Great Freedom Palace)]
位於「色究竟天」(Akanishtha) 之上]。
佛座 (Buddha's Seat)
遍滿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的大寶蓮華王座]。

45. 佛地心所 (Mental Factors at Buddhahood)

本文說明了佛果位(上品無漏)時,八識所相應的心所數量。
佛地 (Buddhahood)
心所數量 (Number of Mental Factors)
備註 (Notes)
四智 (Four Wisdoms)
二十一 (21)]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相較)
(中品無漏)
妙觀察智有 二十三 (23)]
(結論)
佛地無「尋」、「伺」心所 (佛ニハ尋·伺ハ無ガ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