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宗沙門良遍(良遍法師)之生平與傳承脈絡、以及 **《二卷鈔》內容架構筆記** 之初步整理,採學術梳理與筆記體例。
一、良遍生平與傳承脈絡
一、法脈所屬 良遍為法相宗(唯識宗)僧人,屬慈恩窺基系傳承之支流。 法相宗史脈云:
玄奘 → 窺基(慈恩大師) → 圓測(北塔)與 基系諸弟子 → 唯識宗諸學系傳承
良遍承基門教學系,立論風格重於師註,善於會通、條析、分章、對勘經論。
二、時代定位 大約活動於唐代中後期(年代文獻略散),處於唯識學經玄奘—窺基體系成熟後之整理期。 此時法相宗講學方向多進入:
- 對三性、三無性、五位百法等體系之科段判釋
- 唯識與般若/中觀之理論界面釐定
- 對諸注疏作精密條章式訓詁與教義互證
良遍之定位即屬此種學風——法相宗系統化註疏整理與教義詮釋學者。
三、學風特質
- 以語義精密、注重章段結構法聞名
- 重文義分判、名相釋義、義理串修
- 亦具有中觀–唯識對讀視角,非死守義理
四、作品 目前傳為其作之核心為:
- 《二卷鈔》(對法相宗義理綱要之鈔疏)
二、《二卷鈔》內容架構筆記(綱要整理)
云:此為初步學術筆記,後可逐段精讀整理成章—節—句—名相表與中日藏/梵對勘。
(一)全書性質
- 鈔本性質:以《大乘法相義》等唯識綱領文為底本
- 目的:為學唯識者建立名義提綱、修證次第與觀行路徑
- 體例:科段分判、逐句會通、依三性—三無性—百法—識論展開
(二)全書結構(概要)
第一卷:唯識根本綱領、三性三無性、百法門
一、破外境成唯識 二、明三性(遍計所執、依他起、圓成實) 三、立三無性(相無性、生無性、勝義無性) 四、百法分位(心、心所、色法、心不相應行、無為) 五、識體與轉變(八識—四智—識轉與依他圓成實)
特色:以體為宗,義理內證為旨,科簡精練。
第二卷:行門、修證次第、二諦對勘、心行路徑
一、唯識行門與觀心次第 二、界—行—果三重開示 三、二諦(世俗/勝義)與唯識論之契入 四、破二乘執、辨空有差別 五、轉識成智、地次第與菩薩行綱要
特色:偏行門、證悟、心性開顯與佛果論
三、義理重點摘要
- 唯識之宗旨:破外境、顯唯識、入圓成實
- 三性為宗骨、三無性為證門
- 百法為識心結構圖像
- 行證重「轉識成智」、「二諦圓融」、「中道唯識」
- 有唯識–般若–中觀交涉意識,非純閉鎖體系
二卷鈔(現代繁體中文版)
《大正藏》第71卷 No.2314
No.2314
二卷鈔上
法相宗沙門良遍 草
凡我宗之立意,建立法門,其義門區分繁多。茲暫且就「唯識」、「三性」、「百法」、「四緣」、「四分」、「種子」、「五性」、「作業受果」、「五位修行」等,依其形貌記述說明。
首先,一切諸法皆不離我心。大海、江河、須彌、鐵圍,乃至未曾知曉的他方世界、淨土、菩提,甚至連「一實真如」的妙理,全都存於我心之內。何況是我身的頭目手足、衣服飲食等呢?認為事物存在於心之外,即是迷亂。正因此迷亂,故無始以來,我等便成了輪迴生死之身。若能了知諸法不離於心,則生死輪迴永斷,無有不至「無上覺王」之位者。
是故,凡人們認為存在於心外的萬物形相,悉皆是體性全無之法。執著心為實有,亦是迷亂,此乃因執著心而將其置於心外之故。執著空為實有,亦是迷亂,此乃因見到心外有空相之故。
所以,若任由「心外實有」的感覺持續,則迷亂不絕。縱使偶有不起之時,五識暫滅而現相,然色、心、有、無,皆悉非真實之法。滅除此等偏邪之相,發起不思議之智,於內心覺悟此「一心」,是名「唯識」之真實觀。
此觀分五重。
其第一,「遣虛存實唯識」者,乃謂此不思議的一心之中,有性有相。
「性」,即是真如妙理,是名「圓成實性」。因其圓滿成就、本來凝然不動故。
「相」,即是有為諸法,是名「依他起性」(原文為依他起生)。因其乃於真如之上,依託他緣而假現之相故。所謂色、聲、香、味、觸、眼、耳、鼻、舌、身,乃至內心、資財、舍宅、田園、山林、河海等皆是。
對此假相不能覺悟,而認定其「必定實有」,當下顯現的此「實有」之影像,是名「遍計所執」。此乃體性全無之法,亦即前述心外的偏邪形相。因其為「普遍計度、虛妄思量」的迷心所執著之故,故名「遍計所執」。
譬如見繩誤以為蛇時,便有三重事物:
- 繩的本性是「藁」(稻草)。
- 在藁之上,以手足(喻眾緣)為緣而假現的「形狀」(繩)。
- 其形狀極似於蛇,故人誤以為蛇。其「蛇」的形相,僅存於錯覺者心中的影像,體性全無。(喻)彼「蛇」之形相(遍計所執),雖依緣而起,看似假有,實無體性。真實之性乃是「藁」(圓成實性)。蛇、繩之「相」(依他起)雖假有,然「藁」之體(圓成實性)作為繩之本性,乃是實有。
圓成之理,猶如彼藁。依他諸法,猶如彼繩。遍計所執,猶如彼蛇(原文為「クチナワ」,古語,意指蛇)。
此中,「依他起」之樣貌,應特別懸於心,善加思惟勘破。世間所有之物,其色、形、香、味,乃至人心,皆如夢、幻、露、電般,虛幻假有。因為一切事物皆無法自然存有,悉待眾緣而生故。
是故,青色亦僅「似青」,非「實青」;黃色亦僅「似黃」,非「實黃」。一切皆然。凡夫之心拙劣,僅思此等為真實有物。由此謬誤而生起事端,致使貪欲、嗔恚、我慢、疑惑隨之而起。若能善思此理,自能了知「遍計所執」體性本空,亦能悟得「圓成實性」真實不虛,諸煩惱惡業亦將殄滅消失。是名「遣虛存實唯識」。
其餘四重,於此略過,可參閱他部鈔疏。
今此「遍計」、「依他」、「圓成」,即稱「三性」法門。
此三性若詳細展開,即有「百法」及「二無我」。「百法」者,「依他起性」具足有九十四法,「圓成實性」有六種無為法,合稱百法。「二無我」者,乃言「遍計所執」為空,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人無我);二、「法無我」。
「依他」之九十四法者:「心王」有八;「心所」有六位,詳開為五十一心所;「色法」有十一;「不相應行法」有二十四。合為九十四法。
其「心王」八者:
- 眼識:見色之心。
- 耳識:聞聲之心。
- 鼻識:嗅香之心。
- 舌識:知味之心。
- 身識:覺身所觸,知冷、熱、和、粗之心。
- 意識:能思案萬般見聞,乃至不見不聞之事,遍緣無邊法界之心。
- 末那識:凡夫心底常時混濁。縱前六識清淨生起之時,然「我身」、「我物」之差別執著亦不失。心中深處總如醉酒一般,即因此末那識而有。
- 阿賴耶識:此乃一切諸法之根本。是攝持諸法「種子」之心。若無此心,諸法種子將由誰持?若無所持攝,諸法種子即滅。若無種子,諸法何由而生?前七識皆無持種之能。此中道理教文,暫且略過。
此八識中,前六識有不起之時,其狀態亦各不相同。
暫舉一例:人熟睡作夢時,眼、耳、鼻、舌、身等五識皆不起。夢中以為有見、聞、嚐,皆是第六意識之分別,非五識生起。
若沉睡至無夢,則意識亦滅,唯彼末那識、阿賴耶識仍存。是故,此二心無論何時,無有不起。生時、死時、覺時、睡時,長時相續不絕。
然此二心(末那、阿賴耶)之存在,極難了知。其中,阿賴耶識尤其甚深。是故,小乘淺近教法中,不說此識。唯於《華嚴》、《深密》、《楞伽》、《厚嚴》等經,及《瑜伽》、《顯揚》、《集量》、《唯識》、《十地》等論中方說之。
總之,此八識乃心中之根本,故名「心王」。此八王有諸多眷屬,是名「心所」。具足應名「心所有法」,略稱心所。此亦同為心,然其狀態種種細微,故為心之眷屬。
心所分六位:
- 遍行:有五種。此五雖各異,然遍於一切心起時,必定相應,故名遍行。
- 別境:亦有五種。此五各緣「別」異之「境」,故名別境。「境」者,心所知之法;「緣」者,認知事物之意。
- 善:有十一種。凡論色心諸法之性,*亦有三性:善性、不善性、無記性。無記,謂非善非惡之性。*此十一心所,其性必善,故名善。
- 煩惱:有六種。詳開為十種。此十能「煩」擾「惱」亂有情身心,故名煩惱。
- 隨煩惱:有二十種。此二十乃煩惱之等流種類,故名隨煩惱。
- 不定:有四種。此四者,其善惡等性、所在之處、與心王相俱之貌,皆不定,故名不定。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合為五十一心所。其名稱皆如《百法論》所說。
(遍行五所):
- 作意:警覺心,令心生起。
- 觸:令心能觸及所應知之事。
- 受:領納樂、苦,或心中愁、喜,乃至非苦非樂等事,於心受取。
- 想:能取像,了知辨別事物形貌,並說其種種名稱。
- 思:造作心,令心造作善、惡或無記之業。是為遍行五種。
(別境五所):
- 欲:對善、惡、無記等事,生希望之心。
- 勝解:於一切事,堅決印持,思惟決定。
- 念:於曾習之事,內心明記不忘。
- 三摩地(定):令心住於一處,專注於所欲知之事,不令散亂。亦名「定心所」。
- 慧:於所欲知之事,能簡擇辨別其德失,斷除疑惑。此即是智。是為別境五種。(此遍行、別境)十種心所,有時為善,有時不善,有時無記,其性不定。(應為:遍行五所通一切性,別境五所亦通一切性,然遍行通一切心,別境則未必。)
(善十一所):
- 信:世間常言之「起信」即是。對尊貴殊勝之事,深心忍可、仰願,清淨之心。
- 精進:修善法時,勇猛清淨之心。
- 慚:於己、於法而感羞恥,不作諸罪之心。
- 愧:於世間(他人)而感羞恥,不作諸罪。
- 無貪:於諸事物,無有貪著之心。
- 無嗔:雖遇違逆之事,亦無嗔恚之心。
- 無癡:於萬事之理明了,無愚癡之心。
- 輕安:身心感覺安穩、愉悅之心。此心所非恆常生起,乃入定時起。
- 不放逸:防範罪惡、修習善法之心。世間恣意作罪者,謂之放逸人。此與彼相反,特指恐懼罪業、勤作功德之心。
- 行捨:令心平等正直之心。
- 不害:哀愍他人之心。
- 慈悲者,即「無嗔」與「不害」也。無嗔是慈,不害是悲。善十一所即是。凡此善心起時,此十(除輕安外)必定皆起。若得定之人,輕安亦起,故十一法皆起。
(煩惱六所):
- 貪:貪著萬物之心。
- 嗔:遇違逆事,必生嗔怒。
- 慢:恃己凌他,輕蔑他人之心。
- 無明:亦名癡。於萬事之理闇昧之心。
- 疑:於何事之理皆不能思惟決定,猶豫之心。
- 不正見:堅執邪僻之事理,不知真實道理之心。(論中或作「惡見」)煩惱六所即是。
此(不正見)可開為五種,即五見:
- 薩迦耶見:即我執。執著我身、人身、我物、人物,嚴格區分之心。
- 邊執見(略稱邊見):或思我身恆常不滅,或思我身死後永斷之心。
- 邪見:認為無罪、無功德、無地獄餓鬼畜生之果報,亦無人間天上淨土菩提之果報。此即誹謗三寶之心。
- 見取見(略稱見取):執著前述諸邪見,以為是微妙之心;或認為持邪見者,是殊勝之人。
- 戒禁取見(略稱戒取):執著外道所立之戒律,以為是殊勝禁戒;或尊崇說此戒者,守持其戒,徒然苦行其身。世謂「外道苦行」即是。如是開展,即成十煩惱。
(隨煩惱二十所):
- 忿:發怒,乃至持杖欲打人般之嗔心。
- 恨:怨恨他人之心。懷恨之人,無法忍耐,內心常惱。
- 惱:因忿恨而生乖戾,心中常不安,險惡、鄙俗、暴戾、狠毒之心。
- 覆:恐失名利,而隱藏所作罪行之心。隱罪之人,後必悔恨。
- 誑:為得名利,心懷異謀,顯現虛假德行之偽心。世謂「誑惑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諂:為蒙蔽、迷惑他人,隨時隨事,矯設方便,以取悅人心,或隱藏己過。世謂「諂曲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憍:自認優越,因而高傲自滿之心。
- 害:無哀愍心,冷酷無情。世謂「無慈悲心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嫉:為求己身名利,見聞他人榮達,深生嫉妒,內心不安。
- 慳:執著財寶,不肯施人,唯思積聚之心。世謂「慳貪者」,即此心增盛之人。
- 無慚:於己不恥,輕忽善根,造作諸罪之心。
- 無愧:於世不恥,崇尚諸罪之心。世謂「無恥之人」,即無慚、無愧增盛者。
- 不信:雖見聞尊貴殊勝之事,亦無忍可仰願,心生穢濁。此類人多懈怠。
- 懈怠:於諸善事,懈怠懶惰之心。此類人亦多不信。
- 放逸:無防罪修善之心,恣意造罪。
- 惛沈:心識沉重、昏昧。
- 掉舉:心識躁動、不安。
- 失念:忘失事物之心。此類人多散亂。
- 不正知:於所應知之事,謬誤了知。
- 心亂(散亂):心神馳散、紊亂。亦名散亂心所。隨煩惱二十所即是。(此中,「無明」與「惛沈」相似難辨。無明是闇昧迷惘,非沉重昏昧;惛沈非僅闇昧,且是沉重。「掉舉」與「散亂」亦難辨。掉舉,如對一事而心神躁動;散亂,乃心意馳散於多事而紊亂。)
今此煩惱(根本煩惱與隨煩惱),其性必為「染污」。染污者,即「不善」及「有覆無記」。「不善」即是惡。「有覆」者,雖非至惡,然是混濁。此二性皆是穢污之性,故名染污性法。
(不定四所):
- 睡眠:令心闇昧狹隘,令身不得自在。人睡眠時,即此心所生起。
- 惡作(悔):追悔已作或未作之事。(原文「惡カヽル故ニ。又名悔心所。」意指因追悔惡事,故亦名悔。)
- 尋:於欲言說之事,粗略推度思量之心。
- 伺:於欲言說之事,深入*推度思量之心。不定四所即是。
五十一心所之相貌,大致如是。
今此五十一心所,皆為心王眷屬,故隨從於八識心王。
- 眼識:有三十四心所相應。即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中之貪嗔癡、隨煩惱中之(小隨)無慚、無愧、(中隨)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大隨)失念、不正知、心亂。(此處原文有誤,大隨煩惱不與前五識相應。依《成唯識論》,前五識有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中貪嗔癡,及中隨二(不信、懈怠)、小隨十(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總數應為34。但原文所列大隨煩惱,應屬意識。)
- 耳識乃至身識:皆如是。
- 意識:五十一心所皆可相應。
- 末那識:有十八心所相應。遍行五、別境中之慧、煩惱中之貪、慢、無明、我見(薩迦耶見)、隨煩惱中之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應為八大隨)。
- 阿賴耶識:僅與遍行五所相應。
此等之中,若煩惱、隨煩惱生起時,相應之心王、遍行、若有之別境、若有之不定,皆悉為「染污性」。
若善心所生起時,此等諸法皆為「善性」,煩惱、隨煩惱則不起。
若煩惱、隨煩惱生起時,善心所則不起。
若為「無記」時,此等諸法皆為「無記性」。
於八識中:
- 眼識乃至(第六)意識:此六識有時為善、有時染污、有時無記。隨時不定。
- 末那識:恆為染污性(有覆無記)。
- 阿賴耶識:恆為無記性(無覆無記)。其各自相應之心所亦復如是。
心王與心所具足之一組,稱為「一聚」。「一聚」即「一村」之意。故八識如八村之心。譬如八人之主,各具眷屬,分住八村。然則,其一村中之心王、心所,必為同性:若善皆善,若染皆染,若無記皆無記。
此中,五識與第八識,乃如實了知事物之心(現量)。(此處不精確,第八識為現量,前五識亦為現量,但末那識恆為非量)。
末那識,恆為「僻見」(非量)之心。
意識,有如實了知之時(現量、比量),亦有「僻見」(非量)之時。
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之情狀,大旨如是。
次,「色法」有十一。其名稱亦見於《百法論》。
其中,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名為「五根」。即前述眼識乃至身識所依之根。「所依根」者,謂心識了知事物時,以此為助力而能知。譬如以明亮之玉照物,能清晰見之。五根如玉,心識能知如能見,所知物如所見物。
所謂「眼識、耳識」與「眼根、耳根」,乃是別法。「識」是心法,「根」是色法。
此根,即人真實之眼、耳、鼻、舌、身。
吾人當下顯見之眼、耳等,名為「扶根」(扶塵根),彼乃色、聲、香、味、觸之類,非真實眼、耳等。
真實之眼、耳等(勝義根),乃在顯見之眼、耳深處,有清淨精妙如寶珠之物,是名「正根」(勝義根)。今言五根即是。
次,色、聲、香、味、觸,或名「五塵」,或名「五境」。乃彼五識依五根所了知之物。所謂眼識依眼根而知色。色者,青、黃、赤、白等色。耳識依耳根而知聲。乃至身識依身根而知觸。依次配對可知。
次,法處所攝色。乃彼第六意識了知無邊法界之事中,所含攝之色法。
(按:)常言之色,乃青黃赤白等。然於法門中,聲、香、味、觸,皆稱為色。其中,青黃赤白,色之義顯著,名為「顯色」。聲、香、味、觸,色之義隱微,故各立別名。
今此心王、心所、色法之中,有「實法」、有「假法」。
雖皆是「依他起」如幻之法,僅具假有之相用,然於假有中,亦有重重相用。故凡有自身「種子」之法,立為「實法」。於實法之上,分別安立,別無體性者,立為「假法」。
假法與「無法」有別。全無者,名「無法」(如遍計所執)。非實有,亦非全無,虛幻假有之物,名「假法」。前述之「遍計所執」即是無法。今言「假法」,乃依他起中分出之法,故非無法。
次,「不相應行法」二十四。亦為《百法論》所列之二十四法。是皆假法。
此二十四法所以名「不相應」者,乃因「五蘊」法門(色、受、想、行、識)中,第四「行蘊」攝諸心所及「得」、「命根」、「眾同分」等法。其中,心所與心王「相應」,即親密、共同並起之義。此「得」等二十四法,與心王「不相應」,故名不相應行法。(具足應名「心不相應行法」)
此二十四法,非心亦非色,乃色法、心法上所顯現之「義分」(分位),更無別體。故二十四法皆是假法。
例如:「得」,人言「得物」,其所得之金銀等物非「得」之正體,能得之人亦非「得」之正體,授與之人亦非「得」。能得之人與所得之物,本即存在,於其中間,安立「得」之事。是故,此為假法。
「命根」,即壽命。命亦無別體,僅是有生期間,維持一期身心之作用。
其餘「眾同分」、「異生性」等,皆同此類。
人之身心為首,乃至馬、牛、蟻、蟲(●)、食物、衣服、舍宅、田園、山河、石瓦、金銀、日月、星宿、雲霧、雨土,不限於此,一切諸物之體,若究其竟:
皆不離於「八識心王」、「五十一心所」、「十一色法」。
「二十四不相應」,即安立於此等之上。物有種種名稱,物有種種數目,此等皆屬不相應法。四方、四角、四季、十二時辰,皆是不相應法,更無別體。望善思惟解之。
依他起性九十四法之情狀,大致如是。
次,「圓成實性」有六,即「六無為」。六之名稱亦如《百法論》所載。
此六者,體性常住,非由他所「為作」。「為作」,即造作之義;「他」,即眾緣。
諸緣有四: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
- 因緣:種子為現行之緣(生現行),現行亦為種子之緣(熏種子)。此緣乃眾緣中之最親者。因之體即轉成果。其詳情,後述種子時再申。
- 等無間緣:前心生起旋即滅時,能引起次心。後心乃緣前心而生。
- 所緣緣:心所了知之物。心緣所知之物而生。
- 增上緣:此外一切諸物之緣。身緣心,我緣人,人緣我。有情緣非情。非情中,舍宅山海草木等緣大地,大地緣三輪。舍宅中,椽、梁、垣、柱等眾物互為緣。山海草木中,風、雨、水、石、根、莖、枝、葉、華、果等眾物互為緣。乃至人之四肢五體萬物互為緣,無量無邊。如是眾緣,皆增上緣。凡依此等緣所生之法,皆是無常。「真如」常住妙理,非由此四緣造作出,故名「無為」。
然真如乃一味平等,實非有六種體性,乃依「位」(修證階段)、「義相」(其顯現之義理)而開演六無為。
- 虛空無為:其體性遠離諸障礙,猶如虛空,故名。
- 擇滅無為:依「簡擇」(智慧)之力,滅諸雜染(煩惱),究竟證會,故名。「證會」即能明了證知。
- 非擇滅無為:非依智慧簡擇,然真如體性本自清淨;或因緣缺時,法自然不生之理顯現,名非擇滅無為。「緣缺不生」,即事物應生而緣缺,自然不生。
- 不動無為:苦受、樂受滅時所顯之無為。「苦受」即身受苦,「樂受」即身受樂。此二攝於前述遍行心所中之「受」心所。
- 想受滅無為:想、受不起時所顯之無為。「想」即遍行中之想心所,「受」即受心所。(凡受心所有「五受」:憂受、苦受、喜受、樂受、捨受。「憂受」乃心中愁苦,未及身苦;「喜受」乃心中喜悅,未及身樂;「捨受」乃非苦非樂、非憂非喜時,領納事物之心。苦受、樂受如前述。今言「受不起」,乃此五受皆不起。)
- 真如無為:法性真實如常,故名。此即六無為。
此五(前五)無為,皆依「真如無為」之上而顯立。
於「真勝義」中,「真如」之名亦是假說。真實法性,不可言有,不可言空,不可言真如,因其不可思議,言語道斷故。
(今於此無為法上,亦可安立不相應行法,此亦略之。)
大致,心王八、心所五十一、色法十一、不相應行法二十四、無為六,合為百法。《百法論》即羅列此百法及二無我之名。
二無我,前已略述。
「補特伽羅無我」(人無我),即空「我相」。「我相」,即「我執」當前所覺知之相。「我執」,乃執著有情(人、馬、牛等有心之物)為實有,強烈分別我、人之心。此乃邪思。
其故,所謂「人」,僅是諸色法與心法之聚合。長短、方圓、粗細皆色之類,何況青黃赤白、聲香味觸。從頭至足,從皮至骨,僅是此等聚合,此外無「人」之實體。
譬如木材聚合,名之為「家」,木材之外無「家」。人身亦如是,眾多心、色聚合之外,別無他物。如實覺悟此理,即「補特伽羅無我」。
若執此聚合之眾多色心,一一皆有定實之體,此心即「法執」。是亦邪思。
其故,此諸法皆從「因緣」生,從「增上緣」起,為「等無間緣」所引,為「所緣緣」所牽。無一法能「自我」存在,皆蒙「他」力而有。「他」即是緣。其緣亦非別物,即此諸法自身,或互為緣。
如是皆依他力而有,故無實「有」可言。譬如極貧之人,依他人之助而存活於世,實無「自我存在」可言。色心諸法亦復如是,看似有,實則無。如是宣說,即「法無我」。
若能善覺二無我,真如之理即顯。真如無相,故必觀空而顯之。然非真如之理為空。雖言非空,亦無實物可得;雖無實物可得,其性亦即真如。
所詮,「真如之理」者,僅指萬物之理真實不虛。諸法乃依理而持存,若無理,諸法焉存?是故,真如即諸法之性,此即無為、即圓成。
「依他」乃諸法之相,相即有為、即體事(事相)。其體事非真如,似有而無實體。若思此為實,執著體用,即「我」、「法」二執。除此二執,即「二無我」。是故,立二無我,乃為斷除於百法上所起之妄執。
然今觀此百法,唯識之理猶難信解。其故,所謂「識」,正指心王。然心王之外,已有心所、色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豈是「唯」一心耶?
為解此疑:
- 心所:同為心。作為心王之伴侶,非在心王之外。
- 色法:乃心、心所之「所變」,故不離心。
- 不相應:乃色、心之「義分」,故不離心。
- 無為:乃色、心、不相應之「實性」,故不離心王。是故,一切唯識。
其中,言「色法為心、心所之所變」者:
前述八識心王及五十一心所,一一皆有「四分」。四分者,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眼識乃至阿賴耶識皆有四分,五十一心所亦然。
此中:
- 自證分:心之正體。
- 餘三分(相、見、證自證):心之作用。「用」,即體所具備之功能。
- 相分:功能中「被了知」的功能。心此物,除了知外,別無他樣。若無「所知」之物,將了知何物?是故,心體轉變而為「所知」之物。此「被知」之用,名為相分。諸色法即在此相分中。是故,色法不離心。
- 見分:能了知此相分之作用。縱有「所知」物,若無正當「能知」之功能,何以了知?故心體轉變,生出能知事物之功能。此「能知」之用,名為見分。
- 證自證分:能了知「自證分」之功能。
- (而)自證分:作為心體,存於內,能知見分,亦能知證自證分。
心此物,明淨之體,譬如明鏡。故非僅能知其「用」,亦能還知其「體」。如是不思議之理,唯我宗所談。
重申譬喻:
譬如以明鏡照物之形,鏡中即現影像。其影像不離鏡外,唯因鏡體清淨,對物必照,故為「被照」之用而顯現。
其鏡光所親照者,乃鏡中「影像」(相分)。其疏照者,乃鏡外之「本體」形相(本質)。鏡光乃清淨磨亮之銅(鏡體)所具之功能(見分)。鏡體即清淨磨亮之銅(自證分)。
是故,所現影像(相分)與能照之光(見分),皆是鏡之「用」,離鏡則無體。
心識知物亦然。
- 「所知」之物,浮於心中,是名「相分」,如鏡中影像。
- 其相分之「本體」形相,名為「本質」。其本質亦是阿賴耶識之相分,其外更無別之本質。
- 「能知」之用,起於心上,是名「見分」,如鏡之光。
- 能生起此「能浮現」(相分)及「能了知」(見分)作用之時(應為「體」),名「自證分」,如鏡體之清淨銅。
暫舉一例:眼識起,緣青黃等色時,眼識之前浮現其色,是為「相分」。其色之「本質」,即第八識之相分。眼識能見此色之「用」,是為「見分」。能生起此「所見色之用」(相分)與「能見之見分」者,乃眼識之「體」,即「自證分」。
隨之相應的心所,亦皆如是。
耳識聞聲、鼻識嗅香,乃至意識思惟分別萬事時,其心王、心所之狀態亦皆如是。望次第覺察體會。
然末那、阿賴耶識了知事物之貌,尚未申說:
- 末那識:恆向阿賴耶識之「見分」,思惟「是我、是我」,此外不了知他物。無始以來皆然。
- 阿賴耶識:能了知種子、五根、器界。
- 「種子」,即諸法之種。
- 「五根」,即色法十一中之眼、耳、鼻、舌、身。
- 「器界」,即山河大地、舍宅田園等。
末那、阿賴耶識之四分狀態,皆悉相同。隨之相應的心所亦然。
是故,色法亦不離一心,一切唯識。
次,略說「種子」之事。
首先,種子是何物?如何生出?如何生起萬物?
所謂種子,乃色心諸法之「氣分」。
色法、心法,各有實法、假法。其中,「實法」皆由種子生,亦能「熏」種子。
「熏」,即留下自身之氣分。
留下之方式,暫舉一例:眼識生起,見色。旋即滅。滅而復生。所謂「生」,即是再見色。
如是念念生滅之間,其所知之色、能見之眼識,生起之時,必各留下氣分。所留之氣分,無論色、心,皆隱沒沉潛,其形難見。
然此落聚於阿賴耶識中之氣分,即名「種子」。
由此種子生起色心,名為「現行」。
色,由色種子而現行。必由自身氣分現行,不由他法氣分現行。
「現行」,即種子狀態時隱沒沉潛,今顯現生起之意。
如眼識般,耳識起而聞聲,乃至末那識緣阿賴耶識見分,皆如是熏習種子。
凡有為諸法,皆剎那剎那生滅。
「剎那」,即時間之極短。較髮絲斬斷更速,較電光閃爍更迅。請以時間次第流逝體會之。
逝去者即滅,名為「過去」。
來至者即生,名為「現在」。
未至者為後,名為「未來」。
何物不然?無有暫時停留而不逝者。
天地山河看似恆常,然今日已非昨日,當下已非前刻。如是次第逼觀,滅之速,無物可喻。
世間覺其長久之物尚且如此,餘物更不待言。
然雖言「滅」,看似常有之物,乃滅即同狀生。其生之速,亦如滅之速。故看似常有。
譬如雪花飄落水面,落即融,融即落。雖融,卻見水面恆有雪花。
世間人覺「無常」者,乃滅後生起遲緩,或雖即生,然非同狀,乃變異而生。
是故,「滅」之速,一切有為法皆同。
「生」之遲速,隨物不定。有永不復生者,有遲生者,有即生者。或時即生,或時遲生,隨時不定。
(然亦有)恆常剎那剎那生滅者。凡夫迷亂,以為常住,實皆無常。色、心皆然。
心中,末那、阿賴耶識,相續不斷而生。意識(與前五識)則偶起,亦有不起之時。
如是有為諸法,每滅之時,各留氣分,是謂「熏種子」。
是故,萬物皆由我身中第八阿賴耶識內,各自之氣分而起:或成心,或成家宅,或成衣服飲食,或成財寶,或成天地國土、山河草木。
二卷鈔上(終)
二卷鈔下
法相宗沙門良遍 草
阿賴耶識之種子,亦持於阿賴耶識中。然阿賴耶識乃受持種子之法,自身不熏種子。阿賴耶識之種子,乃由(前六)意識及末那識所熏。其詳情亦繁,故略之。
總之,今所言種子,乃「新熏種子」。因初熏生故,名新熏種子。
此外,尚有「本有種子」。
「本有種子」者,非初熏生。乃無始以來,法爾(自然)存於第八阿賴耶識中之氣分。
此有二類:一、「有漏」之法爾種子;二、「無漏」之法爾種子。
彼(有漏)、此(無漏)之中,皆具足色心萬差之細微種子。
今此「本有」、「新熏」之「有漏」諸種子,既是有為法,故亦剎那生滅。滅時,則各自引起後續之種子。所謂色種子滅時,唯引色種子;心種子滅時,唯引心種子。色中有多色,心中有多心,皆如是引其同類。
是故,諸法種子無有斷絕。譬如急河流淌,雖速逝,然水流相續不絕。
是故,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亦生種子。
此三者之緣(種生現、現熏種、種生種),乃因體即轉為果,其緣最親。此即前述四緣中之「因緣」。
(五性各別):
新熏、本有種子中,有(佛)種子、獨覺種子、聲聞種子、菩薩種子。(應為:本有種子中有此差別,新熏乃依後天熏習)。此即「三乘種姓」。
具足此三乘種姓與否,因人而異,種種不同:
- 或有眾生,僅有佛種子。此種姓者,不成聲聞,不成獨覺,直趨佛果。是名「頓教大乘」。
- 或有眾生,僅有獨覺種子。直成獨覺,入無餘涅槃。
- 或有眾生,僅有聲聞種性。此人成聲聞,入無餘涅槃。此二者,名「定性二乘」。
- 或有眾生,三乘種子悉皆具足。此人先成聲聞、獨覺,後亦成佛。是名「漸悟菩薩」(不定性)。
- 或有眾生,三乘種子皆無。此人永為凡夫,無有出期。是名「無性有情」。
所謂「無餘涅槃」,乃身心皆滅盡,亦不於何處復生,永遠寂滅。即有為諸法皆盡,唯餘無為常住之法性真理。聲聞、獨覺以此為殊勝,願求證得。因「寂滅為樂」,故實為殊勝之果。
若聞身心永失,便覺心細(不安),此乃凡夫心拙,為愛身貪世之煩惱所纏,故恐懼涅槃寂靜、無為常住之樂。
若能思:縱我身滅、世永絕,亦不足苦。可憂者,乃眾生利益之德永闕。是故,不願成聲聞、獨覺,唯願成佛。此即殊勝之心,亦即大菩提心。
方知,若為至淨土菩提,令身安樂、存於世間,而顯現(願生淨土),此全非真願淨土,僅是願生死輪迴。生又何為?生者必死。樂又何為?有為之樂必有盡期。
淨土之樂,異於此世之樂;菩提之果,非由「生」而至。
是故,唯應為濟度眾生,不作二乘,誓願成佛。此心即是生淨土之因。
於濟度眾生之間,捨身捨命之事,何止千萬。為眾生故,設使身智永殄,若能利益眾生,亦所願足。然若身智永殄,則利益眾生之事終不能成,故願成佛。
由此明知,無菩提心,不生淨土。
然就此而問:眾生願生淨土,豈非為安樂故?若如今日所聞,生淨土又何為?不如生於穢土,濟度眾生。於穢土濟度,豈不更勝?
答曰:誰言欣求淨土,以欲樂為本?若為欲樂而思往生,必不得生,反墮穢土,輪迴生死。因欲樂乃穢土之相,淨土之樂非(世間)愛樂故。
是故,生淨土,當依二願:
- 為「見佛聞法」故,願生淨土。因穢土難見佛聞法。而見佛聞法,即為利益眾生。
- 為「利益眾生」故,願生穢土。因淨土無受苦眾生,大悲所度之境闕如。而利益眾生,即為大菩提。如是發願,方為生淨土之業因。
然菩提心有..無量無邊階級,概言之,即是「慈悲正直」。我等若願,何不生於(此等)淨土?
於「五性各別」之後,略申私存(個人淺見),或有偏頗。
問:關於五性各別之義,我身豈非亦是「定性無生」(無性有情)?若然,雖願淨土菩提亦無益,終不能成。若如是疑己身,則無人能發菩提心。如何能知我身必定是可成佛之眾生?
答曰:須定五性各別之「權」(方便)、「實」(真實)。(若為實,則...)此乃濟度眾生之方便論。五性若是真實,則應迴以密意方便,勸眾生發心。此有何妨?豈能懼愚者之疑網,而不談法門之實理?
何況,能如是學習「唯識之相」,又發願欲悟者,必定是具足佛種子之眾生。其故,《深密經》言,定性(二乘)無性(有情)非此(大乘)之機,而斥之。有智之人,誰不信金言,而徒然輪迴生死?
又,讀誦《法華經》,何況能知其心意者,豈會無佛種?《法華經》與「唯識」,亦是一體。其理暫略。
種子之情狀,大旨如此。此外,尚有「業種子」、「名言種子」。
「名言種子」,即上所言之種子。善種子生善現行。
「業種子」,謂起惡心,則熏惡心種子,依此種子力,生於三惡道。發善心,則熏善心種子,依此種子力,生於人中、天上。
是故,此亦不離前述種子。然其種子所生之「果」貌,稍有不同。
三惡趣、人中、天上之「體」(果報體),即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其性無記。是故,依善業種子之力,引生「無記」之果;依惡業種子之力,亦引生「無記」之果。詳說則繁。
(轉依與四智)
有佛種子之人,修行成佛時,心識生起、覺悟開顯之貌:
能成佛之種子,亦非僅一種。其「佛性」有種種相分。
先有八識種子,諸心所種子。
(無漏)心所為二十三(應為二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心所中之睡眠、惡作,此二十八法(應為三十,六煩惱、二十隨煩惱、四不定)乃有漏所限,(無漏位無)。
(按:原文「心所ハ二十三ナリ」,後文又言「各皆二十一」,前後似有出入。依唯識教義,佛地相應心所為二十一: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此等(八識)轉依時:
- 五識(前五識),轉名「成所作智」。
- 意識,轉名「妙觀察智」。
- 末那識,轉名「平等性智」。
- 阿賴耶識,轉名「大圓鏡智」。
其故:
- 無漏之眼識乃至身識等五識,皆善於成辦神通變化之所作,故名「成所作智」。
- 無漏之意識,善於觀察機根,說法斷疑之用殊勝,故名「妙觀察智」。
- 無漏之末那識,永離我執,證平等法性,故名「平等性智」。
- 無漏之第八識,永離阿賴耶之名,能浮現影顯一切諸法,如大明鏡映現一切形像,故名「大圓鏡智」。
「識」乃心王之名,「智」乃心所中之「慧」心所。有漏位雖亦有識有智,然有漏位「識」(分別)強,故特名「八識」;無漏位「智」(決斷)強,故特名「四智」。並非無識或無餘心所。因無漏八識,一一皆有慧心所故。
此外,尚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等(無漏)種子,其性皆善。
此諸無漏種子,雖亦不離阿賴耶識,然非阿賴耶識(有漏位)所了知。
(五位修行)
無漏有「三品無漏」:下品、中品、上品。
- 下品:即「見道」。初發無漏智,斷「麁障」(分別二障)之時。
- 中品:即「修道」。無漏智重重生起,斷「細障」(俱生二障)之時。
- 上品:即「佛果」。諸障斷盡,覺悟究竟之位。此即三品無漏。
上所言諸無漏種子,配於此三品:
- 下品種子:妙觀察智、平等性智之種子,皆在其中。此外無他(無成所作智、大圓鏡智種子)。
- 中品種子:亦復如是。(下品、中品之妙觀、平等二智,各有二十一心所。妙觀察智另有尋、伺心所,故總有二十三。(此處似指修道位,佛地則無尋伺))
- 上品種子:有四智種子。心所皆為二十一,因佛地無尋伺故。五根、五境之種子亦皆具足。如來三十二相、八十隨好、無數大光明、無邊淨土等,皆悉在此內。因(佛果)不離無漏之色聲香味觸故。是故,紺頂金姿、丹果青蓮之莊嚴、花台玉樓之構築、八功(德水)、七重(行樹)之莊飾,皆在我心之內。何況清淨無量、微妙功德本來具足!
我身即佛,此處即淨土。作此觀想,亦無相違。
然凡夫不能善用其心。無明之迷如暗,薩迦耶見(我執)之執如膠。雖言「觀」,然不明亦不久。譬如深暗強風中,持幽微之燈而行,須臾即滅,闇昧拙劣。何況眼隔佛教、生於邊地之輩?何況地獄、餓鬼、畜生之眾生?
是故,無上大覺之種子,徒然沉埋,不能生起現行。猶如栴檀種子在土中,為種種腥臭穢物所埋,未得出生。
然若根熟時至之人,為眾生故願成佛,為菩薩故(應為:為度眾生故)願行菩薩道,此心猛利生起,寢食不忘,無有懈怠,生生世世,無有動搖。自然或自開教典,或聽人說法,彼三品無漏種子漸得潤澤萌發。猶如彼栴檀種將欲出生,蒙良雨甘露之潤。
如是,其心漸深漸堅。隨學教修行,智慧位次..第進,慈悲德行漸增。
經「一大無數劫」(第一阿僧祇劫),凡夫位之覺悟至此已極。無漏種子悉得潤澤,下品無漏(見道)將生而未生。
從初發堅固菩提心以來,至此位,名「地前菩薩」,因未至十地故。
此一大無數劫間,覺悟漸深之重重階位,謂之「三十心」。即十住、十行、十迴向。
此中,第十迴向之終,開「加行位」。亦名「四善根」:煖善根、頂善根、忍善根、世第一法。此四位亦名:明增定、明得定、印順定、無間定。
此(加行位)之外的三十心,皆名「資糧位」。因積蓄佛道資糧故。其終位(加行位)特為見道之方便,故名加行。
今此「地前」能伏多障。障者,謂「煩惱障」與「所知障」。
煩惱之貌如前述,隨煩惱亦攝於此。
「所知障」,乃於彼煩惱一一法之體性(實相)有所迷之心。此障較煩惱更難斷。然非煩惱外別有體性,僅是煩惱底層幽深之分,名所知障。
譬如夜見木樁誤以為人。不知是「樁」之心(所知障),與誤以為「人」之心(煩惱障),雖有二重,然離「思人」之心,別無「不知樁」之心。僅是「用」上迷(煩惱障)與「體」上迷(所知障)之二重。貪、嗔,乃至二十隨惑,一一皆然。
此煩惱(二障)有麁(粗)、細二類。
- 麁者,名「分別煩惱」(及其所知障,名「分別所知障」)。
- 細者,名「俱生煩惱」(及其所知障,名「俱生所知障」)。今,「俱生二障」乃於「修道」位斷。「斷」,謂無漏悟解開顯時,煩惱、所知之種子永滅。「伏」,謂種子雖未失,然依智慧力,令其現行不起。今言地前菩薩「伏多障」者:
- 分別二障:於「資糧位」漸伏,於「加行位」伏盡。
- 俱生二障:於「加行位」漸伏,然地前尚未伏盡,至「地上」(十地)方伏盡。「地上」,即初地以上。其貌後述。
是故,地前一大僧祇劫間,唯伏障而未斷障。
「僧祇劫」,即無數劫。
*譬如,有石廣高各八百里,以極薄極輕之天衣,偶以來拂。直至此石磨滅殆盡。其久遠,名「一大無數劫」。*地前之久即如是。
如是修行,凡夫位之覺悟至極,無漏種子遂初生起「下品現行」,此即「下品」之妙觀、平等二智。
此時,初悟真如之理,能斷「分別二S障」。是名「見道」。
此亦有重重(階段):一心見道、三心見道、十六心見道,相續而起。
此乃十地中,「初地」之始。
自此以後,名為「聖者」,名「地上菩薩」。
「十地」者:歡喜地、離垢地、發光地、焰慧地、極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
「初地」即始位之歡喜地。
今此十地,亦是覺悟開顯、漸近佛果之心位,重重分為十階。一一地中,皆經歷多「俱胝」(千萬)百千大劫,故雖僅言「初歡喜地」,其時亦極悠久。
「見道」雖(依所觀)分三重(或十六心),然時分極短。故出見道,入「修道」時,仍屬初地之內。
言「入修道」者,即妙觀、平等二智重重生起,此乃由「中品」無漏種子所生。其覺悟轉更明利,始斷前述之「俱生惑」。「惑」即是障。
此俱生惑,有煩惱、所知二障。
菩薩於「俱生煩惱障」,留至第十地末,成佛之時方斷。
自入修道以來,乃漸斷「俱生所知障」。
是故,出見道,仍住初地之間,亦斷俱生所知障。
從初地至二地,二地至三地,乃至九地至十地,每入次地,皆次第斷除能障彼地之俱生所知障。
如是,至第十地成佛時,則斷「佛果障」。
「佛果障」,即所殘餘之俱生所知障,及故意不斷而留存之諸俱生煩惱障。此二障善礙佛果,故正成佛時,方斷除之。
菩薩故意留存俱生煩惱至十地間不斷者:一、因此非十地之障故;二、為濟度眾生(留惑潤生)故。此外尚有他由,亦略之。
十地各有殊勝之事:各修一行(波羅蜜),各斷一障(十重障),各證一真如(十真如)。其貌亦略。
自初地至第七地末,又經「一大僧祇劫」(第二僧祇)。
自第八地至第十地末,又經「一大僧祇劫」(第三僧祇)。
地前一大僧祇,是為第一僧祇。
合稱「三僧祇修行」。
其間,無漏智亦剎那生滅,念念熏種。熏習之貌如有漏種子。
無漏心熏種子,自「見道第二念」(第二剎那)起始熏。
無始以來,為凡夫時,無「無漏新熏種子」。無漏心未起,誰能熏之?故見道最初剎那之智,偏依「法爾無漏種子」而生。其後,新熏種子生起,本有、新熏二種種子和合而生,是名「新古合生」。
新古合生非僅無漏,無始以來,有漏諸法亦然。凡一法,若本有、新熏二種種子俱足,必「新古合生」。
此三僧祇中:
- 初僧祇(地前):唯有漏覺悟生起,無漏覺尚未開。
- 二僧祇(初地至七地):有漏、無漏,雜糅而起。
- 三僧祇(八地至十地):唯無漏覺相續,無有漏智間雜。功德念念倍增,覺悟剎那速開。初剎那較前二僧祇(總功德)增一倍,第二剎那較初剎那增一倍。「一倍」者,謂本有功德悉皆無缺,其上更增添等同原有之功德。如是,第三、第四剎那,乃至十地終剎那,次第倍倍增。
第三僧祇之末,有「相好百劫」之事。即成佛之期將近,特於百劫之間,修諸相好之業。
如是諸修行滿足之時,於「色究竟天」(有形世間之頂點)之上,更有「大自在宮」淨土,於遍滿「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之大寶蓮華王座上,入「金剛喻三摩地」(定),斷前述之佛果障。
此時,名「等覺菩薩」。受職灌頂之儀式,即在此位。
如是,佛果障速斷訖已,速入「究竟道」。
此時,一切有漏法、劣無漏法,皆悉滅盡。
是所謂依彼無始具足之「上品法爾無漏種子」,四智悉皆現行,萬德圓滿。是名為「佛」。
凡因位(修行位)之心、色、無漏法,其性皆善,不同於有漏之三性(善惡無記)交雜。
既已成佛,其身遍滿法界,諸根相好,一一無邊。此乃酬報三僧祇長劫中所修習之無邊善根故。因果之理必然,因既無邊,果亦無邊。
自此以後,不復新熏種子。唯無始來之上品法爾無漏種,及(因位所熏)下品、中品無漏種子(含本有、新熏),皆轉為上品,存於「無垢識」中。
「無垢識」,即大圓鏡智相應之心王。
- 凡夫至第七地,名「阿賴耶識」。
- (八地至)等覺,名「異熟識」。
- 成佛,名「無垢識」。無垢識,梵語名「阿末羅識」(Amala-vijñāna)。此即八識中之第八識。(凡第八識有多名,阿陀那識亦此識之名。)
是故,成佛之後亦有八識,心所各二十一(如前述)。
今此心王、心所,一一皆具四分。其相分心中,有五根五境。五境之中,有如來相好莊嚴、大光明等。
此等法中,凡為「實法」者,皆一一有種子。其種子皆攝於如來無垢識中。
生時,由其一一之種子而生。既生,故亦必滅。
種子剎那生滅,現行亦剎那生滅。此乃因眾緣所造作故。
既為眾緣所作,雖是佛身,亦名「有為」。
雖號「有為」,然已離「二種生死」。
「二種生死」者:分段生死、變易生死。
- 「分段生死」:我等凡夫所受生死。身形短暫,壽命有定限,欲求長久而不可得之果報。
- 「變易生死」:菩薩所受生死。若思長久,則可長久,壽命無定限。然至成佛時,亦捨此身。佛則長離此二種生死。其「生」,非生死之生。生死之生,必依業力生於三界。佛身之生,乃「有為無漏」之法生起,非生三界之義。其「滅」,非生死之死。生死之死,乃業力盡而命終。佛身之滅,乃「有為無M漏」之剎那滅。佛之壽命無有盡期。此僅是法體微細之剎那生滅,故名「出離生死之佛身」。若言有生而無滅,此理不成。
是名「有為報佛」。
今此周遍法界、相好莊嚴之「有為報佛」,名「自受用身」。
既是為眾生而成之佛,利益眾生之事,無有暫止。
是故,佛濟度凡夫、二乘、地前菩薩、十地菩薩,乃至等覺。
然此周遍法界之真實(報)身,等覺菩薩猶不能見,何況未及此位之菩薩、二乘?何況我等凡夫?
故佛為令眾生得見,顯現種種身姿。
- 其中,為我等(凡夫)所顯現者,乃「丈六佛身」,以一四天下為國土。資糧位菩薩、聲聞、獨覺亦同見此佛。是名「小化身」(或應身)。
- 為「加行位」菩薩所顯現之身,其長雖未明言,然以三千大千世界為國土,想必極其廣大。是名「大化身」。
- 為「初地」菩薩:以一葉廣及三千大千世界之百葉蓮華為座,顯現與此座相稱之佛身。
- 為「二地」菩薩:以千葉蓮華為座。
- 為「三地」菩薩:以萬葉蓮華為座。
- 乃至「十地」菩薩:以不可說不可說葉之蓮華為座。其身姿亦與蓮座相稱,故次第增勝。此「十重佛身」,名「他受用身」。其國土皆是淨土。其廣大亦如華座,次第增廣。是故,從初地至十地,有十重淨土。「極樂世界」,即見為阿彌陀佛為「初地」菩薩所顯現時之國土。
如是諸法之性,即是「真如」。
如是「自受用身」中所具之無漏智慧,能與真如冥合。
此「真如」,名為「法身」。
今此法身、報身、化身,是名「三身」。「他受用身」攝於「報身」。
淨土之中,最究竟之淨土,乃「自受用淨土」。若更言其究竟,則是「法身土」。
毘盧遮那(Vairocana),即此法身。
盧舍那(Locana),即此報身。
釋迦牟尼佛,即是化身。
五位修行之貌,大致如是。
總之,三大僧祇之修行雖極久遠,然於覺悟之前,收為一剎那。若思三僧祇定然長久,此乃無明長夜未曉,堅執之夢未醒。此迷一朝醒悟,三祇即是一念,一念即是三祇。何不修行?何不證得?
此事等或有謬誤,且詞句拙劣,然既蒙垂詢,姑且如形記述。經論之文、宗家之釋,皆已省略。
二卷鈔下(終)
《二卷鈔》表格,會使內容變得難以閱讀和理解 1。
其主要的法門分類和修行架構,整理為以下數個表格,以便於您查閱和比較 2。
1. 核心教義:三性 (Three Natures)
此為唯識宗分析萬法(依他起)如何被錯誤認知(遍計所執)及其實際體性(圓成實)的框架 3。
體性 (Nature) | 說明 (Explanation) | 譬喻 (Analogy) |
|---|---|---|
遍計所執性 | 虛妄的分別心所執著的、體性全無的法 5。 | 誤認為繩是「蛇」 6 |
依他起性 | 依託眾緣而生起之法(如夢幻泡影) 7。 | 繩子本身 (由藁草製成) 8 |
圓成實性 | 諸法真實不變的體性,即「真如」妙理 9。 | 繩子的本質「藁草」 10 |
2. 百法明門 (The Hundred Dharmas)
此為對「依他起性」的詳細分類,說明一切萬法皆不出此百法,且皆不離心識 11。
類別 (Category) | 總數 (Total) | 包含 (Includes) |
|---|---|---|
心王 (Citta) | 8 | 八種識 (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 |
心所 (Caitasika) | 51 | 六位心所 (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 |
色法 (Rupa) | 11 | 五根、五境、法處所攝色 |
不相應行法 | 24 | 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等 |
無為法 (Asaṃskṛta) | 6 | 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想受滅、真如 |
總計 (Total) | 100 | (前四項為有為法,共94種;後一項為無為法) 13 |
3. 心王與心所 (Consciousnesses and Mental Factors)
表 3-1:八識心王 (Eight Consciousnesses) 14
識 (Consciousness) | 主要功能 | 特性 |
|---|---|---|
1-5.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 了知色、聲、香、味、觸 | 剎那生滅,有時不起 (如睡眠) |
6. 意識 | 分別思量萬法 (包含見聞與未見聞) | 有時不起 (如無夢熟睡) |
7. 末那識 | 恆審思量,執第八識為「我」 | 恆時染污,無始相續 |
8. 阿賴耶識 | 諸法根本,攝持「種子」、五根、器界 | 恆時無記,無始相續 |
表 3-2:五十一心所 (Fifty-one Mental Factors) (概覽) 17
類別 (Category) | 數量 (Count) | 包含 (Includes) |
|---|---|---|
1. 遍行 | 5 | 作意、觸、受、想、思 |
2. 別境 | 5 | 欲、勝解、念、三摩地 (定)、慧 |
3. 善 | 11 | 信、精進、慚、愧、無貪、無嗔、無癡、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
4. 根本煩惱 | 6 | 貪、嗔、慢、無明 (癡)、疑、不正見 |
5. 隨煩惱 | 20 | 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 (小隨10);無慚、無愧 (中隨2);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 (大隨8) |
6. 不定 | 4 | 睡眠、惡作 (悔)、尋、伺 |
4. 核心觀念 (Core Concepts)
觀念 (Concept) | 說明 (Description) |
|---|---|
二無我 18 | 補特伽羅無我 (人無我):人只是色心聚合,無實體「我」19。 法無我:諸法皆依緣而生,無獨立實體 20。 |
四分 21 | 心識的作用分為四部分: 1. 相分 (所知,如鏡中影像) 22 2. 見分 (能知,如鏡之光) 23 3. 自證分 (能知「見分」的心體,如鏡體) 24 4. 證自證分 (能知「自證分」的作用) 25 |
種子 26 | 儲存於阿賴耶識中、能生起萬法 (現行) 的氣分 (潛能) 27。 本有種子 (無始法爾具有) 28與 新熏種子 (由現行熏習而來) 29。 |
5. 修行道次第 (The Path of Practice)
表 5-1:五性各別 (Five Natures) 30
種姓 (Nature) | 說明 (Description) |
|---|---|
1. 菩薩 (頓教/漸悟) | 具佛種子,必定成佛 32。 |
2. 獨覺 (定性二乘) | 僅具獨覺種子,證獨覺果 33。 |
3. 聲聞 (定性二乘) | 僅具聲聞種子,證阿羅漢 34。 |
4. 不定性 | 具三乘種子,遇緣而定 35。 |
5. 無性有情 | 無三乘無漏種子,永為凡夫 36。 |
表 5-2:五位修行 (Five Stages of Practice) 37
階位 (Stage) | 名稱 (Name) | 時劫 (Duration) | 主要任務 |
|---|---|---|---|
1 | 資糧位 | 第一阿僧祇劫 (地前) 39 | 積集福慧資糧,修十住、十行、十迴向 40。 |
2 | 加行位 | (第一僧祇劫末) 41 | 修四善根 (煖、頂、忍、世第一法),伏分別二障 42。 |
3 | 見道位 | (第二僧祇劫始) 43 | 登初地 (歡喜地),初發無漏智,斷分別二障 44。 |
4 | 修道位 | 第二至第三僧祇劫 45 | 登二地至十地,漸斷俱生所知障 46。 (菩薩為度眾,不斷俱生煩惱障 47) |
5 | 究竟位 | (第三僧祇劫滿) 48 | 證佛果,斷盡二障,轉八識成四智 49。 |
6. 佛果 (Buddhahood)
表 6-1:轉識成智 (Transformation of Consciousness into Wisdom) 50
智慧 (Wisdom) | 說明 (Description) | 由何轉得 (Transformed From) |
|---|---|---|
1. 成所作智 | 成辦神通變化等利生事業 52 |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
2. 妙觀察智 | 善觀機根,說法斷疑 53 | 第六意識 |
3. 平等性智 | 證諸法平等,永離我執 54 | 第七末那識 |
4. 大圓鏡智 | 顯現萬法如大明鏡,持無漏種 55 | 第八阿賴耶識 (轉為無垢識) |
表 6-2:三身 (Trikaya / Three Bodies) 56
身 (Body) | 說明 (Description) | 對應 (Example) |
|---|---|---|
1. 法身 | 諸法實性 (真如) 58 | 毘盧遮那 (Vairocana) |
2. 報身 | 圓滿修行所感之身 (含自受用、他受用) 59 | 盧舍那 (Locana) |
3. 化身/應身 | 隨眾生機緣顯現之身 (如丈六佛身) 60 | 釋迦牟尼 (Sakyamuni) |
以下是「五十一心所」的詳細分類,以及「四緣」、「二障」等重要法門的表格整理。
7. 五十一心所 (Caitasika) 詳解
此為「表 3-2」的詳細展開,說明與心王相應的 51 種心理作用 1。
表 7-1:遍行心所 (5 種) (恆常與八識心王相應)
心所 (Mental Factor)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作意 | 警覺心,令心生起 2。 |
觸 | 令心能觸及所應知之事 3。 |
受 | 領納樂、苦,或心中愁、喜,乃至非苦非樂等,於心受取 4。 |
想 | 能取像,了知辨別事物形貌,並說其種種名稱 5。 |
思 | 造作心,令心造作善、惡或無記之業 6。 |
表 7-2:別境心所 (5 種) (對各自的特定境界生起)
心所 (Mental Factor)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欲 | 對善、惡、無記等事,生希望之心 7。 |
勝解 | 於一切事,堅決印持,思惟決定 8。 |
念 | 於曾習之事,內心明記不忘 9。 |
三摩地 (定) | 令心專注於所欲知之事,不令散亂 10。 |
慧 | 能簡擇辨別事物德失,斷除疑惑 11。 |
表 7-3:善心所 (11 種) (其性必善)
心所 (Mental Factor)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信 | 對尊貴殊勝之事,深心忍可、仰願,清淨之心 12。 |
精進 | 修善法時,勇猛清淨之心 13。 |
慚 | 於己、於法而感羞恥,不作諸罪之心 14。 |
愧 | 於世間 (他人) 而感羞恥,不作諸罪 15。 |
無貪 | 於諸事物,無有貪著之心 16。 |
無嗔 | 雖遇違逆之事,亦無嗔恚之心 17。 |
無癡 | 於萬事之理明了,無愚癡之心 18。 |
輕安 | 身心感覺安穩、愉悅之心 (入定時起) 19。 |
不放逸 | 防範罪惡、修習善法之心 20。 |
行捨 | 令心平等正直之心 21。 |
不害 | 哀愍他人之心 (無嗔為慈,不害為悲) 22。 |
表 7-4:根本煩惱 (6 種) (可開為 10 種)
心所 (Mental Factor)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貪 | 貪著萬物之心 23。 |
嗔 | 遇違逆事,必生嗔怒 24。 |
慢 | 恃己凌他,輕蔑他人之心 25。 |
無明 (癡) | 於萬事之理闇昧之心 26。 |
疑 | 於事理不能思惟決定,猶豫之心 27。 |
不正見 (惡見) | 堅執邪僻之事理,不知真實道理 28。 (可開為 5 見) |
↳ 薩迦耶見 | 我執。執著我身、我物,強烈區分人我 29。 |
↳ 邊執見 | 執「常見」(恆常不滅) 或「斷見」(死後永斷) 30。 |
↳ 邪見 | 否定因果、罪福、三寶、輪迴 31。 |
↳ 見取見 | 執著前述諸邪見,以為是殊勝 32。 |
↳ 戒禁取見 | 執著外道不合理的戒律或苦行,以為能得解脫 33。 |
表 7-5:隨煩惱 (20 種) (根本煩惱的等流)
類別 | 心所 (Mental Factor)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小隨 (10) | 忿 | 發怒,乃至持杖欲打人般 34。 |
恨 | 怨恨他人,內心常惱 35。 | |
惱 | 因忿恨而乖戾不安,心存險惡 36。 | |
覆 | 恐失名利而隱藏罪行 37。 | |
誑 | 為得名利而顯現虛假德行 38。 | |
諂 | 為蒙蔽他人而矯設方便,取悅人心 39。 | |
憍 | 自認優越,高傲自滿 40。 | |
害 | 無哀愍心,冷酷無情 41。 | |
嫉 | 見他人榮達而深生嫉妒,內心不安 42。 | |
慳 | 執著財寶,不肯施人 43。 | |
中隨 (2) | 無慚 | 於己不恥,輕忽善根,造作諸罪 44。 |
無愧 | 於世不恥,崇尚諸罪 45。 | |
大隨 (8) | 不信 | 於殊勝事不仰願,心生穢濁 46。 |
懈怠 | 於諸善事,懈怠懶惰 47。 | |
放逸 | 無防罪修善之心,恣意造罪 48。 | |
惛沈 | 心識沉重、昏昧 49。 | |
掉舉 | 心識躁動、不安 50。 | |
失念 | 忘失事物 51。 | |
不正知 | 於所應知之事,謬誤了知 52。 | |
心亂 (散亂) | 心神馳散、紊亂 53。 |
表 7-6:不定心所 (4 種) (其性不定)
心所 (Mental Factor)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睡眠 | 令心闇昧狹隘,令身不得自在 54。 |
惡作 (悔) | 追悔已作或未作之事 55。 |
尋 | 於欲言說之事,粗略推度思量 56。 |
伺 | 於欲言說之事,深入推度思量 57。 |
8. 緣 (Conditions)
《二卷鈔》提到一切有為法皆待眾緣而生 58。
緣 (Condition)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因緣 | 最親近的緣。指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種子生種子 59。 |
等無間緣 | 心識之緣。前一剎那的心,引生後一剎那的心 60。 |
所緣緣 | 心識所了知的對象 (境界) 61。 |
增上緣 | 此外一切有助益或無阻礙的緣,範圍最廣,如身緣心、人緣我、舍宅緣大地等 62。 |
9. 二障 (Two Hindrances)
修行的目的即是斷除此二種障礙 63。
障 (Hindrance)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煩惱障 | 阻礙證得「涅槃」的障礙。指我執 (薩迦耶見) 及根本、隨煩惱 64。 譬喻:如夜見木樁,誤以為「人」的心 65。 |
所知障 | 阻礙證得「菩提」(一切種智) 的障礙。指法執,即對諸法體性 (實相) 的迷闇 66。 譬喻:如夜見木樁,不知是「樁」的心 67。 |
二障關係 | 二障非別體,所知障是煩惱障的幽深底層 68。 |
10. 百法詳解:色法 (11 種) 1
此為構成物質世界的基本元素。
類別 (Category) | 名稱 (Name) | 說明 (Description) |
|---|---|---|
五根 (Sense Organs) |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2 | 指「勝義根」,是識所依的清淨精妙物質 3。並非我們肉眼可見的「扶塵根」(如眼球)4。 |
五境 (Sense Objects) | 色、聲、香、味、觸 5 | 五識所了知的對象(塵)6。 |
法處所攝色 | (指特定種類的色法) | 第六意識所了知的色法 7。 |
11. 百法詳解:不相應行法 (24 種) 8
此為非物質、非心識,而是依附於心、色之上安立的「分位」概念,皆是「假法」9。
概念 (Concept) | 性質 (Nature) | 說明 (Description) | 舉例 (Examples from Source) |
|---|---|---|---|
不相應行法 | 皆是「假法」10。 | 非心也非色 11。是依附於色法、心法上所顯現的「義分」(分位)12,沒有獨立的實體 13。 | 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 14,乃至時間(十二時)、空間(四方)等概念皆屬此類 15。 |
12. 百法詳解:無為法 (6 種) 16
指非由眾緣造作、體性常住的法 17。
名稱 (Name) | 說明 (Description) |
|---|---|
虛空無為 | 體性遠離諸障礙,猶如虛空 18。 |
擇滅無為 | 依「簡擇」(智慧)之力,滅諸雜染(煩惱)而證會的真理 19。 |
非擇滅無為 | 非依智慧,而是因「緣缺」時,法自然不生之理顯現 20。 |
不動無為 | 苦受、樂受(第四禪以上)滅時所顯之無為 21。 |
想受滅無為 | 想心所、受心所(滅盡定)皆不起時所顯之無為 22。 |
真如無為 | 法性真實如常 23。此為根本,前五種無為皆依此真如之上而顯立 24。 |
13. 種子 (Seeds / Bīja)
此為阿賴耶識中所含藏,能生起萬法(現行)的潛在能力 25。
分類依據 (Category) | 種類 (Type) | 說明 (Description) |
|---|---|---|
依來源 (By Origin) | 本有種子 | 無始以來,法爾 (自然) 存於阿賴耶識中 26。分為「有漏」與「無漏」二類 27。 |
依來源 (By Origin) | 新熏種子 | 由「現行」(當下的身心活動)回熏於阿賴耶識中而新產生的 28。 |
依功能 (By Function) | 名言種子 | 即上述的種子,能生起善、惡等現行(如心所、色法)29。 |
依功能 (By Function) | 業種子 | 由善惡之「思」心所熏習,其力量能引生三惡道、人、天等「無記」的果報體(異熟識)30。 |
14. 三品無漏 (Three Levels of Non-Outflow) 31
指無漏種子依修行階位所顯現的三種品級。
品級 (Level) | 對應階位 (Corresponding Stage) | 所斷之障 (Hindrance Severed) |
|---|---|---|
下品無漏 | 見道 (Path of Seeing) 32 | 斷「麁障」(分別二障)33。 |
中品無漏 | 修道 (Path of Cultivation) 34 | 斷「細障」(俱生二障)35。 |
上品無漏 | 佛果 (Buddhahood) 36 | 諸障斷盡,覺悟究竟 37。 |
15. 三大僧祇劫 (Three Great Asamkhyeya Kalpas) 38
菩薩修行成佛所經歷的漫長時間。
僧祇劫 (Kalpa) | 修行階位 (Practice Stage) | 覺悟特徵 (Characteristic of Awakening) |
|---|---|---|
第一阿僧祇劫 | 地前菩薩 (資糧位、加行位) 39 | 僅有「有漏」的覺悟生起,無漏覺尚未開顯 40。 |
第二阿僧祇劫 | 初地 (歡喜地) 至 第七地 (遠行地) 末 41 | 「有漏」與「無漏」的覺悟雜糅而起 42。 |
第三阿僧祇劫 | 第八地 (不動地) 至 第十地 (法雲地) 末 43 | 唯有「無漏」的覺悟相續,有漏智不再間雜 44。 |
好的,我們繼續將《二卷鈔》中剩餘的關鍵概念表格化。
16. 二種生死 (Two Types of Life and Death)
《二卷鈔》說明聖者與凡夫所經歷的生命形態有所不同 1。
生死類別 (Type) | 經歷者 (Experienced By) | 特徵 (Characteristics) |
|---|---|---|
分段生死 | 我等凡夫 (Ordinary Beings) 3 | 身形短暫,壽命有定限,是依業力所感的果報 4。 |
變易生死 | 菩薩 (Bodhisattvas) 5 | 壽命無固定界限,可隨願力長久住世。但在成佛時亦會捨此身 6。 |
(出離生死) | 佛 (Buddha) 7 | 佛已長離此二種生死 8。佛身的生滅是「有為無漏」的剎那生滅,非業力所感的生死 9。 |
17. 識與智的關係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ciousness and Wisdom)
本文解釋了為何在凡夫位稱「識」,而在佛果位稱「智」 10。
概念 (Concept) | 定義 (Definition) | 狀態 (State) | 強弱 (Dominance) |
|---|---|---|---|
識 (Vijñāna) | 心王之名 (Name of the Mind-King) 13 | 有漏 (Defiled / Leaking) | 「識」的作用強,故特稱八識 14。 |
智 (Jñāna) | 心所中之「慧」 (The mental factor of 'Prajna') 15 | 無漏 (Undefiled / Non-Leaking) | 「智」的作用強,故特稱四智 16。 |
備註 | 凡夫位(有漏)亦有智(慧心所),佛果位(無漏)亦有識(心王),並非沒有 17。 |
18. 十地 (The Ten Bhumis / Stages)
此為菩薩「修道位」所經歷的十個階次 18。
地 (Bhumi) | 名稱 (Name) |
|---|---|
初地 | 歡喜地 |
第二地 | 離垢地 |
第三地 | 發光地 |
第四地 | 焔慧地 |
第五地 | 極難勝地 |
第六地 | 現前地 |
第七地 | 遠行地 |
第八地 | 不動地 |
第九地 | 善慧地 |
第十地 | 法雲地 |
備註 | 《二卷鈔》中提到,十地中各修一行(十波羅蜜)、各斷一障(十重障)、各證一真如(十真如),但其詳細樣貌於此省略 20。 |
好的,我們繼續將《二卷鈔》的內容表格化。
以下表格整理了八識各自的特性、所緣(認識的對象)以及與心所的相應關係。
19. 八識心王:體性與所緣 (Eight Consciousnesses: Nature and Objects)
此表格說明八識各自的「性」(善、惡、無記)以及它們所認識的對象。
識 (Consciousness) | 體性 (Moral Nature) | 主要所緣 (Primary Object) |
|---|---|---|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 善、染污、無記 (三性不定) | 色、聲、香、味、觸 (五境) |
第六意識 | 善、染污、無記 (三性不定) | 萬法 (無邊法界之事) |
第七末那識 | 恆為染污 (有覆無記) | 恆緣阿賴耶識的「見分」,思惟為「我」 |
第八阿賴耶識 | 恆為無記 (無覆無記) | 種子、五根、器界 (山河大地等) |
20. 八識心王:心所相應 (Correspondence with Mental Factors)
此表格整理了八識在運作時,分別會與多少種心所同時生起(此為《二卷鈔》原文所述之數量)。
識 (Consciousness) | 相應心所數量 (Number of Associated Mental Factors) | 備註 (Notes from Source) |
|---|---|---|
前五識 (眼、耳、鼻、舌、身) | 三十四 (34)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中 (貪嗔癡)、隨煩惱中 (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 |
第六意識 | 五十一 (51) | 五十一心所皆可相應 |
第七末那識 | 十八 (18) | 遍行五、別境中 (慧)、煩惱中 (貪、慢、無明、我見)、隨煩惱中 (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心亂) |
第八阿賴耶識 | 五 (5) | 僅與「遍行」五心所相應 |
21. 四分譬喻 (Analogy of the Four Parts)
《二卷鈔》使用鏡子來比喻心識的四種功能,說明萬法唯識。
四分 (Four Parts) | 鏡子譬喻 (Mirror Analogy) | 心識功能 (Function of Consciousness) |
|---|---|---|
相分 (Image Part) | 鏡中所現的「影像」 | 心中浮現的「所知」之物 |
見分 (Seeing Part) | 鏡子的「光」 (能照見影像) | 心「能知」相分的作用 |
自證分 (Self-Witnessing) | 鏡子的「體」 (清淨的銅) | 心識的正體,能生起見分與相分 |
證自證分 | (文中未詳喻) | 能了知「自證分」的功能 |
22. 菩提心與淨土 (Bodhi-mind and Pure Land)
本文對於「發願」的動機有深入的探討。
概念 (Concept) | 說明 (Description) |
|---|---|
錯誤的發願 | 為了自身的安樂、欲樂而求生淨土。 → 如此非真願淨土,只是在願生死輪迴,必不得生。 |
正確的發願 (二願) | 1. 為「見佛聞法」故,願生淨土 (因穢土難)。 2. 為「利益眾生」故,願生穢土 (因淨土無苦可度)。 |
發願的根本 | 真正的根本是「大菩提心」,即「慈悲正直」,為了濟度眾生而誓願成佛。 |
23. 三性譬喻詳解:「繩、蛇、藁」 (Detailed Analogy for the Three Natures)
此為《二卷鈔》中用以說明三性關係的核心譬喻 1。
譬喻 (Analogy) | 對應的三性 (Corresponding Nature) | 在譬喻中的角色 (Role in Analogy) |
|---|---|---|
蛇 (クチナワ) | 遍計所執性 (What is falsely projected) | 僅存於錯覺者心中的影像,體性全無 2。 |
繩 | 依他起性 (What depends on causes) | 由眾緣(手足等)在藁草上假現的形狀,極似於蛇 3。 |
藁 (稻草) | 圓成實性 (The true nature) | 繩子的真實本性(材質) 4。 |
24. 依他起性之法:實法 vs 假法 (Dharmas within "Dependent Origination": Real vs. Fake)
在依他起性(萬法)中,又可依其是否有實體功能而分為兩類 5。
類別 (Type) | 定義 (Definition) | 範例 (Examples) |
|---|---|---|
實法 (Real Dharmas) | 具有自身「種子」、有真實相用(功能)的法 6。 | 心王、心所、色法 7。 |
假法 (Fake Dharmas / Notional) | 依附於實法之上,分別安立,別無實體 8。 | 二十四不相應行法(如「得」、「命根」、時間、空間) 9。 |
(對比) 無法 (Non-existent) | 體性全無,即「遍計所執」(如繩上的蛇) 10。 | (非依他起性) 11 |
25. 色法詳解:根的區分 (Detailed Look at Rūpa: Types of Roots)
《二卷鈔》在解釋「五根」時,特別區分了我們所見的感官與其實際的感官功能 12。
名稱 (Name) | 亦稱 (Also Known As) | 定義 (Definition) |
|---|---|---|
扶根 (Supporting Root) | 扶塵根 | 當下顯見的眼、耳等(如眼球、耳朵) 13。 |
正根 (True Root) | 勝義根 | 存在於扶塵根深處,清淨精妙、如寶珠般的物質,是識所依的真實根 14。 |
(結論) | 「五根」(十一色法之一)指的是「正根」,而非「扶根」 15。 |
26. 佛身與所見眾生 (Buddha's Bodies and the Beings Who See Them)
佛陀為濟度眾生,會顯現不同的身姿,對應不同階位的眾生 16。
佛身 (Buddha Body) | 國土 (Realm) | 所見眾生 (Beings Who See This) |
|---|---|---|
自受用身 (Self-Enjoyment Body) | 周遍法界 (實報土) | 佛自身所受用。等覺菩薩亦不能見其真實樣貌 17。 |
小化身 (Small Transformation Body) | 一四天下 (穢土) | 凡夫、二乘、資糧位菩薩 18。 (顯現為丈六佛身 19) |
大化身 (Large Transformation Body) | 三千大千世界 | 加行位的菩薩 20。 |
他受用身 (十重佛身) | 十重淨土 (依階位漸廣) | 地上菩薩 (初地至十地) 21。 (例如:初地菩薩見百葉蓮座佛身;十地菩薩見不可說葉蓮座佛身 22) |
27. 五受 (The Five Feelings / Receptions)
此為「受」心所(感受)的詳細分類,在說明「想受滅無為」時被提及 1。
感受 (Feeling)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憂受 (Mental Sorrow) | 心中愁苦,尚未達到身體的苦楚 2。 |
苦受 (Physical Pain) | 身體所領受的苦楚。 |
喜受 (Mental Joy) | 心中喜悅,尚未達到身體的安樂 3。 |
樂受 (Physical Pleasure) | 身體所領受的安樂 4。 |
捨受 (Neutral Feeling) | 非苦、非樂、非憂、非喜時,領納事物的心 5。 |
28. 四善根 (The Four Good Roots)
此為「加行位」的四個階次,是進入「見道」前的準備 6。
善根 (Good Root) | 亦名 (Alternative Name from Source) |
|---|---|
1. 煖善根 (Heat) | 明增定 7 |
2. 頂善根 (Peak) | 明得定 8 |
3. 忍善根 (Patience) | 印順定 9 |
4. 世第一法 (Highest Worldly Dharma) | 無間定 10 |
29. 二障的細分 (Subdivisions of the Two Hindrances)
「煩惱障」與「所知障」各自又可依其生起方式分為兩類 11。
分類 (Type) | 特徵 (Characteristic) | 說明 (Description) |
|---|---|---|
分別 (Separative / Acquired) | 麁 (粗) 12 | 由後天的邪師、邪教、邪思惟所引起的分別執著。 |
倶生 (Co-arisen / Innate) | 細 (細) 13 | 無始以來,與生俱來的本能執著,較為幽深難斷。 |
30. 斷障時程表 (Timeline of Severing Hindrances)
《二卷鈔》詳細說明了菩薩在不同階位如何「伏」(壓伏)與「斷」(斷除)二障。
障礙種類 (Type of Hindrance) | 處理方式 (Method) | 修行階位 (Practice Stage) |
|---|---|---|
分別二障 (Separative Hindrances) | 伏 (Subdue) | 資糧位 (Provisioning) 開始,至 加行位 (Gaining) 伏盡 14。 |
分別二障 (Separative Hindrances) | 斷 (Sever) | 見道位 (Path of Seeing / 初地) 15。 |
倶生所知障 (Innate Hindrance of Knowledge) | 伏 (Subdue) | 加行位 (Gaining) 開始,至 地上 (Bhumis / 10 Stages) 伏盡 16。 |
倶生所知障 (Innate Hindrance of Knowledge) | 斷 (Sever) | 修道位 (Path of Cultivation / 初地至十地) 漸斷 17。 |
倶生煩惱障 (Innate Hindrance of Afflictions) | 留 (Retain) | 菩薩為濟度眾生,故意不斷 (態ト斷ゼズシテ置タル) 18。 |
倶生煩惱障 (Innate Hindrance of Afflictions) | 斷 (Sever) | 究竟位 (Buddhahood / 第十地終) 19。 |
31. 無漏種子的生起 (Generation of Unconditioned Seeds)
本文說明了「無漏」的清淨種子是如何開始運作的。
事件 (Event) | 種子狀態 (Seed Status) |
|---|---|
凡夫位 (Ordinary Being) | 尚未生起無漏心,故無「無漏的新熏種子」 20。 |
見道第一剎那 (First moment of Seeing) | 僅依「本有法爾無漏種子」而生起 21。 |
見道第二剎那 (Second moment of Seeing) | 無漏心開始回熏,產生「無漏的新熏種子」 22。 |
此後 (Thereafter) | 「本有」與「新熏」的無漏種子「新古合生」,共同作用 23。 (註:有漏法在無始以來亦是如此合生 24) |
32. 剎那生滅的譬喻 (Metaphors for Momentary Arising and Ceasing)
《二卷鈔》使用譬喻來說明萬物(有為法)皆是剎那生滅、無常的。
譬喻 (Analogy) | 說明 (Description) |
|---|---|
天地山河 (Heaven, Earth, Mountains, Rivers) | 看似恆常,但「今日已非昨日」 25。其滅之速,無物可喻 26。 |
水上雪花 (Snowflakes on Water) | 看似恆常有雪 27。實則是「落即融 (滅),融即落 (生)」 28。 |
(結論) |
33. 第八識的異名 (Alternative Names for the Eighth Consciousness)
《二卷鈔》指出,第八識會因為修行階位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 1。
階位 (Stage) | 名稱 (Name) | 梵語 (Sanskrit) | 說明 (Description) |
|---|---|---|---|
凡夫 至 第七地 | 阿賴耶識 2 | Ālaya-vijñāna | 攝持諸法種子,為根本識 3。 |
(八地至) 等覺 | 異熟識 4 | Vipāka-vijñāna | (文中未詳述,但此為八識的「異熟」功能)。 |
佛果 (Buddhahood) | 無垢識 5 | Amala-vijñāna (阿末羅識) 6 | 轉依後的清淨心王,與大圓鏡智相應 7。 |
(通用名) | 阿陀那識 8 | Ādāna-vijñāna | (文中提及此亦為第八識之名) 9。 |
34. 譬喻:一大無數劫 (Analogy: One Great Asamkhyeya Kalpa)
本文用一個譬喻來說明「一大僧祇劫」的漫長時間 10。
譬喻 (Analogy) | 內容 (Description) |
|---|---|
天衣拂石 (Heavenly Robe brushing a Stone) | 譬如有廣、高各八百里的石頭 11。 用極薄極輕的天衣,偶爾來拂拭一次 12。 直到此石完全磨滅殆盡 13,這段久遠的時間,稱為「一大無數劫」 14。 |
35. 經論關係 (Relationship of Doctrines)
作者提到了《法華經》與唯識宗的關係。
經論 (Sutra / Doctrine) | 關係 (Relationship stated in text) |
|---|---|
《法華經》與「唯識」 15 | 亦是一體 (亦是一體也) 16。 |
36. 哲學總結:時間觀 (Philosophical Conclusion: View of Time)
在文末,作者對修行的漫長時間提出了一個超越性的見解 17。
狀態 (State) | 對時間的看法 (View of Time) |
|---|---|
迷 (Delusion) | 認為「三大僧祇」定然長久 18。 此為無明長夜未曉,堅執之夢未醒 19。 |
悟 (Enlightenment) | 此迷一朝醒悟 20,則「三祇即一念,一念即三祇」 (三大僧祇劫即是一個念頭,一個念頭即是三大僧祇劫) 21。 |
37. 心所辨析 (Distinction of Mental Factors)
《二卷鈔》在解釋「隨煩惱」時,特別指出了幾組容易混淆的心所之間的細微差別。
比較 (Comparison) | 心所 A (Factor A) | 心所 B (Factor B) | 說明 (Explanation from Source) |
|---|---|---|---|
闇昧 (Obscuration) | 無明 (Avidyā / Ignorance) | 惛沈 (Styāna / Dullness) | 無明是闇昧迷惘,但非沉重昏昧; 惛沈非僅闇昧,且是沉重。 |
躁動 (Agitation) | 掉舉 (Auddhatya / Restlessness) | 散亂 (Vikṣepa / Distraction) | 掉舉,如對「一事」而心神躁動; 散亂,乃心意馳散於「多事」而紊亂。 |
38. 五蘊 (The Five Aggregates / Pañca-skandha)
此為《二卷鈔》在解釋「不相應行法」時所引用的分類,用以說明「行蘊」的範疇。
蘊 (Aggregate) | 包含 (Includes) | 說明 (Description from Source) |
|---|---|---|
1. 色蘊 (Rūpa) | (色法) | |
2. 受蘊 (Vedanā) | (受心所) | |
3. 想蘊 (Saṃjñā) | (想心所) | |
4. 行蘊 (Saṃskāra) | 諸心所 (遍行、別境等) 及 不相應行法 (如得、命根) | 心所(受、想除外)與心王不相應的法(如「得」等)皆攝於此。 |
5. 識蘊 (Vijñāna) | (心王) |
39. 慈悲之定義 (Definition of Mercy and Compassion)
本文在解釋「善心所」時,對「慈悲」提出了具體的組合定義。
概念 (Concept) | 對應的心所 (Corresponding Mental Factor) | 說明 (Description) |
|---|---|---|
慈 (Maitrī) | 無嗔 (Adveṣa) | (善心所之一) |
悲 (Karuṇā) | 不害 (Ahiṃsā) | (善心所之一) |
(結論) | 故「慈悲」即是「無嗔」與「不害」二法。 |
40. 依據經論 (Source Texts for the Eighth Consciousness)
《二卷鈔》指出,阿賴耶識等甚深教義,並非所有教典都有提及,而是有其特定的經論來源。
類型 (Type) | 經論名稱 (Sutra / Sastra Name) |
|---|---|
經 (Sutras) | 《華嚴經》、《深密經》、《楞伽經》、《厚嚴經》 |
論 (Sastras) | 《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集量論》、《唯識論》、《十地經論》 |
備註 | 文中指出,第八識乃甚深之教,小乘淺近教法中不說,僅於此等大乘經論中方有宣說。 |
41. 見道之相 (Aspects of the Path of Seeing)
《二卷鈔》在提到「見道」(初地之始)時,列舉了其不同的階段或分類。
見道 (Path of Seeing)]** |
|---|
一心見道 (One-mind Path of Seeing)] |
三心見道 (Three-mind Path of Seeing)] |
十六心見道 (Sixteen-mind Path of Seeing)] |
備註 |
42. 菩薩留惑之因 (Reasons Bodhisattvas Retain Afflictions)
本文說明,菩薩在十地修行過程中,會故意保留「俱生煩惱障」直到最後成佛時才斷除。
菩薩留惑之因 (Reasons for Retaining Afflictions) |
|---|
1. 此煩惱非十地之障 (一ニハ十地ノ障ニ非ルガ故也)]。 |
2. 為濟度眾生 (一ニハ衆生濟度ノ爲也)]。(即「留惑潤生」) |
43. 成佛前之修行 (Practices Before Buddhahood)
在第三僧祇劫末,成佛之前,有特定的修行與位階。
項目 (Item) | 說明 (Description) |
|---|---|
修行 | 相好百劫 (Hundred Kalpas for Marks)]:成佛之期將近時,特於百劫之間,修諸相好之業]。 |
位階 | 等覺菩薩 (Bodhisattva of Equal Enlightenment)]:在此位入「金剛喻三摩地」,斷除最後的「佛果障」]。 |
儀式 | 受職灌頂 (Consecration / Abhiseka)]:此儀式於「等覺」位舉行]。 |
44. 成佛之地點 (Location of Attaining Buddhahood)
《二卷鈔》具體描述了菩薩證得佛果的淨土。
淨土 (Pure Land) | 位置 (Location) |
|---|---|
大自在宮 (Great Freedom Palace)] | 位於「色究竟天」(Akanishtha) 之上]。 |
佛座 (Buddha's Seat) | 遍滿十阿僧祇百千三千大千世界的大寶蓮華王座]。 |
45. 佛地心所 (Mental Factors at Buddhahood)
本文說明了佛果位(上品無漏)時,八識所相應的心所數量。
佛地 (Buddhahood) | 心所數量 (Number of Mental Factors) | 備註 (Notes) |
|---|---|---|
四智 (Four Wisdoms) | 各 二十一 (21)]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
(相較) | (中品無漏) | 妙觀察智有 二十三 (23)] |
(結論) | 佛地無「尋」、「伺」心所 (佛ニハ尋·伺ハ無ガ故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