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四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不取為所依,可是依義,何故餘處如《對法》第二等,又意依有二,一、無間滅意,是後世依,二、俱有依,謂第七,不言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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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不取為所依,可是依義,何故餘處如《對法》第二等,又意依有二,一、無間滅意,是後世依,二、俱有依,謂第七,不言第八?
 
答:聖教唯說,依第七者,染淨依故,同轉識攝,近、相順故。
 
以「染淨依故」,所以如前,一也;「同轉識攝」,二也;「近」,三也;「相順」者,多引意識起染汙執等,由第七識,故言相順,俱計度故,非如第八,四也。所以第八有處不說。
 
下第三段也。
 
第七意識俱有所依,但有一種,謂第八識,藏識若無,定不轉故。
 
此依第八。
 
如六十三說,第七為意識,正與此同,八若無時,七亦無故。
 
《瑜伽論》說,由有本識故,有末那等。又無性言,本識是共依。故知此所依。
 
如伽他說:
 
阿賴耶為依,故有末那轉,
 
依止心及意,餘轉識得生。
 
《楞伽經》第九卷〈總品〉中頌。
 
舊偈云:「依止阿梨耶,能轉生意識,依止依心意,能生於轉識。」稍與此別。准此,前依足為好證,今文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