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問:沼公云:《菩薩藏經》據無種性不得涅槃,《大集經》據有性得涅槃(云云),此義云何?
答:二經同名邪定,其義何必永異?然言如來便捨置者,卽同淨名高原陸地,但是彈斥,非永非器,如前寶解。
四、《央掘摩羅經》第二云:云何名邪定?謂佛不能化。乃至通會如前。
五、《善戒經》,如樞要第七證。
六、《瑜伽論》五十二云: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名無涅槃法。六十七云:無種性人,是名畢竟無涅槃法。(云云。)引《寶性論》,依無量時文,會釋如前第四門。
七、《攝論》云:具障而闕因,諸佛不自在。《無性釋》云:具障謂煩惱業異熟,闕因謂無涅槃因。
釋曰:無涅槃因如前已說,三障不定皆當轉故。梁攝論世親:
釋曰:在此位中諸佛不自在,故知出此位已佛自在也,故知不是未來諸佛不自在。
第三、明一師慧日羽足者,引十二文,證定性二乘、無性有情終不成佛。
其中第六、引無上依。
經云:一者、一闡提,二者、外道,三者、聲聞,四者、緣覺。有四惑障,不能證得如來法身無上菩提。(已上)
此義云何?
答:此證不然。初二亦有菩薩種性,後二亦有不定種性,此豈不得如來法身?此外亦有信行佛教人天乘性,及以二乘種性異生,此亦不能證得佛身,故非定量。應知此經且約四位,說有惑障,非永爲障。餘十一文,備在諸門。
又引涅槃經第九卷二十六譬喩:
一、大涅槃光,入於一切衆生毛孔。如前樞要第五證引。
二、如興大雲,注於大地,枯木、山石、高原、埠阜,水所不住,流注下田,陂池悉滿。是大涅槃亦復如是,雨大法雨,普潤衆生,唯一闡提發菩提心,無有是處。
三、譬如焦種,雖遇甘雨,百千萬劫終不生芽。一闡提輩亦復如是,雖聞是經,終不能發菩提心芽,是人斷滅一切善根,如彼燋種,不能復生。
四、譬如明珠,置濁水中,水卽爲清,投之淤泥,不能令清。是涅槃經亦復如是,置餘衆生五無間罪、四重禁法,猶可澄清發菩提心,投一闡提淤泥之中,不能令清起菩提心。
五、譬如藥王,能滅諸病。是經如是,能除一切所有諸惡。若有修習及不修習,若聞名字,聞已敬信,一切煩惱重病皆滅,唯不能令一闡提輩住於菩提。如彼妙藥,不治必死。
六、若無創者,毒卽不入。一闡提輩亦復如是,無菩提因。如無創者,毒不能入,毒者卽是第一妙藥。
七、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破壞一切之物,唯除龜甲及白羊角。是經如是,安止衆生於菩提道,唯不能令一闡提輩立菩提因。
八、如馬齒草、娑羅之樹、尼迦羅樹,雖斷枝莖,續生如故,不如多羅斷已不生。若聞是經,雖死四重及五無間,猶故能生菩提因緣。一闡提輩卽不如是。
九、如法陀羅樹、鎭頭伽樹,斷已不生,及諸焦種。一闡提輩亦復如是。
十、譬如大雨,終不住空。此經如是,於一闡提卽不能住。(已上略抄。)
所餘譬喩,文異義同,故不繁引。如是諸喩,但約分位顯不能,非言畢竟。(寶疏意同第六門上半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