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五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如《對法》云:「漏所縛者,有漏善法;漏所隨者,即餘地法;漏隨順者,決擇分善等。」彼豈皆與漏俱起,故名有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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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對法》云:「漏所縛者,有漏善法;漏所隨者,即餘地法;漏隨順者,決擇分善等。」彼豈皆與漏俱起,故名有漏耶?
 
答:為答此等疑,
 
雖由煩惱引施等業,而不俱起故,非有漏正因,以有漏言,表漏俱故。
 
此即牒前「漏所縛」,云︰雖知如此,而第六識中,漏與施等不俱起故,非有漏正因。
 
雖亦由之發,而傍因故,成有漏,非是正因,正因之言要俱起故,即他緣縛,亦傍因也。由此大乘不緣他境,各各別變故。若緣他縛他,便非各各變境,即應我作他受果失。此甚新義。以有漏言,正表此法與漏俱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