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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真理若定異,是即應有為。體性衆多法,必待其因緣。若有因緣生,應是有為故。況若有異相,即應是事相,豈名法性乎?真理若定一,應非各各性。若非各各性,何名諸法性?況若有一相,即應是事相,何名法性乎?
是故真理不即不離,但寄詮門,強施設之,一味為本。所以者何?無相法中無別相故。由此義故,雖色之理,理無質礙,焉異心性?雖心之理,理無緣慮,焉異色性?乃至五根、五塵、心王、心所等法,種種之理,各各相對,可如是知。故衆多六同,皆是有為相,全非真性之中不同。故聖教之中,名為平等性,稱為虚空界,是即事相無量萬差,真理一味,不生不滅,非一非異,非色非心,非内非外,無差別故。是以三科、四諦等性,三界、五趣、三乘等理,皆互融通,彼此無隔。
然此一理為各各事相之性者,色性凝然可質礙理,心性凝然可緣慮理,乃至一一皆如是。故不即之門,從於事相談其至實,非是真理之剋性門。直論理體是一味,故不即不離難思議中。若強施設者,不離為本也。
若又倶許者,不即義門,自然成立,相似是假,更非都無。
若如難者,恐誤假法為無法也。假法無法,其義各別,勿令混濫。
假者,亦有亦無義也。無者,都無,更無有分。
今此波浪假而非無,若都無者,何緣來時其相生起,緣盡之時其相滅乎?
若許假者,何為前答之上難乎?故此譬喩能成不即,不離喩也。
若如所難,恐是一向撥無事相。事相若無,真理亦無。真理非獨真,必俗之真。故真俗皆撥無,即是大邪見。
若猶言無事有理者,其義必然不可得也。
若言不撥,事在迷前故者。
若爾,悟前無何為許事耶?情有理無非法體故。若依之許悟前事者,一向相即不責自破,不生理上虚假生滅必然相分,非唯一故。
若云虚假故相即者,亦虚假故難可定即,即是不即不離義也,何是一向相即義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