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若無作用,如兔角等,應非實我。故所執我,二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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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無作用,如兔角等,應非實我。故所執我,二俱不成。
 
答曰:無有一我,無作、受用。若數論師,無作者用,亦名無用。
 
若動轉作用、勢用作用,勝、數俱無,《十句》說故。
 
離繫子等,我有動轉,故是前門,餘是後門。又諸所計得解脫時,我並無用。
 
無用量云︰所執之我,應非實我,無作用故,如兔角等。
 
虛空亦得,無作用故。
 
文言「非實我」,不言非實有,故彼「真如」非不定失。
 
若爾,寧言常、樂、我、淨?
 
此非定實我,性離言故,言「我」者,是假說也。
 
此無用計,諸執並非,無有一師計我無用,然破無動作、勢用之用,故得為難。或綺互破作、受之用。
 
謂應量云︰僧佉等我,應非實我,無唯作者用故,如虛空等。
 
吠世等我,應非實我,無唯受者用故,如兔角等。
 
此中遮無唯受者用,非許唯有受者用性便為實我。
 
不爾,本識及僧佉我,應是實我,但言兔角無唯受者用,不言兔角有作、受用,故此非失,以因明者遮詮門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