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勝論所計實等有法之外,別計有一大有之性能有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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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勝論所計實等有法之外,別計有一大有之性能有諸法?
 
答:彼所執「有」,應離實等,無別自性,許非無故,如實、德等。
 
於中有三︰
 
一、破大有;
 
二、難同異;
 
三、破和合。
 
初中有四,此即初也。
 
彼計實等有法之外,別計有一大有之性能有諸法,法若無此,即體非有,如龜毛等,故今破之。
 
彼宗所執大有性者,應離實等八句之外無別自性,汝宗許是非無法故,如實、德等。等取業等。不言八句,有不定過。或但言離三句,亦得。其異句等,非兩共成,無不定失。或遮決定相違,說八句勝。非無之因,唯彼許於有性上有,故「許」言簡自隨一過。實等許非無,離實等外無別有,有性許非無,應實等外無別有,難令實外無別有性。
 
又逐令離實等外,即非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