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斷種、伏滅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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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斷種、伏滅義?
 
答:斷有二種︰
 
一、斷種;
 
二、伏滅。
 
今論斷種。第六識中,二乘入聖道暫伏滅,要離自地欲盡方斷,於金剛心方究竟盡;菩薩初地暫能伏滅,四地永不行,金剛心位方究竟盡。第七識中,二乘入「無漏」心方暫伏滅,金剛心方斷盡;菩薩七地已前入「無漏」心能伏,八地以上方永不行,金剛心方斷頓盡。故言數數修道,方能除斷。又總而論,六、七道數數修,斷有數數、不數數義。二乘斷彼第六識執「種子」,非習能數數斷。菩薩數數斷其麤重,名數數斷,其「種子」等,道數數修,非斷數數,以十地中皆不斷故;第七識執要金剛心方能頓斷。三乘修道,道數數修,方能除滅,非數數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