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一末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勝論所執九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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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勝論所執九實體?
 
答曰:九實體者,若有色、味、香、觸,名地,以德顯地也;若有色、味、觸及液、潤,名水;若有色、觸,名火;若有觸,名風;唯有聲,名空,別有空大,非空無為,亦非空界色;若是彼、此、俱、不俱、遲、速能詮之因及此能緣之因,名時;若是東、南等能詮之因及能緣因,名方;若是覺、樂、苦等九德和合因緣,能起智相,名我;若是覺、樂、苦等九德不和合因緣,能起智相,名意。
 
此中,以德顯其實體。諸德體者,眼所取一依,名色。舌所取一依,名味。鼻所取一依,名香。皮所取一依,名觸。
 
一實、非一實詮緣之因,名數。非一實者,二以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