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春秋》(十一) - 不生心受

《唯識春秋》(十一)
《唯識春秋》(十一)

不生心受

「多聞聖弟子身觸生苦受,大苦逼迫,乃至奪命,不起憂悲稱怨、啼哭號呼、心亂發狂,當於爾時,唯生一受,所謂身受,不生心受。

《大乘阿毗達磨集論》卷第一:「何等身受?謂五識相應受。何等心受?謂意識相應受。何等有味受?謂自體愛相應受。何等無味受?謂此愛不相應受。何等依耽嗜受?謂妙五欲愛相應受。何等依出離受?謂此愛不相應受。」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卷第一:「何建立受蘊?謂六受身: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若樂若苦,若不苦不樂。復有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復有樂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樂有味受,樂無味受、苦無味受、不苦不樂無味受。復有樂依耽嗜受、苦依耽嗜受、不苦不樂依耽嗜受,樂依出離受、苦依出離受、不苦不樂依出離受。身受者,謂五識相應受。心受者,謂意識相應受。有味受者,謂自體愛相應受。無味受者,謂此愛不相應受。依耽嗜受者,謂妙五欲愛相應受。依出離受者,謂此愛不相應受。

如是建立,由四種因,謂所依故,自體故,集所依故,雜染清淨故。集色所依,建立身受;集無色所依,建立心受;由雜染故,建立有味等;由清淨故,建立無味等。此愛不相應者,謂離繫及隨順離繫。」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五:「復有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

即第三位。別分行相,總顯所依,故於身心各有三種。此捨心受攝餘三識,依五根受,隨根各別,何因總以身受為名?由此五根體皆色性。若爾,眼等應並名身。自體生識,相狀各異,若由相異,不並名身,隨別受生,應非身受。由眼等四不離於身,皆從所依,總名身受。意根亦爾,不離於身,並應名身,不說心受。欲色眼等定不離身,無色意根離身而轉,如何建立身受非心?體相既殊,故分二種。身根為依,多法積聚,獨立身稱;非餘眼等,眼等依之,總名身也。如《瑜伽論》五十三說。」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四:「問:變現,以解色蘊中總別俱名色;領納,以解受蘊中總別俱名受。 答:受中無別類,唯總名為受;色中有別類,總別俱名色。

問:識中有別類,亦應別名識。 答:心、意、識三,即別名識。

問:識中有總別,別識名識兼他稱;色中有別名,兼他名自色。 答:心有所依,從根名識;色無所依,不從他稱。

問:六識有所依,從依名根識;心根有所依,從依名心受。 答:六受者,六根之受,身受、心受從依名也。

問:識色有多類,總別俱色識;行法有眾多,總別從名行。 答:別思名行支,論有色識故,故亦應從依名,不六思身從依名也,思之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