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是念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多聞聖弟子不作是念:『何所有故此有?何所起故此起?何所無故此無?何所滅故此滅?』然彼多聞聖弟子知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眾緣過去而不捨離」等者,若依分位,前十支為緣,後二支為起。前支具有因緣等四,雖復剎那滅入過去,種在身中而不捨離,故依自身,後果生起。或十二支,前一一為緣,後一一為起。「此有故彼有」者,顯無作緣生義。「此生故彼生」者,顯無常緣生義。「非餘」者,唯由有緣,果法得有,非緣有實作用能生果法,亦非無生法為因故,少所生法而得成立。無作、無常二種為緣,非餘作用及非無生二種為因,故言非餘。此簡自在天等有實作用,及計無為能為緣起,以釋其名。
《佛地經論》卷第五:「緣起有二,謂內及外。內緣起者,謂無明等十二有支;外緣起者,謂種芽等一切外物。內者,應以雜染、清淨二分行相順逆觀察;外者,應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行相觀察。謂種等有故,種等生故,芽等得有,芽等得生。此二緣起,一切皆由因有故果有,因生故果生。無作用義,是緣起義;空無我義、無補特伽羅義,是緣起義。
如是等義緣起自相,是所領受,故名領受。或假有情能領受故,名為領受,緣起諸法是所領受。如是一切領受,緣起無作用故,空無我故,無補特伽羅故,遠離遍計所執自性,說名平等。達解如是所說一切領受緣起平等法性,故名證得。由此證得,如前修習圓滿成故,平等性智圓滿成就。
如是緣起平等法性,即一切法平等法性,如說:梵志!一切法性即是緣生緣起法性。悟解此故,名為菩提。如佛所見,一切法性如此,即是緣起法性。又契經言:「不見少法離緣起性。」此中,緣起平等法性,名緣起性。依此密意,說如是言:「若見緣起,即見法性;若見法性,即見諸佛。」緣起實性即勝義法、勝義佛故,平等法性於一切處皆無差別,故作是說。」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又於剎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其中都無餘行可得,亦無別物,是名中際空。當知亦是常空、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