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春秋》(三) -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

《唯識春秋》(三)
《唯識春秋》(三)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

每逢星期一,整個人睡眠的就會減少,心識自然會感受到愉悅的樂受,而這種樂受也呈現在生命中的每一刻,雖是無常,然對於人生中所面對的一切境界,若沒有這種保持正受的樂受,做什麼事情都會感到苦。

所謂的自尊,應當是對於任何事情堅持到最後一刻不放棄,而不是說有才能,玉不琢不成器,也是此理,許多人因為自尊,中途放棄了自己認為有才能的事情,但放棄了,等於就是將其成果歸零,如果能夠每日進步一點,雖然比他人的速度慢,世俗上的精進波羅密,也是如是的連續性的形成。

大部分人邁入中年後,人生頓覺無所改變,其實也不需改變多少方向,堅持而行,隨時調整步伐,不用任何的藉口與理由慢慢前進,縱使猶如烏龜,也能走到終點。

許多人學佛,沒改變多少自己的習氣,閱讀經論卻對自己毫無受用,整日批判他人,對於其他學佛者,若無給予其幸福感,又有何意義?學習因明等,並不是整日用來與他人爭辯,而是透過因明去觀察自己有多少的邪見?並且逐次的斷除這類的邪見。然而一般學佛者,除了僅只對於教相逐一的於語言上去了解外,卻未觀察自分的習氣,這也是很可惜的事情。學佛雖然建立於正見上,然對於他宗的錯解,也應當欣然接受,並且給予幫助,而不是唯我自宗為勝,如果是,與追求世俗法之唯我為用又有何差別?

龍樹《中論》說:「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生因緣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者,業性應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為是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

於真諦中諸善、惡、無記業不生,這是為什麼?業無自性故。以不生諸業因緣之緣故則為不滅法,並不是以常法故為不滅法,若不如是者,善、惡、無記業性應決定有自性法。倘若善、惡、無記業決定有自性則為是常法,倘若為常法則應當乃是不作善、惡、無記業法。這是為什麼?以常法不可作之故,可作、所作皆為無常法之故。

了解這段語句去思維整個世俗諦、真諦,或多或少對於人生也有更大的幫助。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又四尋思、四如實智皆唯修慧,成滿位故。尋思唯有漏,實智通無漏。

《勝鬘經》說:「隨順法智者,五種巧便觀察成就:一、觀察施設根意解境界;二、觀察業報;三、觀察阿羅漢眠;四、觀察心自在樂禪樂;五、觀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聖自在通。」此五種觀察究竟成滿唯是修慧,初方便位亦通聞、思。彼經自說:「於我滅後未來世中,我諸弟子隨信信增上,依於明信隨順法智,自性清淨心彼為煩惱染汙而得究竟,是究竟者,入大乘道因故。」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論解能生、方便二因攝十因中云「當知此中,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名方便因」者,如第五卷〈尋伺地〉文云:「能生因者,謂生起因。方便因,謂所餘因。」如彼前文自解牽引因云:「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三界中牽引愛非愛自體,即牽引因。」唯約行支異熟因而論,故〈尋伺地〉方便因中攝,是增上緣。今此中云牽引因者,一切種子望後自果是牽引因,即如行支善惡種子還生自善惡行,識支遠生老死,皆自種是因緣故,故今是能生因攝。據實合二文一處,牽引因是能生因,是亦方便因,是行支、識支種子望生老死等故,亦無相違。二文各得一義,故依處中,是習氣依處;未被潤故,各以自種子生。

若生起因是能生因攝,此中即初種子望初自果是生起因,如識種子望名色等亦能生因,二處有違。若爾,牽引、生起二因何別?義曰:二別。一、寬狹別,牽引因通增上緣、因緣故,是能生因、方便因二因所攝;生起因狹,唯因緣攝。二、為潤未潤別,故依處中,「故牽引因是習氣因依處」,行、識支種未被潤也;「生起因是有潤種子因依處」,即已被潤也。故有差別。有潤雖通業報種子,各望自果為生起故,唯是因緣。

此釋伏難:若無記生起因,應是增上緣,方便因攝。此等中唯約染汙等作法。若十五依處,五果有違。如第五卷及《雜集》第四卷勘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