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二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云何眼等識外所緣緣,理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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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云何眼等識外所緣緣,理非有?
 
答:此眼等識,外所緣緣,理非有故,決定應許自識所變為所緣緣。
 
下破所緣緣。
 
大文有三︰初標識變定所緣緣義,次正破執,後歸正義。此標識變也。內識所緣不離心之境,我亦許有,然心外所緣緣決定非有。
 
外人執他身心聚等一切外境能生心者,皆所緣緣體,故今非之,即總非十八部。
 
然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亦緣自心,亦緣心外法,今非一分,故無過也。
 
故《宗輪》云︰「諸預流者心、心所法能了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