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春秋》(十五) - 滅盡定者

《唯識春秋》(十五)
《唯識春秋》(十五)

滅盡定者

復問:「尊者!若死、若入滅盡正受,有差別不?」

答:「捨於壽暖,諸根悉壞,身命分離,是名為死。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此則命終、入滅正受差別之相。」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九:「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恆行諸心、心所及恆行一分心、心所滅,假立滅盡定。

下第三段釋滅定中有二:此論本文,下釋師解。初中有四:超過有頂以上,顯地;暫息想作意為先,顯作意;於不恆行等,顯依處;假立滅盡定,顯假立。唯無自體,許通三品修,故成三修,略而不說。應勘《瑜伽》、《唯識》及別章。

恆行一分滅,難安慧:三乘無學、八地已去,無第七,何言入滅定者此一分無先無故?答:據餘位故。難護法:既有人法執并淨智,何故言入滅定者恆行一分無?答:據除佛外,所餘半染,令染無故,言一分無。已離無所有處欲者,明二乘得,非菩薩得,菩薩不離欲而得定故。」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論:「滅盡定者」至「故亦名定」。 述曰:明二無心定中,此第二文,即無心中第三位也。文雖有六,義有十一︰第一、得人。「謂有無學」者,六十六云,即簡二乘非俱脫者,不得入故。此中,獨覺亦有不得滅定者,不以義。今准此文,故有獨覺不得滅定,即部行中乃至亦有不得通者,獨一者必得故。有學聖者,除初二果,唯身證不還。以有學中有異生故,以「聖」言簡。

第二、得所以伏斷差別。「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者,若上若下,皆有伏斷,如下當辨。以滅定唯依非想定起故。此依初修二乘者離,菩薩伏不離貪。

第三、與前出離想別及所滅識。「止息想」者,謂二乘者厭患六識有漏勞慮,或觀無漏心麤動。若菩薩等,亦欲發生無心寂靜,似於涅槃功德故起。

第四、滅識多少。「令不恒行及恒行染」者,謂若二乘,即除人空之染,菩薩亦除法空之染,各望自乘說為染故。《對法》第二、《五蘊論》言「恒行一分」。若說第七唯有漏,唯人執者,即第七全不行,望第八是一分故。即以此文為證,唯有漏。若說有法執,二乘除人空一分,菩薩雙除,非全無第七。定名,同前。

第五、釋名。

論: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 述曰:彼心、心所滅,名滅定。恒行染汙心等滅故,即此亦名滅受想定。義以此定若實總滅為論,即滅盡定。若但從主為名,名無心定。前即通約心、心所名。若據增強所厭別名,如此中說滅受想定,如名無想定。以修禪、無色,義各勝故,如別立蘊,故偏厭之。又以受是根為首等,餘是根者亦滅;以想非根法為首等,餘非根法亦滅。如是等無量門。

又解︰二乘、七地以前別觀修禪、無色,各有偏勝,須別厭之,可名滅受想定。自在菩薩及如來無有漏第六,無修禪、無色勞慮,何勞偏厭?一、由心行以得其名滅受想定,二、由內止息故入,即總名無心定。

論:「修習此定」至「畢竟不退」。 述曰:自下文第二,義第六、辨三品修。此定有三品,如五十三說。滅定許退,唯有現不成;後生色界,重能現起。准無想定說下修,退者亦爾,亦有現即不成故。

問︰若下品退能引現前者,與中品退人能引現前者何別?又中品不必退者,與上品修者何別? 答︰以修習時有上、中、下,其此定性類有可退、不可退種類,必能引現前種類、不能現前種類有別,非以上、中、下根說有三品,不癈中根上修、上根中修等故。

又解︰即以三品根為三品修。以根別故,其修品亦別。若練根已而修習者,即轉成勝品,故有差別。

論:「此定初修」至「最居後故」。 述曰:自下文第三,義第七、初修依何地起。初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入。「初修」,即二乘及七地以前等。《瑜伽》第十二卷說︰「唯除如來及出第二僧祇大菩薩,餘不能超諸等至,佛等隨欲皆入故。」知二乘等名未自在,唯得無所有處心後,超一地無漏入故。《顯揚》亦同。

言「遊觀」者,簡無分別智為加行心。《瑜伽》第十二說︰「或依非想非非想而入此定,或依滅盡相而入此定。」《成業論》引《摩訶俱瑟恥羅經》「二因緣能入此定,謂不思惟一切相及正思惟無相界」,故入此定。為有正思惟無想界定故,恐濫無分別智,「遊觀」言簡也。

何以唯依非想者?次第定中,最居後故。以此定厭心至微微心方入,餘下地心麤,不能作此行相,故依非想。次第定中,麤至細,最居後故。又此無心勝定以下品有心勝定為先,非無心勝定為先,後有心定起,無心必由有心引生故。亦非中間間起,以下定行相不至微微故。即次第定中,義理最居後故,又教說為最居後故。言微微者,謂定前第二念心等,細於以前心故,名之為微;後第一念臨入定之心,復細於前微心,故稱為微微。

第八義、無漏分別。

論:雖屬有頂,而無漏攝。 述曰:以無漏引,體即無漏種故。第六十二說︰「滅盡等至,當言無漏,由與煩惱不相應故,非相應故,無所緣故,非煩惱生故,是出世間,異生不能行故。」

論:「若修此定」至「亦得現前」。 述曰:前言初修,唯依非想,後修如何?若得此定已自在者,餘下七地心後亦得現前。即《大般若經》第一分第三百五十次第入出諸定,名師子嚬呻定。若菩薩超禪,從一切地心入滅盡定,從滅定於一切地心出,是集散三摩地。第二、三會亦有此文。

《對法》第五云,未自在者,唯超一間;若得自在,超一切地。《顯揚》十八云,若曾串習,能從欲界入無色界心,故知欲界心後,越入此定。其《瑜伽》第十二說,唯自在者,方超一切等至,即九等至。謂如來、大菩薩實無欲界心,有似欲界心,實是無漏,隨在何定為加行,皆能入。且從極自在、純無漏為語,實十地菩薩、廣惠聲聞、獨覺亦得。如定中聞聲,從無所有處心入欲界故。不爾,便違。

問︰既爾,此為即是加行心地法,為但非想心地法?

若准此義,即隨加行心地法,即初定等並有此定,依加行心種上立此定故。不爾,《對法》第十三等說「想受解脫,謂依非想處解脫等」,故知唯屬非想,此中亦言屬有頂故。

若爾,云何名超等至?

此有二解︰一云︰謂前起初禪等心已,後一二念起非想處心而入此定,非從初定即入無心,以定隨加行心建立故。

第二解云︰雖起餘地心,鄰即入此定,此定仍非想地為依。以極細故,由先串習故,今直至無心,非想為依,不須起非想心為加行。論言從微微心種上立,是初起多分,非約超定者說。超等至即從初定入無心,不言入非想已,方入此定故。若不然者,即此定所依,唯依加行種,加行既初定等,故此定通下地有。

既不許然,仍言超者,後解為勝。《大般若》不言從初定等,更起非想無漏心方入故。經論皆言滅盡依非想,不言依下地故。言依加行心上建立者,是非自在次第入者語,以無漏心有所屬故,彼心細故。得自在者,不假熏習及無熏習,何必要依入定心等種子上立?

有說︰《大般若》第十五會靜慮中,佛呵菩薩入滅定,滅定非利他行。若未自在,雖有入者,至自在時,皆不令入。但自在成就,名超一切。或呵專入,不障時入,佛不起滅定而現威儀故。

論:「雖屬道諦」至「似涅槃故」。 述曰:文第四,義第九、三學等分別。前言有為善法在學無學身,即名學無學。滅定實從現行,是學無學。以似涅槃,無進趣止息行相,不可說為有學無學,是非學非無學,雖屬道諦,同餘有為,似涅槃故,故是非二,不同餘種子,彼非止息故。六十二說正與此同。彼說「非所行故,似涅槃故」,非二所攝。然此中無進趣止息,不同善身業等,亦是學等故。由此義故,非二通有為、無為。有為中通有漏、無漏,滅定有為無漏,非二攝故。有學、無學中,通有漏、無漏,以苦、憂根等是學無學故。

論:「此定初起」至「極猛利故」。 述曰:文第五,義第十、三界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上界無此說者。又雖無出家弟子,世俗弟子亦色界有者,以人中惠解極利過彼故,初起位必在人中。六欲天中,文亦不說,義即無違。

天中豈無身證者也?

此中且說人中,近故,勝故,文由未盡。《對法》第九正與此同。

論:「後上二界」至「意成天故」。 述曰:若後二界亦得現前,即二界得後起,然無欲界後起,以必不還等方得故。五十六說︰「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得生故,此據未有第八識義;若已建立第八,於一切處皆得。」此即據已建立第八教,真實義建立故。

《鄔陀夷經》是此證故,如《俱舍》第五廣說。「鄔陀夷」者,此名出現,日出時生,故以名也。言「意成天」,即超段食,佛說是色界。不爾,既言超段食,隨受一處意成天身,能入出此定,故知通無色,經不遮彼言隨一故。釋此經者,舍利子說,有退者色界後起,出現不了意成天言,謂是非想。然彼不知有第八識,生非想處不可後起此定,故與上座論議。佛知不了舍利子說,所以見訶,非遮無色得入此定。如《毗婆沙》第一百五十三卷明其所以。

問︰生無色者,為一切能入,為有不能? 答︰

論:「於藏識教」至「不斷滅故」。 述曰:於第八識若未信受,生彼不起,恐無色已後無心,成斷故,同無餘依。若已信生彼,非但於下得起,亦得於彼現起此定。知有藏識,雖無色身,不慮斷滅。前引五十六、《對法》第十,正與此同。然舊諸師謂「未建立教即小乘說,已建立是大乘說」者,不然。若大乘說,對彼二乘建立第八已,不知有此,設生無色,豈不慮斷?故知建立者是信有義,不建立者非信有義。此與彼同。

問︰若爾,諸得此定,必是不還已去生無色聖者,必非不定性聖者。是定性人,聖不下生故。非不定人先根熟時,佛不救故,亦非不定性人大根必不熟入無餘。義如第八十〈無餘依地〉說。與定性人有何別?故即彼定性人,如何信有第八識也?菩薩又不生彼。若信大乘,便非定性,不應生彼;若定性者,云何信有? 答︰即定性中有愚法者,不信大乘故,彼定不起。若不愚法聲聞,雖信大乘,不將為究竟,由信有故,彼起此定。不為究竟故,聖人生彼,如今大乘信小乘教。或此文意與五十六別,此據一分聖者,非謂一切皆爾。不聞大乘人生彼,決定不起此定故。然《對法》第九云,謂無色多分安住寂靜異熟,故不入此定,非如下界故。更為此第二解也。約實亦得。《瑜伽》為勝。

論:「要斷三界」至「所引發故」。 述曰:文第六,義第十一。下文有二︰一、明見惑;二、明修惑。此即初也。要斷何煩惱得起?要斷見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見道所斷心、心所故。下八地見惑皆不能伏,何但非想?此據最後必須伏斷處言。隨此定所依斷道究竟處說故,非謂下地異生能伏。

「此定微妙」,微妙者,殊勝義。「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者,謂二乘入唯證人空,後得引。菩薩、佛入二空,後得智皆得引入。今顯彼入後得各別,故言隨應後得智所引發故。有言法空必無遊觀能入此定者,不然。此文正故。

上來已明見惑訖。次下明修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