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要義問答》(七) - 問:《智度論》所言法性生身何義?

問:漢語佛教入門論書參酌

答:阿毗達摩論:塞建陀羅阿羅漢 《入阿毘達磨論》

五蘊十八界、禪定諸名相與基本方法:智者大師《法界次第初門》

二乘七十五法:玄奘三藏弟子 大乘光法師《俱舍論法宗原》、日本宗禎禎山法師《七十五法名目》

中觀宗:提婆菩薩 造《百字論》

大乘百法:天親菩薩 造《大乘百法明門論》 

唯識基本名相:日本 良光法師《略述法相義》

唯識宗道次第:慈恩基師《大乘法苑義林章》〈唯識義林〉、智周法師《大乘入道次第》、日本貞慶法師《心要鈔》

答:自受用身雖是有為功德法本,非佛共有,是各別體,非法真性,非自性身,非是無為界功德本,不名法身。

阿賴耶識為自受用身攝,縱使轉為無漏清淨識,亦非法身、亦非自性清淨心,為有為功德法本之故。

而《智度論》所言法性生身,乃受用身。

若有人建立阿賴耶識為無為法體者,即知彼等乃錯解義。不可說是本性常,許從因生說是常者,違比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