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受用身雖是有為功德法本,非佛共有,是各別體,非法真性,非自性身,非是無為界功德本,不名法身。
阿賴耶識為自受用身攝,縱使轉為無漏清淨識,亦非法身、亦非自性清淨心,為有為功德法本之故。
而《智度論》所言法性生身,乃受用身。
若有人建立阿賴耶識為無為法體者,即知彼等乃錯解義。不可說是本性常,許從因生說是常者,違比量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