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
印度 十大論師 撰
大唐 玄奘三藏 揉
大唐 慈恩基師 述記
台灣 王穆提 疏文斷句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問:如是四緣,依十五處義差別故,立為十因。云何此依十五處立?
答:就答緣中有二,上來已辨四種能生分別緣已,自下傍乘辨緣依處建立十因。
此中有三︰
第一、「如是四緣,依十五處」等,顯前四緣依十五處說為十因問起下文;
問:若士用果者何?
答:若士用果,有義:觀待、攝受、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
此有二說。
初師:四因得,以士夫為士用故。餘不得者,非士夫故,各各是望別法為也。觀待相同,故取之也。唯增上緣得。
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除所緣緣,餘三緣得。
此第二師:通法為士夫,即八因得。唯說因不得,如前處中說。餘者可知。以但能顯,非是能生,能生所生者,是此果故。既爾,即除所緣緣,餘三緣得。外法無如士夫之用,故非所緣緣得,無間亦名為士用故。依處寬狹,如前已說,但無不生之士用也。
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此增上果,據通體者為論,十因、四緣得也。
或解︰不爾,除前所用為四果之因外,餘因所得。所望不同,果各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