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述記論議》卷第八本 台灣 王穆提 論議 - 問:若士用果者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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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若士用果者何?
 
答:若士用果,有義:觀待、攝受、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
 
此有二說。
 
初師:四因得,以士夫為士用故。餘不得者,非士夫故,各各是望別法為也。觀待相同,故取之也。唯增上緣得。
 
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除所緣緣,餘三緣得。
 
此第二師:通法為士夫,即八因得。唯說因不得,如前處中說。餘者可知。以但能顯,非是能生,能生所生者,是此果故。既爾,即除所緣緣,餘三緣得。外法無如士夫之用,故非所緣緣得,無間亦名為士用故。依處寬狹,如前已說,但無不生之士用也。
 
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此增上果,據通體者為論,十因、四緣得也。
 
或解︰不爾,除前所用為四果之因外,餘因所得。所望不同,果各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