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抄》(六) - 問:方為常法否

答:依龍樹菩薩《智度》:「問曰:若佛法中無方,三無為:虛空、智緣盡、非智緣盡亦所不攝,何以言「有方亦是常,是無為法,非因緣生法,非作法,微細法」? 答曰:是「方」法,聲聞論議中無。摩訶衍法中,以世俗諦故有,第一義中一切法不可得,何況方! 如五眾和合,假名眾生;方亦如是,四大造色和合中,分別此間、彼間等,假名為方。日出處是則東方,日沒處是則西方,如是等是方相。是方自然常有故,非因緣生;亦不先無今有、今有後無,故非作法;非現前知故,是微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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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方若如是,云何可破? 答曰:汝不聞我先說,以世俗諦故有,第一義故破。以俗諦有故,不墮斷滅中;第一義破故,不墮常中。是名略說大空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