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要義問答》(十四) - 問:共相種及不共相種何義?

答:《攝論》云:「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

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

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

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

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

對治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如瑜伽師,於一物中,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

《無性釋》云:「相貌差別,多種不同。謂共相等種種差別。此中共相謂器世間種子者:是器世間影現識因。

又共相者:所謂相似自業異熟增上力故;一切可有能受用者,皆有相似影現識生。

又不共相謂各別內處種子者:我執所緣,故名各別。在內身中眼等諸處,故名內處。即是各別內處因義,故名種子。

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者:是能生起無苦樂等無損無益所依之因。非器世間有苦樂等損益事故。

又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者:是能生起苦樂受等所依因故。

對治生時者:謂道諦生時。

唯不共相所對治滅者:各別內處諸種子滅。以相違故。

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者:由此共相是器世間;故修行者,雖復內處分別永滅;而他相續分別所持,但可於彼證見清淨,觀彼清淨,如淨虛空;非水所爛,非地所依,非火所燒,非風所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