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101】
問: 既然大乘認為沒有真實的「語表業」,那我們平時說話表達意思的現象是怎麼來的? 答: 論: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言「因心」者,簡脣、口等。「識變」者,簡經部。「似聲」者,簡薩婆多等。「生滅相續」,簡聲論者。「似有表示」,簡一切宗。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唯識學認為,這只是因為內心(思心所)發動的緣故,心識變現出看似聲音的相狀。這些聲音剎那生滅,相續不斷,看起來好像能夠向外表示內心的意思,因此假立名稱叫做「語表業」,這在唯識道理上是沒有矛盾的。這排除了外道與小乘認為有真實聲音實體或常住聲音的觀點。
【問答 102】
問: 唯識學如何以「種子」來解釋「無表業」的建立? 答: 論: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若新熏種,念念種子體新倍生上立無表。...唯取新熏種倍倍生時用增上說,不用本有,力不及新故。然此新熏亦唯用增,而體不增為勝。 現代漢語解釋: 唯識學認為無表業並非真實色法,而是依據內心的「思心所」與誓願,在防護惡業或期作善業的功能上假立的。具體來說,是依託「新熏種子」的功能不斷倍增的狀態來建立無表。這種新熏種子只是功能作用在增強(用增),而不是種子的數量體積在增加(體不增)。
【問答 103】
問: 發動身語的「思心所」,為何既被稱為「業」,又被稱為「道」? 答: 論:起身、語思,有所造作,說名為業。謂於境轉,造作於心,復能發身、語,故名為業。是審、決思所遊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亦名為道。道有二義︰一者、是前審、決二思所遊履故...二者、或通生當來苦樂異熟,故亦名道。 現代漢語解釋: 發動身體與語言的「思心所」,因為會對心產生造作,並能發動身語行為,所以稱為「業」。而它被稱為「道」,有兩個原因:第一,它是前階段的「審慮思」與「決定思」所遊歷實踐的對象(即前二思引發的結果);第二,它能夠引導眾生通往並產生未來苦樂的異熟果報(道有依止、通往的意義)。
【問答 104】
問: 小乘認為善惡法的「成就(得)」是離現在法而實有的,大乘如何以「真如」和「現在法」來破斥? 答: 論:寧知所成善惡等法離現在有?離現實法,理非有故。今言「現」者,無為亦是現,今即有故。又「現」者,現在,現在外,皆非有,擇滅等亦爾。而我真如與現在法不即不離,不可離現而說有故,故知唯有現在之法即可自在,故名成就。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反問:你怎麼知道所成就的善惡等法,能離開現在法而獨立存在呢?離開了現在真實存在的法,在道理上是沒有實體的。即使是真如無為法,它也是現在實有的,且與現在的有為法不即不離。因此,所謂的「成就」,只能是對現在擁有的法(或種子)具有自在支配的能力而假名安立,絕對不能離開現在法而說有一個真實的「成就」實體。
【問答 105】
問: 唯識學中「種子成就」的定義是什麼?它包含了哪些法? 答: 故《瑜伽》言:「於引發緣勢力自在,假立為得。」即是一切見修煩惱、三無記法任運起者及生得善所有種子,皆此成就。從無始來,此等種子數修習故。 現代漢語解釋: 依照《瑜伽師地論》的說法,所謂的成就(得),是指種子在引發未來現行果法的因緣中,具有自在生起的力量,因此假立名為「得」。這種「種子成就」包含了三界見道與修道所斷的煩惱種子、任運生起的三種無記法,以及生得善法的種子,因為這些種子無始以來不斷修習,具有親生果法的勢力。
【問答 106】
問: 唯識學中「自在成就」的定義是什麼?為何稱為自在? 答: 「自在成就」者,《瑜伽論》說:「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無記增盛種子,名自在成。」由加行力,方得自在,又成此時,名自在者,故說此等,名自在成。 現代漢語解釋: 依照《瑜伽師地論》,「自在成就」是指透過後天用功修行(加行)所產生的善法種子,以及一分極其熟練的無記法(如工巧、變化等)的強盛種子。因為這些種子必須仰賴加行的力量才能獲得隨心所欲的自在作用,且成就這些法的時候也能稱為自在,所以將這類種子的成就特別稱為「自在成就」。
【問答 107】
問: 大乘唯識學認為「非擇滅得」有哪三種?第一種「屬道」的非擇滅得是什麼? 答: 論:非擇滅得,略有三種︰一、屬道,謂六行伏惑所得無為,非是擇滅,不斷種故;不屬所依,世道得故。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認為「非擇滅得」可以歸屬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歸屬於道」,這是指凡夫外道用有漏的「六行觀」來伏住煩惱現行所證得的無為法。因為它沒有真正斷除煩惱種子,所以不能稱為「擇滅」;又因為它是憑藉世間的有漏道力所獲得的,所以歸屬於這個「道」,稱為屬道的非擇滅得。
【問答 108】
問: 「非擇滅得」的第三種「屬種子」是指什麼情況? 答: 三、屬種子,暫緣闕法,有種子在,不屬所依故;或即屬所依,種子即本識故。非心緣證,亦不屬道,故但屬種。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三種非擇滅得是「歸屬於種子」,這是指某些法因為暫時缺乏生起的條件(緣闕)而不生起,但它們的種子依然存在。這種情況並非由心識觀想所證,也不屬於道力所致,純粹是因為外緣缺乏,所以歸屬於種子本身(或種子所依附的本識)。
【問答 109】
問: 薩婆多部主張「命根」能執持身體,唯識學如何破斥並證明命根是假法? 答: 薩婆多以命能持故,即無前過者,今立量云︰又汝命根不能持身,以非心故,如色。以眾同分前已破故,無不定過。 現代漢語解釋: 薩婆多部(說一切有部)認為有一個真實的「命根」能執持人的身體。唯識學用邏輯比量破斥說:你們所說的命根,根本不能執持身體,因為它不是具有了別與執受功能的心法(非心故),就像外在的色法(物質)不能執持身體一樣。真正的執持者是第八識,命根只是在第八識持種的相續功能上假立的。
【問答 110】
問: 小乘有部引經文「有三有為之有為相」,其中為何要重複說兩次「有為」?以「白鷺」與「童女」為喻的意義為何? 答: 然經重說有為言者,令知此相表是有為。勿謂此相表有為有如居白鷺表水非無;亦勿謂表有為善惡如童女相表善非善。今為簡此,重言「有為」。 現代漢語解釋: 經典中重複說「有為之有為相」,是為了讓人明確知道,生、住、滅這三相,純粹只是用來表示事物的體性是「有為法」。它不像白鷺棲息能表示那裡有水(表存在),也不像童女的面相能表示她將來生子是善是惡(表性質)。為了避免這些誤解,所以重複強調這只是「有為」法本身的相狀。
【問答 111】
問: 唯識學中「觸」的定義是什麼?「分別變異」代表什麼意義? 答: 論: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 。 現代漢語解釋: 「觸」的體性是根、境、識三者和合,產生「分別變異」,使心與心所接觸境界 。其作用是作為受、想、思等心所生起的依託 。所謂「變異」,是指根、境、識三者和合時,皆具有隨順生起其他心所的功能 。而「觸」本身領受並相似於這三者的功能而生起,因此稱為「分別」 。
【問答 112】
問: 「作意」的作用為何?它是如何「警心」的? 答: 論: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述曰:謂作意等,並未生位,其作意種,義警應生心之種,曰可起趣境;非警一切心之種子。 現代漢語解釋: 「作意」的作用在於警覺並喚起應當生起的心識種子,引導它們趣向所緣的境界。這是在種子尚未生起現行的階段,作意的種子去警動應該生起的心識種子,而不是毫無目標地警動所有種子。
【問答 113】
問: 「受」是如何領受「觸」的?有小乘認為受是觸的因(似因之果),大乘如何破斥? 答: 論:若似觸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又既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 現代漢語解釋: 外人主張受是從觸而生,相似於觸,這就叫領受觸。大乘破斥說:如果相似於因而生的果就叫「受」,那所有等流果(如穀子生出相似的粟)豈不是都變成「受」的體性了?再者,觸既然是受的因,受去領受因,應該叫做「因受」,怎麼能叫做領受自己境界的「自性受」呢?
【問答 114】
問: 為什麼第八阿賴耶識只與「捨受」相應,而不與「苦受」、「樂受」相應? 答: 論: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故此但與捨受相應。捨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 現代漢語解釋: 因為第八識恆常相續且一類沒有轉變,有情眾生的第七識才會恆常將它執著為內在的自我。如果它與苦受、樂受相應,就會有苦樂的起伏變異,怎麼還能被執著為常一不變的「我」呢?因此第八識只與平靜的「捨受」相應。而且捨受不與苦、樂相違背,就像無記法可以招感善惡業果一樣。
【問答 115】
問: 第八識為何不與欲、勝解、念、定四種別境心所相應? 答: 論: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一,「欲」是希望追求所樂的境界,而第八識是任運自然運作,沒有任何希望。第二,「勝解」是對境界有確定的印持,第八識行相微細闇昧,沒有確定的印持作用。第三,「念」是清楚記憶過去經歷的事物,第八識闇昧微劣,不能明記。第四,「定」能讓心專注於單一境界,第八識則是任運剎那剎那緣取新的影像,無法專注一處。因此,它不與這四種心所相應。
【問答 116】
問: 為什麼「心王」受熏習後不會有頓生六果的過失,而「心所」若受熏持種就會有此過失? 答: 答︰心所受熏,即能熏心、心所一念便熏成六種,後生現時,頓生六果。心所能熏,相分、見分但隨己數而熏,非一一法皆有六種,即所熏無頓生六果,唯熏心王一體法故。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心所法(如觸、作意等五個)也能接受熏習並執持種子,那麼一個能熏的心王或心所,在一念之間就會在六個受熏體(心王加五個心所)上熏成六個種子,將來生出現行時,就會頓時生出六個果。但實際上,心所法只能作為能熏,隨順心王熏成自己的相見分種子,而受熏的只有第八識心王這一個主體,因此不會有一念頓生六果的過失。
【問答 117】
問: 《成唯識論》中說第八識「恒轉如瀑流」,其中「恒」與「轉」分別代表什麼意義? 答: 論: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 現代漢語解釋: 「恆」是指第八識從無始以來,性質一類且相續不斷,它是建立三界、五趣、四生的根本,且其體性堅固,能執持種子不令散失,這否定了「斷滅」的可能。「轉」是指第八識念念之間生滅變異,前因滅去而後果生起,這否定了它是「常住不變」或「單一實體」的謬見,也正因為它非常住不變,才能接受前七轉識的熏習而成種子。因此它像瀑流一樣,非斷非常。
【問答 118】
問: 小乘(如薩婆多部)主張「過去、未來是實有」的,大乘唯識學如何破斥這種觀點,證明因果是如何相續的? 答: 論:過去、未來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緣起正理。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方成非斷?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過去和未來是真實存在的實體,那雖然可以說它不是斷滅的,但又怎麼能說它不是常住不變的呢?如果是常住不變,就無法成立緣起法生滅變化的真理。大乘認為,因果的相續是「前因滅去的當下,後果就立即生起」,就像秤的兩端,一頭低下去的同時另一頭就昂起來。因果就像流水一樣相續不斷,哪裡需要假設過去和未來是實有的實體,才能證明因果不斷滅呢?
【問答 119】
問: 第八識(阿賴耶識)在什麼修行階位才能夠被「究竟捨」?「捨」的意思是什麼? 答: 論:阿羅漢位,方究竟捨 。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 。 現代漢語解釋: 阿賴耶識必須要修行到「阿羅漢位」時,才能究竟捨去 。所謂阿羅漢位,是指三乘聖者(聲聞、緣覺、菩薩)將煩惱障徹底斷除乾淨的境界(如金剛心位斷盡煩惱)。這裡的「捨」,是指捨去「阿賴耶(被第七識妄執為自內我)」的這個名稱與執藏的作用,並非將第八識的體性完全消滅。
【問答 120】
問: 經典中常說的「心、意、識」,這三者的定義與主要功能分別是什麼? 答: 論: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恒審思量為我等故;餘六名識,於六別境,麤動、間斷、了別轉故。 現代漢語解釋: 雖然八個識都可以通稱為心、意、識,但若依其最殊勝的功能來分別命名:第八識稱為「心」,因為它能積集一切諸法的種子,並生起一切法;第七識稱為「意」,因為它恆常審查思量,將第八藏識執著為自我;其餘的前六識稱為「識」,因為它們對於各自的六種境界,具有粗顯、變動、會間斷的了別作用。
【問答 121】
問: 為什麼論典中稱為「唯識」而不稱為「唯心」?「歸心泯相,總言唯識」的意義為何? 答: 經說唯心,論判唯識,心之與識義殊體一。識之性相已攝于心,心之王所屬在於識。歸心釋識,以心識一故;泯相釋唯,相謂差別,即性相王所等差別,亡泯差相渾為體一故,總言唯識。 現代漢語解釋: 經典中常說「唯心」,而論典中多判為「唯識」,心與識兩者意義雖有側重,但體性是同一的。識的本性與相狀都不離於心,心王與心所則以識為主體。因為心與識體性為一,所以「歸心」於識;而「泯相」是為了泯除識的本性、相狀、心王、心所等種種差別之相,將它們渾融為單一的本體,因此總稱為「唯識」。
【問答 122】
問: 「唯識」二字如何遮除眾生對「空」與「有」的偏執? 答: 唯遮境有,執有者喪其真;識簡心空,滯空者乖其實。喪真者,真乃妄之反對也,外境妄法,固執為有則其真自喪。 現代漢語解釋: 「唯」字是為了遮蔽、否定外境的實有,如果執著外境為實有,就會喪失唯識的真理;「識」字是為了簡除內心為空的謬見,如果停滯於斷滅空見,就會違背真實心體。所謂喪失真理,是因為「真」與「妄」是相對的,外在的境界本是虛妄之法,若固執地認為它是真實存在的,自然就會喪失對真理的體悟。
【問答 123】
問: 既然過去和未來並非實有,語言聲音也是生起後立刻消滅,那麼我們聽聞教法時,如何能將文字聚集起來產生理解? 答: 故我今時其說法者若在因位,及諸聽者亦在因中,由初諸字等熏本識已,連帶緣後惡者等字識上解生。由前熏習後識之上聚集顯現,詮所詮義差別圓滿,名為說法說為聞教。雖無過未唯識教成立,說者聽者義皆圓滿,俱以聲字二種究竟於自心上聚集顯現為教體故。 現代漢語解釋: 在聽聞教法時,雖然過去發出的字音已經消滅,未來的字音還沒發生,但由於最開始聽到的字音已經熏習在我們的第八本識中,這種熏習的力量會連帶影響我們對後續字音的理解。藉由前面字音的熏習力,在後續的心識上聚集顯現出完整的意義,這就是所謂的說法與聞教。因此,即使沒有真實的過去與未來實體,唯識教法依然成立,全憑聲音與文字在自心上聚集顯現作為教法的體性。
【問答 124】
問: 唯識學中所說的認識境界過程「五心」包含哪五種?其各自的作用為何? 答: 瑜伽說心略有五種︰一率爾,二尋求,三決定,四染淨,五等流。初墮於境名率爾墮心。次起尋求與欲但轉,希望境故;既尋求已識知先境,次起決定印解境故;決定已識境界差別...染淨心生;由此染淨意識為先引生眼識同性善染順前而起名等流心。 現代漢語解釋: 唯識學將心識認識境界的過程分為五種心:一是「率爾心」,指心識最初接觸境界時瞬間的直覺;二是「尋求心」,為了了解該境界是善是惡而產生希望與探求;三是「決定心」,在尋求之後對境界產生確定的認知與印解;四是「染淨心」,在確定境界的差別後,生起善、惡等染淨的情感與心理;五是「等流心」,由前面的染淨意識引導,使後續的心識產生與前面相同性質(同性善染)的相續狀態。
【問答 125】
問: 第八識是否具備「五心」?為什麼它沒有「尋求心」? 答: 第八不爾,界初生位有率爾心,有色無色境寬授故。決定、染淨、等流三心境有新舊,或前後相望可具足故,唯無尋求,無欲俱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八識並不完全具備這五種心。在眾生最初受生於某一界時,它會產生「率爾心」;在後續面對新舊境界時,前後相望也能具足「決定」、「染淨」、「等流」這三種心。但是第八識唯獨沒有「尋求心」,因為尋求心必須與「欲」心所(希望、欲求)共同運作,而第八識是任運自然運作的,不與欲心所相應,所以沒有尋求的作用。
【問答 126】
問: 歸敬頌中的「稽首」若通於身、語、意三業,分別能獲得佛的哪三種「輪化」果報? 答: 顯敬禮三輪因故者,以身業敬者得神通輪,飛騰虛空故;以語業敬者得記心輪,他心中諸所有事為他說故;以意業敬者得教誡輪,即漏盡通,呵責有情勿令造惡增長善故。故知稽首,理通三業。 現代漢語解釋: 稽首敬禮通於身、語、意三業,並且能對應獲得佛的三種教化功德(三輪):以身體恭敬禮拜(身業),能獲得「神通輪」(神境通),能在虛空中飛騰變化;以言語讚歎恭敬(語業),能獲得「記心輪」(他心通),能宣說他人心中的所有事物;以內心清淨恭敬(意業),能獲得「教誡輪」(漏盡通),能教導有情眾生斷除惡業、增長善法。
【問答 127】
問: 什麼是「煩惱障」?為什麼說只有煩惱障能導致生死相續(續生),而所知障不能? 答: 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唯煩惱障發業潤生,體是縛法,其所知障,義即不然,故「續生」言,但在煩惱。 現代漢語解釋: 所謂「煩惱障」,是指以執著虛妄真實自我的「薩迦耶見(身見)」為首的128種根本煩惱,以及由它們衍生出來的等流煩惱,這些煩惱會擾亂眾生的身心並障礙涅槃。之所以說只有煩惱障能導致生死相續,是因為只有煩惱障具有「發動業力」和「滋潤生死種子」的功能,它的體性就是束縛眾生輪迴的法;而所知障主要是障礙正知正見,並不具備發業潤生的直接作用,因此談到「續生」,唯指煩惱障。
【問答 128】
問: 第八識名為「異熟識」,其中的「異熟」有哪三種涵義?本論主要採取哪一種解釋? 答: 名有多義︰一、變異而熟,要因變異之時,果方熟故。二、異時而熟,與因異時,果方熟故。三、異類而熟,與因異性,果酬因故。然初二解無別論文,今依論文,但取後解。 現代漢語解釋: 「異熟」有三種涵義:第一是「變異而熟」,因為必須在業因發生變異時,果報才能成熟;第二是「異時而熟」,造因與受果不在同一個時間,果報在未來才成熟;第三是「異類而熟」,果報的性質(無記)與造因的性質(善或惡)不同類,由果來酬答因。因為前兩種解釋沒有其他特定的論文作為明確依據,所以《成唯識論》主要採取第三種「異類而熟」的解釋。
【問答 129】
問: 異熟識、思量識、了別境識這「三能變識」的名稱,在因位與果位(未轉位與已轉位)的適用情況有何不同? 答: 此三能變,初之一名,唯未轉位,後之二號,亦通淨名。阿賴耶名唯在第一,異熟之名通第二位,不及第三執持之名廣通因果三位皆得異熟之名,唯在未轉炳然可觀。 現代漢語解釋: 這三種能變識的名稱中,第一個「異熟識」(包含阿賴耶識之名)僅適用於還沒轉凡成聖、尚未轉依的階段(未轉位);而後面的「思量識(第七識)」與「了別境識(前六識)」這兩個名稱,則不僅適用於凡夫位,也同樣適用於成佛後的清淨果位(通淨名)。第八識在因位稱為阿賴耶或異熟,到佛果時則更名為無垢識等,不再稱異熟或阿賴耶。
【問答 130】
問: 唯識學中所說的「變(轉變)」是什麼意思?護法菩薩如何解釋? 答: 變,謂識體轉似二分。護法菩薩解云:又轉變者是改轉義,謂一識體改轉為二相起,具於自體。即見有能取之用,相有質礙用等,由識自體轉起能取及有礙故。 現代漢語解釋: 所謂的「變」,是指心識的本體轉變出相似的「見分(主觀)」與「相分(客觀)」這兩分。護法菩薩解釋,「轉變」就是「改轉」的意思,也就是單一的心識本體,改轉並生起見、相這兩種相狀,且這兩種相都具備在心識自體之中。其中,見分具有「能取(感知了別)」的作用,而相分具有「質礙(被感知對象)」的作用,這是由心識自體轉變出能取與所取的現象。
【問答 131】
問: 為什麼第七識的俱生我執被稱為「常相續」?它執著的「實我」是真實的第八識嗎? 答: 俱生我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未得無漏,第七識中,我執恒起,名常相續。影像相中亦無實我,唯似第八,是第七識自心之相。 現代漢語解釋: 俱生我執是由無始以來的虛妄熏習自然生起的,不需要後天的邪教或邪分別。第七識的俱生我執被稱為「常相續」,是因為在還沒證得無漏聖道之前,它會不斷地緣取第八識,並且恆常生起我執。然而,第七識所執著的「我」,並不是真實的第八識本體,而是第七識自己變現出來「相似於第八識」的影像(相分),它將這個自心變現的影像錯誤地執著為實我。
【問答 132】
問: 若無實我,是誰在造業受果?唯識學如何破斥外道「實我造業受報」的謬誤? 答: 所執實我,既無變易,猶如虛空,如何可能造業受果?若有變易,應是無常。然諸有情,心、心所法因緣力故,相續無斷,造業受果,於理無違。即此假者,六識作業,六、八受果,於理無違,除第七識。 現代漢語解釋: 唯識學破斥外道說:如果你們堅持有一個常住不變的實我,那它就像虛空一樣無法造作,怎麼可能造業受報呢?如果它能造業受報而發生變易,那它就是無常變化的,不符合你們「常我」的定義。唯識學的正理是:眾生憑藉著心王與心所法互相熏習的因緣力量,相續不斷。在這個假合的個體上,由前六識負責造業,而由第六識與第八識負責承受果報(第七識不造業也不受果),這樣造業受果在道理上完全說得通。
【問答 133】
問: 大乘唯識學如何解釋五識所依緣的「色(物質)」?「五根」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答: 雖有所依緣之色,而是識所變現,非是心外別有極微以成根、境。謂八識生時,內因緣種子等力,第八識變似五根、五塵。然眼等根非現量得,以能發識,比知是有,此但功能,非外所造。觀所緣論亦作是言:識上色功能,名五根應理。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唯識學認為,雖然有五識所依託與攀緣的色法,但這些都是心識所變現的,並不是心外有獨立的極微粒子組成根與境。當第八識生起時,憑藉內在種子的因緣力量,變現出相似的五根與五塵。而這「五根」並非肉眼(現量)所能見到的真實物質,而是因為它能引發五識的生起,我們才藉由比量推知它的存在。它的本質其實只是潛藏在心識上能引生色識的「功能(種子)」,而不是心外地水火風所造的實體。
【問答 134】
問: 在因明辯論中,大乘為何舉「第二月」作為比喻來破斥經部師「和合假色」能生五識的觀點? 答: 應立量云︰汝和合色處,設許是眼識之所緣,非是緣,以彼都無實體性故,如第二月。第二月,彼計亦是假,不生五識,唯意識所緣。但以義縱和合設為所緣,故文中云設,非第二月亦許所緣,此中但遮有其緣義,不說彼為五所緣故。 現代漢語解釋: 經部師主張極微和合的假色能作為五識的所緣緣。大乘破斥說:你們所說的「和合色」,即使勉強承認它是眼識的所緣,但絕對不能成為生起眼識的「緣」,因為它根本沒有實體。這就如同「第二月(捏目所見的假月亮)」一樣,第二月只是意識虛妄的境界,沒有實體,不能生起五識。大乘引用這個比喻,是為了證明「假法無實體,故不能作為生識之緣」的道理。
【問答 135】
問: 眾賢論師(新薩婆多部)如何改良極微說來證明「所緣緣」?大乘又如何破斥? 答: 薩婆多云:彼和合故,非五識境,五識必依實法生故。此諸極微共和集時,展轉相資,各有麤相生,是實法故,有力生識,以相麤故,識有此相,故所緣緣理具足有。今者非之云︰設許有體,不諍緣義,不許彼有相資相故,故論但言為此所緣,今所緣義是所諍故。 現代漢語解釋: 眾賢論師為了彌補舊有部極微說的缺陷,提出:單一極微雖然不能成為五識的境界,但當極微集合在一起時,彼此「展轉相資(互相資助)」,會產生出粗大的相狀。因為極微是實有法,有生識的力量(具備「緣」義);又因為相資產生了粗相,能在識上顯現(具備「所緣」義),所以所緣緣的道理就具足了。大乘破斥說:即使承認極微有實體能作為「緣」,但我們根本不承認極微之間有所謂的「相資而生粗相」,既然無法在識上顯現實相,這「所緣」的意義就是我們諍論且不承認的。
【問答 136】
問: 唯識學如何破斥「表色」與「無表色」是真實存在的觀點? 答: 前已破表,色處無故 。今更破無表,故非實有 。 現代漢語解釋: 既然作為基礎的表色(有形段的物質)都已經被破斥為沒有實體,那麼依附於表色而建立的無表色自然也不是真實存在的實體 。
【問答 137】
問: 正量部主張「身業以動為體」,大乘如何破斥此一觀點? 答: 若言是動,亦非實有,纔生即滅,無動義故 。彼計身業以動為體,如《成業論》、《俱舍》十三 。 現代漢語解釋: 正量部認為身體的造作(身業)是以真實的「行動」為本體 。大乘破斥說,一切有為法都是才生即滅(剎那生滅)的,根本沒有時間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因此沒有真實的「動」的意義,身業自然也不是真實的實體 。
【問答 138】
問: 經部本師(日出論者)主張身表業是「有色非顯非形」,大乘如何破斥? 答: 若言有色非顯非形,心所引生,能動手等,名身表業,理亦不然 。此若是動,義如前破;若是動因,應即風界,風無表示,不應名表。 現代漢語解釋: 經部主張有一種物質既不是顯色也不是形色,由心所引發,能牽動手足,這叫身表業 。大乘破斥:如果這東西就是「動」,前面已經破斥過(剎那滅故無動);如果它是「動的原因」,那它應該就是「風大(風界)」。但風是沒有表示善惡作用的,所以不能稱為表業。
【問答 139】
問: 大乘唯識學如何定義「語表業」? 答: 大乘解云︰假語業者,語謂語言,音聲為性。語體即業,名為語業,持業釋也。此能表了欲所說義故,名為語表。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認為,所謂的「語表業」只是假名安立的,它以聲音為體性。因為內心的作用,心識變現出相似的聲音相狀,這些聲音生滅相續,看起來好像能表達內心的意思,因此假名為「語表」在道理上這完全是心識的變現,並非心外有真實的聲性。
【問答 140】
問: 大乘唯識學如何定義「無表色(無表業)」? 答: 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發身、語者,簡意業。又解︰此思為色所以,發身、語善色故,或止身、語惡色故。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認為「無表業」並非真實的色法。它是依據眾生內心強烈的「思心所」與誓願(思願),在防護作惡或期期作善的限度上,假名施設為「無表」。因為這個思心所能引發善的身體語言,或止息惡的身體語言,所以假借「色」的名稱來稱呼它。
【問答 141】
問: 關於無表業的成立,護法論師如何結合「新熏」與「本有」種子來解釋? 答: 若新熏種,念念種子體新倍生上立無表。若本有種,體雖不增,而功能倍。若新舊合用者,唯取新熏種倍倍生時用增上說,不用本有,力不及新故。然此新熏亦唯用增,而體不增為勝。 現代漢語解釋: 護法論師綜合新熏與本有種子來解釋:建立無表業,主要取「新熏種子」在其作用不斷倍增的狀態上來假立,而不取本有種子,因為本有種子的力量不如新熏種子強大。而且,新熏種子是「用增(功能增強)」而不是「體增(數量增加)」,以此解釋最為合理。
【問答 142】
問: 發動身語的「思心所」本身是表業還是無表業? 答: 問曰︰若發身、語思,是身、語業,表、無表中,何者所攝?答曰︰此正業體,而非表、無表。不示他故,非表;自表知故,非無表,又不恒續故。 現代漢語解釋: 發動身語的「思心所」是真正的業體,但它既不是表業,也不是無表業。因為它在內心運作,不能顯示給別人看,所以不是「表業」;但它自己能夠清楚明了地感知,且不像無表業那樣恆常相續,所以也不是「無表業」。
【問答 143】
問: 何謂「異熟因」與「異熟果」?為什麼六識中的報心被稱為「異熟生」而非「真異熟」? 答: 因是善、惡,果無記故,別從總稱,二種俱名為異熟果。以此六識從第八識真異熟起,名異熟生。以非是主,有間斷故,不名真異熟。 現代漢語解釋: 「異熟」指的是因(造業時)是善性或惡性,而招感的果報是無記性。前六識中的果報心被稱為「異熟生」,因為它們是從真正的異熟果(第八識)中衍生出來的。前六識不是生命的主體,且運作時有間斷,所以不能被稱為「真異熟」。
【問答 144】
問: 異熟識、思量識、了境識這三種能變識中,「因能變」與「果能變」有何差別? 答: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即前二因所生現果,謂有緣法能變現者,名果能變。此果能變即自證分,能變現生見、相分果。 現代漢語解釋: 「因能變」是指第八識中潛藏的等流習氣與異熟習氣(種子),它們是產生現行心識的根本原因。而「果能變」則是指由這兩種習氣生起的八種心識現行果法 。這些心識的自體(自證分)具有能變現出主觀(見分)與客觀(相分)境界的功能。
【問答 145】
問: 為什麼小乘主張「過去、未來是實有」,大乘卻反對?大乘如何建立因果相續? 答: 過去、未來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緣起正理。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方成非斷? 現代漢語解釋: 小乘認為過去與未來必定有真實體性,因果才不會斷滅。大乘反駁說,如果過去未來是實有的,那就變成常住不變了,常住的法怎麼能成立緣起生滅的道理呢?大乘認為因果的相續是「前因滅去的當下,後果立即生起」,就像秤的兩端一低一昂同時發生,因果如流水般相續,不需要假設過去未來是實體也能成立因果不斷。
【問答 146】
問: 唯識學中的「觸」心所有什麼作用?為什麼說它「分別變異」? 答: 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 。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業 。 現代漢語解釋: 當根、境、識三者和合時,會產生一種能夠引發其他心所生起的功能,這稱為「變異」 。而「觸」這個心所,就是領受並相似於這三和合的功能而生起的,因此稱為「分別」 。觸的作用主要是作為受、想、思等心所生起的依託 。
【問答 147】
問: 為什麼第八識(阿賴耶識)不與別境心所的「欲、勝解、念、定」相應? 答: 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 ;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 ;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 ;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 。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一,第八識是任運自然運作的,沒有任何追求和希望,所以沒有「欲」 ;第二,第八識的行相微細闇昧,無法明確印可和決定境界,所以沒有「勝解」 ;第三,第八識昧劣,不能清楚回憶過去經歷,所以沒有「念」 ;第四,第八識剎那剎那緣取新的影像,不能專注於單一境界,所以沒有「定」 。
【問答 148】
問: 為什麼阿賴耶識被形容為「恒轉如瀑流」?「恒」與「轉」分別破除什麼邪見? 答: 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 。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 。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 。 現代漢語解釋: 「恆」代表第八識從無始以來相續不斷,這破除了認為生命會徹底消滅的「斷見」 , ;「轉」代表第八識念念生滅變化,前因滅後果生,這破除了認為有一個永恆單一實體的「常見」 , 。它就像瀑布的流水一樣,既不是常住不變,也不是斷滅不續 。
【問答 149】
問: 「俱有依」在唯識學中的定義是什麼?前五識、第六識和第七識的俱有依分別是什麼? 答: 前五轉識,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謂五色根、同時意識。第六轉識,決定恒有一俱有依,謂第七識。第七轉識,決定唯有一俱有依,謂第八識。唯第八識恒無轉變,自能立故,無俱有依。 現代漢語解釋: 俱有依是指心識在生起時,必須與之同時存在並互相依託的根本。前五識各有兩個俱有依:五色根與同時生起的第六意識;第六意識必定以第七識為俱有依;第七識則必定以第八識為俱有依。而第八識因為自體堅固能獨立運作,所以在因地不需要俱有依。
【問答 150】
問: 第八識為什麼被稱為「無覆無記」?「覆」和「記」是什麼意思? 答: 覆,謂染法,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淨故 。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 。異熟若是善、染汙者,流轉、還滅應不得成 。 現代漢語解釋: 「覆」是指染污的煩惱,它會覆蓋真心、障礙聖道 ;「記」是指善或惡的性質(可以被記別為善惡果報)。第八識因為是純粹接受果報的本體(異熟性),如果它是善或惡的,那麼眾生就無法在生死中流轉或修道還滅了 。因此,它既沒有染污煩惱覆蓋,也沒有善惡的記別,稱為「無覆無記」 。
【問答 151】
問: 在探討緣起法時,《成唯識論》將習氣(種子)分為哪三種? 答: 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名言熏習差別...我見熏習差別...有支熏習差別。 現代漢語解釋: 《成唯識論》將導致生死相續的習氣(種子)分為三種:一是「名言習氣」,即能引發各種現象的根本種子;二是「我見習氣」,即因為虛妄執著有我、有法而產生的染污種子;三是「有支習氣」,即能招感不同果報的善惡業種子。
【問答 152】
問: 小乘部派(如大眾部、化地部等)對於十二緣起的本質有何錯誤認知?大乘如何破斥? 答: 亦顯大眾等四部、化地部十二緣起非是無為,無取無與,無轉變故。此破大眾部·化地部等十二緣起生是無為法。 現代漢語解釋: 大眾部、化地部等小乘部派認為十二緣起支的法則是不變的,因此將其本質視為「無為法」。大乘破斥說,無為法是常住不變的,沒有「取(接受)」與「與(給予)」的作用,也沒有生滅的轉變,而十二緣起是因果相生的有為法,絕對不可能是無為法。
【問答 153】
問: 種子生起現行果法,必須具備六個條件(種子六義),其中「果俱有」和「恒隨轉」的意義為何? 答: 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 。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 現代漢語解釋: 「果俱有」是指種子必須與它所生起的現行果法,在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個體中和合並存 。「恆隨轉」是指種子的性質必須長時期保持同一類相續不斷,直到被無漏的對治聖道消滅(究竟位)為止。
【問答 154】
問: 唯識學中的「三性」(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彼此的關係是「一」還是「異」? 答: 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 。非異者,依他起有,計所執無。有望於有,可得言異;有望非有,非可異故 。非不異者,有與非有,不成一故 。 現代漢語解釋: 三性的關係是「非異非不異(既不是完全不同,也不是完全相同)」 。例如依他起性與遍計所執性:依他起(因緣和合的現象)是「有」,遍計所執(妄執的實法)是「無」。因為「有」和「無」不能說成同一個東西,所以「非不異」;但遍計所執的「無」本身就沒有實體,無法拿來和「有」做對比說它們完全不同,所以也「非異」 。
【問答 155】
問: 大乘唯識學認為,菩薩為何在十地修道位中「留煩惱障」而不頓斷? 答: 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煩惱障,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意趣所知障對治道,不取煩惱對治道,擬於生死助悲願受生故,名留煩惱也。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唯識學認為,菩薩在十地修道位中,主要對治的是「所知障」。菩薩之所以刻意保留「煩惱障」不將其頓斷,是為了借助微細的煩惱來幫助自己的大悲願力,使自己能夠繼續在生死輪迴中受生,從而救度無量眾生,這與二乘人急於斷除煩惱、趣向涅槃(速趣圓寂)是完全不同的。
【問答 156】
問: 數論派主張「我」是常住、遍滿且能感受苦樂的實體,唯識學如何破斥這種觀點? 答: 論:執我常、遍,量同虛空,應不隨身受苦樂等。量云︰一許常故,二許遍故,因也。如汝虛空,喻也。汝所執我,應不隨身受苦樂等。 現代漢語解釋: 數論派主張「我」的體性是常住不變且遍滿十方空間的。大乘唯識學以邏輯比量破斥說:如果你執著的「我」像虛空一樣是常住且無所不在的,那麼它就應該不會隨著各別眾生的身體去感受苦與樂。因為虛空是沒有任何苦樂感受的,若「我」能感受苦樂,就不可能像虛空一樣常住不變。
【問答 157】
問: 婆羅門明論派主張「聲(聲音、經典語言)」的體性是常住不滅的,大乘如何破斥? 答: 論:且《明論》,聲許能詮故,應非常住,如所餘聲。量云︰汝《明論》聲應非常住,許能詮故,如所餘聲。 現代漢語解釋: 婆羅門的《明論》(吠陀經典)主張經典中聲音的本體是常住的。大乘唯識學破斥說:你們《明論》中的聲音,既然被你們承認具有詮釋道理與表達意義的功能(能詮),那它就應該是無常生滅的,就像其他世間日常說話的聲音一樣,發出後立刻就會消滅,絕不可能是常住的實體。
【問答 158】
問: 犢子部等外道主張「我」與五蘊的關係是「非一非異(既不相同也不相異)」,這種說法在邏輯上有何過失? 答: 論:非一異言,為遮為表?若唯是表,應不雙非;如云石女無兒無女,雙無之言,無所表故。若但是遮,應無所執;亦遮亦表,應互相違。 現代漢語解釋: 唯識學反問:你們說「非一非異」,這句話是用來肯定(表)某種實體,還是純粹用來否定(遮)?如果只是肯定,就不該用「非一、非異」這種雙重否定的句型,就像說石女沒有兒女,雙重否定並不能肯定出任何實體的存在。如果純粹是否定,那你們就不該執著有一個實體「我」。如果是既肯定又否定,那在邏輯上就是自相矛盾(互相違背)的。
【問答 159】
問: 薩婆多部(有部)主張有真實的「語表業(語言的實體)」,大乘唯識學如何定義「語表業」? 答: 大乘解云︰假語業者,語謂語言,音聲為性。語體即業,名為語業,持業釋也。此能表了欲所說義故,名為語表。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認為「語表業」並沒有離開心識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它只是以音聲為體性,因為內心活動(思心所)的緣故,心識變現出看似音聲的相狀。這些音聲剎那生滅、相續不斷,看起來好像能夠向外表達內心的意思,因此假立名稱為「語表業」,這在唯識的道理上是完全說得通的,並非心外有真實的語言實體。
【問答 160】
問: 小乘認為「成就(得)」是一種真實存在的不相應行法,大乘唯識學如何以「轉輪王與七寶」的比喻來破斥並解釋真正的「成就」? 答: 論:於善惡法何不許然,而執實得?寧知所成善惡等法離現在有?離現實法,理非有故。量云︰善惡等法應自在故名成就,經有成就言故,如七寶等。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破斥說:經典裡說轉輪王「成就」七寶,只是因為他對七寶有自由支配的力量(自在),並不是在七寶之外還有一個真實的「成就」實體。既然如此,對於眾生的善惡等法,為什麼不允許也是這樣假名安立,而非要執著有一個真實的「得(成就)」呢?大乘認為,所謂的成就,只是對現在擁有的法或種子具有自在支配的勢力,從而假名施設為成就,並不是離開現實法外別有實體。
【問答 161】
問: 正理師主張未來世的法有「生果的功能」,過去世的法有「與果的功能」,這在邏輯上會產生什麼問題? 答: 論:滅若非無,生應非有。此亦不然,何不去來法皆令有功能?生非作用,與果亦非是作用故,即未來一切法應恒時生,過去一切法應恒與果。 現代漢語解釋: 正理師為了證明過去、未來實有,便說它們雖然沒有現在法的「作用」,但仍有「功能」。大乘反駁:如果過去未來的法實有,為什麼不讓所有過去未來的法都具備功能?如果生果與與果不算是「作用」而只是功能,那未來的所有法應該每時每刻都在生起,過去的所有法也應該每時每刻都在給予果報,這顯然違背了緣起生滅的常理。
【問答 162】
問: 為什麼凡夫對於「法」的執著範圍比對「我」的執著範圍更廣?「法」與「我」的定義有何不同? 答: 能持自體,說名為法,即一切法皆持自體。有常、一、用,方名為我,故非一切法皆是我。如計外境為法非我,即顯內法有,非一、常。 現代漢語解釋: 只要能保持自身特定的體性與特徵不變,就稱為「法」,因此宇宙間一切事物都可以稱為法。但是,必須被認為具備「常住、單一、有主宰作用」特性的實體,才能被執著為「我」。因為很多事物(例如外在的無情客觀境界)雖然能保持自體(是法),但不具備常一主宰的特性,所以不會被執著為我。因此,法執的範圍遠大於我執。
【問答 163】
問: 為什麼第七識被專稱為「意(思量識)」?它與第六意識的思量有何不同? 答: 論: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此說「恒」言,簡第六識,意識雖審思,而非是恒,有間斷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七識被專稱為「思量識(末那識)」。論中特別用「恆(不間斷)」這個字,是為了與第六意識區分開來。第六意識雖然也具備「審查思量」的功能,但它不是恆常運作的,在睡眠、悶絕等五無心位時會產生間斷。而第七識則是無始以來「恆常」且深細「審查」地思量執著第八識為自我,因此專名為「意」。
【問答 164】
問: 關於第八識中「種子」的來源,《成唯識論》記載了哪三種不同的主張?護法論師的結論為何? 答: 第一師(護月等)主張唯本有: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第二師(難陀等)主張唯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此即名為習所成種。第三師(護法)主張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 現代漢語解釋: 關於第八識中種子的來源有三派說法:第一派(護月論師)認為所有種子都是無始以來天然本有的,後天的熏習只是讓它增長,不能產生新種子;第二派(難陀論師)認為沒有本有種子,所有種子都是後天經驗熏習而新產生的(新熏種子);第三派(護法論師,即唯識正宗)綜合兩者,認為種子包含兩種,一種是無始以來天然具備的「本有種子」,另一種是透過後天不斷熏習而產生的「始起種子(新熏種子)」。
【問答 165】
問: 種子生起現行的條件中,「果俱有」強調種子必須與現行果法同時。其中「現」字包含哪三層意義?分別排除了什麼? 答: 論: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現」者,顯現、現在、現有三義,名現。即顯現言,簡彼第七;現在,簡前後;現有,簡假法,體是實有,成種子故。 現代漢語解釋: 「果俱有」是指種子必須與所生的現行果法在同一時間和合存在。這裡的「現」有三層意思:第一是「顯現」,排除了缺乏顯現果法的情況(如無性闡提人的第七識,雖相續但不顯現);第二是「現在」,排除了因果發生在過去或未來的不同時間(簡除前後異時);第三是「現有(真實存在)」,排除了沒有實體的假法,強調種子與果法都必須是實有的體性。
【問答 166】
問: 唯識學中作為接受熏習的本體(所熏),必須具備「可熏性」,它的意義是什麼?這排除了哪些法? 答: 論: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堅密,能受習氣,乃是所熏。述曰:若法為王,而體自在,不依他起。性非堅密,體是虛疏,易可受熏,非如石等,是可熏習。此遮心所及無為法,依他、堅密,故非所熏。 現代漢語解釋: 「可熏性」是指接受熏習的主體必須具有獨立自主的性質(自在),且其體性不能過於堅硬緻密,而是要虛疏包容,才能吸收並保留熏染的氣分(種子)。這個條件排除了「心所法」(因為心所必須依附心王,不自在)以及「無為法」(因為無為法堅固緻密,不受任何改變與熏染),從而證明只有第八識心王可以作為受熏體。
【問答 167】
問: 唯識學中「觸」心所的定義是「三和,分別變異」,其中「分別」與「變異」的具體作用為何? 答: 論: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述曰:謂觸之上,有似前三順生心所變異用功能,說名分別。分別即是領似異名,如子似父,名分別父。 現代漢語解釋: 當根、境、識三者和合時,會產生一種能夠引導並順著生起其他心所法的功能,這就稱為「變異」。「觸」這個心所本身,就是模仿、領受這三者和合所產生的功能而生起的,因此稱為「分別」。「分別」在這裡是「領受並相似」的意思,就像兒子長得像父親一樣,觸領受了三和合的力量,並發揮生起受、想、思等心所的依託作用。
【問答 168】
問: 「作意」心所的主要功能是什麼?它如何警覺心識? 答: 論: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述曰: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者、令心未起正起,二者、令心起已趣境,故言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 現代漢語解釋: 「作意(注意力)」的主要功能是警覺並喚起心識。它具有兩種力量:第一,能讓尚未生起的心識種子被警動而生起現行;第二,能引導已經生起的心識去準確地對準、趣向所要攀緣的境界。因此說它的體性是警心,作用是引導心識趣向境界。
【問答 169】
問: 小乘認為「滅盡定」中沒有任何心識,大乘唯識學如何以「不離身」來證明滅盡定中必定有第八識存在? 答: 論:然必應許滅定有識,有情攝故,如有心時。若無此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各別依故,或不行故,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主張滅盡定中必定有心識存在,因為修行者在定中依然屬於「有情眾生」,就像平常有心的時候一樣。如果沒有第八識,身體的溫度與壽命就無法維持。因為前五識各有其特定的依託且會中斷,第六意識也不會恆常安住於身體且攀緣境界不定,它們都無法在深定中承擔「執受身體、維持生命」的功能。因此,定中不離身的識必定是第八阿賴耶識。
【問答 170】
問: 第八識為何被稱為「阿賴耶識(藏識)」?阿羅漢在什麼時候才會捨去這個名稱? 答: 論:阿羅漢位,方究竟捨。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意相應煩惱非唯現無,亦無過未,過去、未來無自性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八識因為具備能藏、所藏,以及被第七識妄執為自內我的「執藏」意義,所以被稱為阿賴耶識。當修行者達到阿羅漢的果位,將煩惱障徹底斷除乾淨時,第七識不再將第八識執著為我,這時才究竟捨去了「阿賴耶(執藏)」的名稱。此時,相應的煩惱不但現在不再生起,過去和未來的煩惱也徹底失去實體作用了。
【問答 171】
問: 前六識的「俱有依」分別是什麼?大乘如何證明第六意識必定有俱有依(第七識)? 答: 論:第六轉識,決定恒有一俱有依,謂第七識。若與五識俱時起者,亦以五識為俱有依。量云:末那、意識,轉識攝故,如眼等識,依俱有根。 現代漢語解釋: 前六識在運作時都必須有同時存在的依託(俱有依)。前五識依託五色根與同時生起的第六意識;而第六意識則決定以第七末那識為俱有依(如果與五識同時生起,也以五識為俱有依)。大乘用邏輯證明:第七識和第六意識都屬於會轉變的「轉識」,既然是轉識,就必定要依託同時存在的根,就像眼識必須依託眼根一樣。
【問答 172】
問: 唯識學定義「所依(認識的依託)」必須具備哪四個嚴格的條件? 答: 論:若法決定、有境、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緣,乃是所依,即內六處。一、決定義,有法若依此生,無時不依此生,故言決定,簡第六識以五識為依,彼不定故。 現代漢語解釋: 能夠被稱為心識「所依」的根,必須具備四個條件:第一是「決定」,即心識生起時無時無刻不依賴它(排除了第六識依賴五識,因為有時第六識可單獨生起);第二是「有境」,必須能攀緣境界;第三是「為主」,必須具有主導認識的作用;第四是「令心心所取自所緣」,能引導心與心所去攀緣各自的對象。只有內在的六根完全具備這四個條件。
【問答 173】
問: 在唯識學中,「依」與「所依」有何區別? 答: 論:依,謂一切有生滅法,仗因託緣,而得生住。諸所仗託,皆說為依。若法決定、有境、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緣,乃是所依。 現代漢語解釋: 「依」的範圍很廣,泛指一切有為法(有生滅的現象)在生起和存在時所仰仗的各種因緣條件,所有能提供幫助的條件都可以稱為「依」。「所依」則是特別狹義的,專指具備「決定、有境、為主、能引導心識攀緣」這四個嚴格條件的內六根。也就是說,所有的「所依」都是「依」,但普通的「依」不一定有資格被稱為「所依」。
【問答 174】
問: 什麼是「別境」心所?其中「欲」心所的定義與作用為何? 答: 論:云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述曰:謂可欣境,於可欣事欲見聞等,有希望故。說欲所起一切事業,或說善欲能發正勤,由彼助成一切善事。故論說此勤依為業。 現代漢語解釋: 別境心所是指只能在特定境界下才會生起的心理作用。「欲」就是其中之一,它的體性是對自己所喜歡、樂於接觸的境界產生希望與追求;它的作用是作為生起「精進(勤)」的依託。因為有了對善法的強烈渴望與追求,才會發起勇猛精進的修行力量。
【問答 175】
問: 「勝解」心所的定義為何?它在認知與修行中有何作用? 答: 論:云何勝解?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謂此勝解由邪教、邪理、邪證等力,或正教等力,或非邪正教、理、證力,即汎所緣,於所取境審決印持,由此異緣不能引轉。 現代漢語解釋: 「勝解」的體性是對已經明確決定的境界,產生深刻的印可與堅持;它的作用是讓心念堅定,不會被其他相反的因緣所引導或改變。無論是受到正確的佛教義理影響,還是受到外道邪教的影響,只要內心經過審查並做出確定的判斷(印持),就會產生強大的勝解力,使得信念不被動搖。
【問答 176】
問: 小乘正理論師如何解釋有為法「待因緣而不頓起」?大乘又如何破斥其「生等四相」為無用的過失? 答: 正理論師復救之曰:法待因緣,故不頓起。因有親疏,緣法亦爾。親因雖有,無疏緣用,亦不得生。如雖有種,水不合時,芽不生故。論主破:又執生等,便為無用。既有同類親因緣體,餘緣亦合,即已得生,故執生等,便為無用。既有水、種,復待餘生,如是橫執,實為無用。 現代漢語解釋: 小乘正理論師為了挽救「未來法既然實有為何不全頓時生起」的漏洞,主張事物生起必須等待各種因緣和合,就像有種子還必須等待水分,才能發芽。大乘破斥說:既然已經具備了親因緣(同類因)和各種疏緣,事物自然就能生起,你們硬要虛構出一個實體的「生相」來讓事物生起,這「生相」根本是毫無作用的多此一舉。
【問答 177】
問: 若小乘主張未來世的法有「生果」的取果功能,過去世的法有「與果」的功能,大乘如何以「生復生、滅復滅」的邏輯來破斥? 答: 彼與果用,滅復滅失,取果之用,生復生過。現在與果,而由於滅。過既與果,應更須滅。現取果時,生相生已,方能取之。過既取果,還須待生,方能取也。若許爾者,生復生失。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破斥過去、未來實有的觀點:如果現在法「給予果報(與果)」是因為它正在消滅,那過去法既然也能「與果」,它豈不是還要「再消滅一次(滅復滅)」?同樣地,現在法「取得果報(取果)」是因為生相讓它生起,那未來法既然也能「取果」,它豈不是還要「再生起一次(生復生)」?這在邏輯上是完全說不通的荒謬過失。
【問答 178】
問: 小乘認為多個剎那的聲音可以聚集起來生起能詮表意義的名言,大乘如何破斥這種「諸念聲聚集」的觀點? 答: 又諸念聲,非聚集起,如何名生?亦應初念聲即能生名等。彼若救言:如無表發,待前表等,最後生故。既爾,即應末聲生名,汝應但聞末後之聲,便能解義。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認為,聲音是剎那生滅的,過去的聲音已滅,未來的聲音未生,根本無法「聚集」在一起生起名言。如果第一念聲音就能生名,那話還沒說完就該懂了;如果小乘救濟說「要等前面的聲音累積到最後一個聲音才生起名言」,那麼我們應該只要聽到一句話的最後一個字就能理解整句話的意思,這顯然違背常理。
【問答 179】
問: 梵文中名詞有不同的「囀(格)」,「由第三囀上依士釋」代表什麼意義? 答: 由第三囀上依士釋,不唯第六囀有依士釋。第三轉者名為由聲,亦云具聲。由智惠力斷惑所顯故屬由聲。苦、樂、想、受之滅,依士釋也。 現代漢語解釋: 梵文文法中有八種轉聲(格)。「第三囀」代表「具聲」或「由聲」,表示使用某種工具或經由某種方法。所謂「苦樂等滅」,意思是「經由智慧力斷除迷惑所顯現的寂滅」,在語法上這屬於第三囀的「依士釋(依主釋)」,而不是只有第六囀(屬聲,代表所有格)才能構成依士釋。
【問答 180】
問: 若小乘執著「虛空」是實有的常法,且能「容受」萬物,大乘如何破斥其與色法的關係? 答: 若謂虛空不與法合,應非容受,如餘無為。又色等中,有虛空不?有應相雜,無應不遍。色中有空,色體與空體應相雜。若此色體中無有虛空,虛空應不遍一切法;不遍一切法故,應是有為,如地、水別。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外道認為虛空不與萬物和合,那它就不能容受萬物(就像其他的無為法一樣)。如果問:物質裡面有沒有虛空?如果說「有」,那虛空的體和物質的體就會互相混雜;如果說「沒有」,那虛空就不是遍滿一切處的。既然不遍滿,它就應該和地、水一樣是有體積空間的有為法,不可能是常住的虛空實體。
【問答 181】
問: 大乘唯識學如何解釋眾生對「法」的「俱生法執」?其生起的原因為何? 答: 俱生法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中顯彼俱生法執,由自種子內因力生,釋其俱義。顯非外緣方始得起,釋其生義。 現代漢語解釋: 「俱生法執」是由於眾生無始以來的虛妄熏習,深植在內心的種子(內因力)所導致。它不需要後天學習邪教或刻意去作邪妄的分別思考,而是自然而然地與生俱來、跟著生命體任運生起的,因此稱為俱生。
【問答 182】
問: 俱生法執在什麼時候才能被斷除?為何說它「細故難斷」? 答: 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第七識者,於十地中,道數數修,要至金剛,方能除斷。此唯菩薩,非二乘者。此中言「細」,以品而論;說為「難斷」,約道而說,勝道方除,非劣道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六識與第七識的俱生法執因為體相微細,非常難以斷除。修行者必須要在初地到十地的修道過程中,不斷反覆修習殊勝的「法空觀」才能逐漸消滅。特別是第七識的法執,必須修到十地滿心的金剛喻定時才能徹底頓斷。稱它「細」是就煩惱品類微細而言,稱它「難斷」是因為必須要有極其殊勝的無漏道力才能對治。
【問答 183】
問: 什麼是「分別法執」?它與俱生法執的生起條件有何不同? 答: 分別法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顯執所在。強思計度,間斷非恒,唯第六有,故非餘識。 現代漢語解釋: 「分別法執」是後天產生的,它必須依賴外在的邪教引導或自己後天的錯誤思惟(邪分別)等外緣力量才能生起,不是與生俱來的。因為它需要強烈的分別、思惟與計度,且是會中斷的,所以這種法執只存在於具有強大分別能力的「第六意識」當中,前五識和七、八識都沒有分別法執。
【問答 184】
問: 對於外道執著「火在人中」有真實的猛赤等德,大乘如何以「無共假說」破斥其「依實假立」的謬誤? 答: 謂猛赤等,在火在人,其體各別,所依異故。若猛赤等,體是一法,一頭在人,一頭在火,此猛赤等,可名共法,而是共有。既非共有,所依別故,依實不成。無共假說,有過同前。 現代漢語解釋: 外道認為人發怒時有猛烈赤紅的特徵,這和火的猛赤相同,所以說人中也有實火。大乘破斥說:火的猛赤和人的猛赤,它們依附的實體根本不同。除非這猛赤是一個實體,一頭在人身上,一頭在火身上,這才叫共有的法。既然沒有共同的實體,就不能說人身上的火是依據實體而假立的。如果沒有共同點卻硬要假立,就會犯下把水也叫成火的荒謬過失。
【問答 185】
問: 唯識學提到「似謂增益,非實有相」,此中的「似事(共相)」究竟是什麼? 答: 似謂增益,非實有相,聲依增益,似相而轉,故不可說假必依真。謂於自相之上,增益共相依他有法。謂一色相通諸色上,故名增益,此通三性心。共相青等是依他起,妄情執一青貫通餘青,此共相者故是假者。 現代漢語解釋: 所謂的「似事(共相)」其實是意識虛妄增益出來的,並沒有真實的體相。我們在事物的自相(如各種不同的青色物體)上,用意識去疊加、附會出一個普遍共通的「青色(共相)」,認為有一個統一的青色貫通所有青色物體。這種共相只是心識上的假相,並非客觀真實存在,所以不能說假法必定要依附真實的實體。
【問答 186】
問: 第七識為何被特別標名為「意」?這與前六識和第八識在名稱意義上有何區別? 答: 又標意名,為簡心、識,積集、了別,劣餘識故。簡後心前識,但立意名,恒審思故。或欲顯此與彼意識為近所依,故但名意。以相續思量故,此但名意;第六緣境,轉易、間斷,故加識名。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七識特別被稱為「意」,是為了和第八識(心)與前六識(識)作區分。第八識偏重「積集」種子,前六識偏重「了別」外境,第七識在這兩方面都比較弱,但它具有「恆常、審查、思量」第八識為自我的強大特性,所以獨得「意(思量)」的名稱。此外,它也是第六意識生起時最近、最直接的依託(近所依),因此得名。
【問答 187】
問: 在「三能變」中,「因能變」的體性是什麼? 答: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此言因者,即所由故,謂種子也。辨體生現,為現行生之所由也。在三能變初異熟中,顯所依止能持之識所有等流、異熟二種習氣是也。 現代漢語解釋: 「因能變」是指潛藏在第八識中的「等流習氣」與「異熟習氣」這兩種種子。「因」就是來源、原因的意思,指的就是種子。這些種子是生起未來現行萬法(果法)的根本原因與依託,它們能夠轉變並親自生出現行法。
【問答 188】
問: 「等流習氣」是由哪些心識熏習生長的?它生起的果法在性質上有何特徵? 答: 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義顯所生通諸有漏三性之法各自種子,所引八識各各自果名言種子是也。等,謂相似;流,謂流類。即此種子與果性同。相似名等,果是彼類,名之為流。即從等所流,從因為名,故名等流。 現代漢語解釋: 「等流習氣」是由前七識中善、惡、無記的現行法熏習而成的(即名言種子)。「等」是相似的意思,「流」是同類流出。這代表等流種子和它將來引生的果法,在性質上是完全相同、相似的(善種生善果,惡種生惡果),果法是從同類的因流出來的,因此稱為等流。
【問答 189】
問: 「異熟習氣」與等流習氣有何不同?它的因與果在性質上有何差異? 答: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前等流因是因緣種,其所生果即通八識種。此異熟因,增上緣種,即是有分熏習種子。此體唯通善、惡二性,果唯無記。 現代漢語解釋: 「異熟習氣」是由前六識中有漏的善法與惡法熏習生長的(即業種子)。等流習氣是作為親因緣生出八識,而異熟習氣則是作為「增上緣」來推動果報生起。異熟習氣的因只有善與惡兩種性質,但它招感出來的異熟果報(如人的身體、器官等)卻是中立的「無記性」。因與果性質不同,所以稱為異熟。
【問答 190】
問: 關於種子的來源,護月論師(第一師)的「唯本有」主張為何?其引用的經證是什麼? 答: 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此中言界,界即種子差別之名,故知種子皆法爾有。 現代漢語解釋: 護月論師主張,眾生第八識中的所有種子,都是無始以來天然具備(本性有)的,並不是後天熏習才產生出新種子,後天的熏習只能讓原本就有的種子生長壯大。他引用經典中「眾生無始以來就有種種界(種子),像一串串果實一樣自然存在(法爾而有)」來證明種子全是本有的。
【問答 191】
問: 護法論師(正義)如何綜合解釋種子的來源?分為哪兩類? 答: 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處、界功能差別,此即名為本性住種。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此即名為習所成種。世尊依此說: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 現代漢語解釋: 護法論師提出,種子包含兩大類:第一類是「本有種子(本性住種)」,也就是無始以來第八識中天然具備、能生出各種身心現象的潛在功能;第二類是「始起種子(新熏種子、習所成種)」,這是無始以來透過眾生不斷的現行行為、思想(染淨諸法)反覆熏習而新產生的。兩者皆真實存在。
【問答 192】
問: 若依「唯本有」的主張,不承認有新熏種子,在「因緣」的建立上會產生什麼過失? 答: 若諸種子不由熏生,如何轉識與阿賴耶有因緣義?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此中護法現行望本有種無因緣義,但增長故。如何可說種子現行互為因緣。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種子完全是本有的,不是由現行熏習產生的,那麼前七識的現行與第八阿賴耶識之間就無法建立親自生起的「因緣」關係。如果只承認現行能讓本有種子「增長」,這只能叫增上緣,不能叫因緣(就像善惡業只能作為增上緣讓異熟果生起,不能作為因緣)。所以必須承認現行能熏生新種子,才能成立互為因緣的真理。
【問答 193】
問: 若有人主張「空理(真如)」可以作為產生諸法的種子(心因),大乘唯識學如何以「無轉變」來破斥? 答: 若說空理,空非心因,常法定非諸法種子。以體前後無轉變故。即復難言:此真如體既許為因,應有取、與,以體前後無轉變故,無取無與,故不為因。簡真如非心因緣,因有生滅,有取、與故。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主張常住不變的真如空理是生起萬法的種子,這是不成立的。因為作為親生果法的種子,必須具備剎那生滅、轉變的功能,並且要有「取得果法、給予果法」的作用。而真如是常住不變的無為法,它前後沒有任何生滅轉變,當然就沒有產生果法的功能,所以絕對不能作為種子。
【問答 194】
問: 大乘唯識學中,「聞熏習(聽聞正法)」如何能引生出世間的無漏心?它是純粹有漏的嗎? 答: 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盛,展轉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說此名聞熏習。由現行有漏及自因緣所熏有漏種為增上緣,令其本有無漏種子亦得增長,展轉增勝。即以所增無漏勝種後時正生出世之心。 現代漢語解釋: 聽聞正法的「聞熏習」並不僅僅停留在有漏的層面。當我們以有漏心聽聞正法時,這個有漏的現行會作為「增上緣」,去激發、熏習我們第八識中原本就潛藏的「無漏種子」,讓它漸漸增長強大。當無漏種子的力量增長到極致時,就能親自生起出世間的清淨無漏心。
【問答 195】
問: 第八識為何在因地不須有「俱有依」? 答: 第七轉識,決定唯有一俱有依,謂第八識。唯第八識恒無轉變,自能立故,無俱有依。以於因中,不轉易故,不假俱依,不違聖教。 現代漢語解釋: 前七識在運作時都會有生滅轉變,所以必須仰賴同時存在的其他心識或色根作為依託(俱有依)。但是第八阿賴耶識在因地中是恆常相續、一類不變的,它自己的體性極為堅固,能夠獨立運作與安立,所以它不需要其他的心識作為俱有依。這在道理和聖教上都是完全說得通的。
【問答 196】
問: 勝論派主張「我」有思慮的作用,而數論派主張「自性」體是常住,但其作用有起有不起(無常)。唯識學如何破斥數論的觀點? 答: 雖自性體常,用是無常,無不定失,非共許故。又以體例用,亦應無常,相即亦得。 現代漢語解釋: 數論派為了避免過失,主張「自性」的本體是常住不變的,但它所生起的作用是無常的(有時起、有時不起)。大乘唯識學破斥說:既然作用是無常的,而作用與本體是相即不離的,那麼以作用來例推本體,本體也應該是無常的。
【問答 197】
問: 勝論派的十句義中,如何定義「和合」與「有能」這兩句義? 答: 和合體者,能令實等,不相離而相屬,此能詮緣因,名和合。有能體者,實、德、業三,或時共一,或時各別,造各自果因,定所須因。若無此者,應不能造果。 現代漢語解釋: 勝論派認為,「和合」是一種能讓實、德、業等事物互不分離、互相從屬的實體,它是產生認知與語言表達的原因。「有能」則是指實、德、業三者,不論是共同還是單獨運作時,能夠造作各自果報的決定性勢力(決定所須的因),如果沒有這個「有能」,事物就無法產生結果。
【問答 198】
問: 勝論派主張有一個實有的「同異性」存在於實、德、業之外,唯識學如何以邏輯破斥? 答: 又彼所執實、德、業性,異實、德、業,理定不然。勿此亦非實、德、業性,異實等故,如德、業等。量云︰實應非實,異實性故,如德、業。 現代漢語解釋: 勝論派認為「同異性(實德業的共同本性)」異於實、德、業本身而獨立存在。唯識學破斥說:這在道理上絕對講不通。如果「同異性」真的異於實、德、業,那它就不該被稱為實、德、業的本性了。就像「德」和「業」異於「實」,所以它們不能稱為「實」。以此類推,實句義應該不是實,因為它異於實性,就像德與業一樣。
【問答 199】
問: 小乘認為事物有生、住、異、滅四相,唯識學為何認為「滅」與「住」不能同時存在,也不可能在不同時間? 答: 滅違住,寧執同時?住不違生,何容異世?又滅能滅法,住能住法,體是相違,寧執同世?住既不違生,一種令法有,何容返異世? 現代漢語解釋: 唯識學反駁小乘說:「滅相」是讓事物消亡,「住相」是讓事物安住,兩者本質互相違背,怎麼能執著它們同時存在呢?再者,「住相」和「生相」都是讓事物存在(不相違背),既然功能相同,怎麼能允許它們存在於不同的時間呢?因此小乘將四相實有化的理論充滿矛盾。
【問答 200】
問: 正量部主張「一切有漏法共用同一個擇滅無為」,這在修行斷惑上會產生什麼過失? 答: 一部一品結法斷時,應得餘部餘品擇滅。此難雙關,一多並破。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所有有漏法都只對應同一個「擇滅(涅槃)」實體,那麼當修行者斷除某一品類的煩惱(例如見道的一品惑)而證得擇滅時,就應該等於同時證得了所有其他品類煩惱的擇滅。這會導致修行餘下的對治道變成毫無用處,這在邏輯上是荒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