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201】
問: 為何大乘唯識學認為外道及小乘所立的「無為法」不能具有因果的作用? 答: 又諸無為,許無因果故,應如兔角,非異心等有。諸無為法非定實有,無因果故,如兔角等。他部無為,無有因果,體是因果,而無因果也。 現代漢語解釋: 外道和小乘所執著的離開心識而獨立存在的「無為法」,既然不具備生滅轉變的因果作用,它就應該像龜毛兔角一樣,根本沒有離開心識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因為凡是實有的事物必有因果作用,沒有因果作用的東西必定是虛妄的假名。
【問答 202】
問: 為什麼凡夫的「我執」只攀緣五蘊的總相,而「法執」卻能通於總相與別相(三科)? 答: 能持自體,說名為法,即一切法皆持自體。有常、一、用,方名為我,故非一切法皆是我。又我唯總執,故緣五蘊;法通總、別,故說三科。 現代漢語解釋: 只要能保持自身特性的就稱為「法」,所以一切事物都是法;但必須具備「常住、單一、有主宰作用」才被稱為「我」,所以並非一切法都會被執為我。「我執」只能在五蘊的整體和合相上產生(總執),而「法執」既可以執著五蘊的整體,也能分別執著個別的蘊、處、界(三科),所以法執通於總相與別相。
【問答 203】
問: 「分別法執」在何種修行位階能被斷除?為什麼說它「麤故易斷」? 答: 此二法執,麤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分別相麤,麤觀能斷,行相猛故,下道能除,故入初地,即斷除之。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六意識中的「分別法執」,因為是後天受邪教或錯誤思惟引發,行相非常粗顯猛烈,所以只要用較淺的粗觀(下道)就能對治。當菩薩修行進入初地(極喜地),現觀一切法空真如時,就能立刻將其徹底除滅。
【問答 204】
問: 「無性有情(無法成佛的眾生)」的第七識,無始以來沒有轉變,它是否具備「能熏」的條件? 答: 有義:此亦不然。無始以來,我執增長,剎那剎那,現種增長,非是不增。如邪見等,雖言一品,亦有異故,四義具足。從無始來,行相轉闇,堅執不捨,故名為增,然極難也。 現代漢語解釋: 無性有情的第七識依然具備能熏的能力。雖然它沒有十地修行的位階轉變,但它無始以來我執不斷增長,行相越來越愚暗,堅固執著不捨。這種剎那剎那的「增長(增減)」作用,使得它具備了「能熏四義」,因此可以熏習種子。
【問答 205】
問: 唯識學說「能熏生種,種起現行」,這三法(能熏現行、新種子、所生現行果)可以同時並存嗎? 答: 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燋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何故無有四法,新種生現耶?心等一時,不可並故,又生彼緣,未和合故。 現代漢語解釋: 能熏的現行、舊種子、以及熏成的新種子,這三法是可以因果同時展轉並存的,就像燈炷生出火焰,火焰同時又燒焦燈炷一樣。但是,絕不可能有「四法」同時(即新種子當下又生出一個新現行),因為同一個剎那不可能有兩個相同的心識並存,且新生現行的因緣也還沒具足。
【問答 206】
問: 唯識學中提到「了,謂了別,即是行相」,此處的「行相」指的是什麼? 答: 了,謂了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為行相故。識自體分以了別為行相故。「行相」,見分也,類體亦然。 現代漢語解釋: 所謂的「行相」,指的是心識的「見分(主觀的認知作用)」。心識的自體分就是以「了別境界」作為它的活動相狀(行相)。同樣地,自證分緣取見分時,也具備這種能緣的行相。
【問答 207】
問: 《攝大乘論》提到「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這種執著的習氣是只有染污心才有,還是善、無記心也有? 答: 護法等說,唯染無記心中有法執,善無記心不能起執,因執心所執,為所遍計,熏成於種,此種名妄執習氣。又解︰應分別論文,染無記心有遍計所執自性妄執...善無記心,但是遍計,計是分別心之異名,故此種名遍計習氣。 現代漢語解釋: 護法論師認為,只有帶有煩惱的染污心與有覆無記心才會產生真正的「法執」。善心與無覆無記心並不會生起執著,它們只能被稱為「遍計(即分別心)」。所以,真正的「妄執習氣」是由染污心的見、相分熏習而成的;而善與無記心熏習的,只能稱為「遍計習氣」,不能稱為「妄執習氣」。
【問答 208】
問: 當第八識變現出外在的「器世間」時,何謂「共受用」與「別受用」? 答: 此說一切共受用者,若別受用,准此應知,鬼、人、天等,所見異故。即當自界一切有情可共受用,說名為共,共中共也。若別受用,隨與多小,有情同變,說名為共,共中不共。以人、鬼等,所見異故。 現代漢語解釋: 「共受用(共中共)」是指同一個界趣的所有眾生都能共同看見並使用的環境,例如人類共見的山河大地。「別受用(共中不共)」是指雖然是共同變現的,但只有特定或少數眾生能看見和受用,例如人類看見的是水,而餓鬼看見的是猛火、天人看見的是琉璃,這是因為眾生的業力不同,所見所受用也就產生差異。
【問答 209】
問: 心識變現境界時,除了業力,還有哪「五種力」可以導致自他界地不決定?「定」與「通」有何差別? 答: 若定等力,所變器、身、界、地、自、他則不決定。言「定等」者,等取通力,或借識起,或大願力,或法威力。此通諸識,有五種力。... 通力由先加行思惟,方乃得生,故心引起變化事等,定力但是任運生故,故二別也。 現代漢語解釋: 心識變現境界有五種特殊力量:一、定力;二、神通力;三、借識力(借下地識起用);四、大願力;五、法威力(如持咒、佛法加被)。其中「定」與「通」的差別在於:「通力」必須先經過加行思惟(刻意作意)才能引發變化;而「定力」則是只要在甚深禪定中,境界就會任運自然生起,不需要特別加行。
【問答 210】
問: 經上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這分別代表什麼意義? 答: 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如經所說「眼色為緣,能生眼識」,說識依根、境二法和合生。契經復說「三和故觸」,說觸依根、境、識三和合生。《起盡經》說「受等皆以觸為緣故」,即是受等,依根、境、識、觸四法和合生。 現代漢語解釋: 經典中說:「識」是由「根」與「境」這兩種法和合而生的;「觸」心所是由「根、境、識」這三種法和合而生的;而「受、想、思」等心所,則是以觸為緣,也就是由「根、境、識、觸」這四種法和合而生的。
【問答 211】
問: 為什麼「受」心所特別被稱為「境界受」,而不稱為「自性受」? 答: 然境界受非共餘相。領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餘故。謂餘心等,但取所緣,不謂定令境攝屬己... 故受亦然,領於境界,定屬己故,領境界名,不通餘法,何勞虛搆,取自性受? 現代漢語解釋: 「受」的特徵是能領納境界中的違、順等相,並將其深刻地攝屬於自己(感受到這對「我」是苦或樂)。其他的心王與心所雖然也能攀緣境界,但不會把境界當作屬於自己的感受。因為這種「領受境界並歸屬於己」的作用是受獨有的,所以精確地稱之為「境界受」,不需要虛構一個「自性受」的名稱。
【問答 212】
問: 如果六個心識(能熏)同時熏習,是共同生出一個種子果,還是各自生出種子? 答: 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芽故。量云︰別能持中六種種子應不共生一果,因緣性故,如六能熏。能熏雖有六現,不是因緣共生一果種。... 新舊因緣,能熏有六,熏成六種,勢力齊等,俱逢緣合,可許此類共生一果。 現代漢語解釋: 在因緣辨體上,多個種子不能共生一個果(就像多顆麥種不能共生一個芽)。六個能熏的現行,會各自熏成六個不同的種子。但在未來生起果法時,如果這六個種子的勢力相等,且同時遇到合適的緣,可以容許這些同類的種子「共同引生一個現行果法」,但這不代表它們混合成了一個種子。
【問答 213】
問: 唯識學中「不退」有哪四種?迴心向大的二乘人為何被稱為「不退菩薩」? 答: 由是不退總有四種︰一、信不退,即十信第六心;二、證不退,入地已往;三、行不退,八地以上;四、煩惱不退,謂無漏道所斷煩惱一切聖者。今說迴心名不退者,即第四不退。彼說二乘無學果位迴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薩。 現代漢語解釋: 「不退」分為四種:1. 信不退(十信位第六心以上);2. 證不退(初地以上);3. 行不退(八地以上);4. 煩惱不退(已斷煩惱障的三乘聖者)。二乘無學(阿羅漢)迴心轉向大乘菩提時,因為他們已經絕對不會再退墮生起煩惱障,且已經發心趣向佛果,所以依據第四種「煩惱不退」,稱他們為「不退菩薩」。
【問答 214】
問: 菩薩在什麼時候才會徹底捨去「異熟識」這個名稱? 答: 護法云︰金剛心與異熟識俱生,解脫道是菩提與圓鏡智俱起,如世第一法捨異生性,正捨名捨。菩提在未來,故名將得。... 金剛心與異熟識俱生,解脫道在未來,名為將得。爾時捨異熟識,異熟識雖在現在,名為正捨。 現代漢語解釋: 依據護法論師的正義,菩薩在第十地最後的「金剛喻定(無間道)」現前時,異熟識依然同時存在。但緊接著下一剎那的「解脫道」生起,成就大菩提與大圓鏡智時,就徹底捨去了異熟識。因此,在金剛心位時稱為「正捨」與「將得(將要證得菩提)」,到了解脫道(成佛)時才算完全捨盡。
【問答 215】
問: 既然煩惱(惑)、業力、受生都是生死流轉,為何《成唯識論》頌文中特別偏重說「由此有諸趣(趣即果)」? 答: 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果,勝故偏說。果,正生死,是所順法;業、惑,能順生死果性:故偏舉果。... 諸趣資具亦得趣名。謂器世間,是趣所須。 現代漢語解釋: 雖然煩惱、造業與受生都屬於生死流轉的法,但「趣(五趣)」是這一切流轉最終結出的真實苦果。果報是正生死(主體),而業和煩惱只是隨順引發果報的原因,因為果報的意義最為殊勝明顯,所以頌文偏重舉出「諸趣」來代表。此外,眾生受用的外在器世間(資具)也相從包含在「趣」的名稱之中。
【問答 216】
問: 頌文中「依彼轉」等句,如何對應唯識學的「三性(遍計、依他、圓成實)」作為第八識的所依止? 答: 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謂依他起、遍計所執、圓成實性,如次應知。「謂依他起」,是第二句「一切法等依」...「遍計所執」,即第三句「由此有諸趣」...「圓成實性」,是第四句「及涅槃證得」。 現代漢語解釋: 頌文的第一句說明第八識體無始相續。後三句則顯示它是一切三性的依止:第二句「一切法等依」對應「依他起性」(有為法的因果);第三句「由此有諸趣」對應「遍計所執性」(因妄執而有生死諸趣);第四句「及涅槃證得」對應「圓成實性」(無漏清淨的涅槃真理)。
【問答 217】
問: 第八識對於種子、五根和初結生時,分別稱為「執持」、「執受」和「執取」,這三者有何差別? 答: 若望種子,即名「執持」,令種子不失,無覺受故;色根依處,名為「執受」,令根不壞,生覺受故;若初結生後生相續,名為「執取」,取諸有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八識的作用有三種精確的名稱區分:1. 對於潛藏的「種子」,稱為「執持」,因為它能保持種子不散失,但種子本身沒有苦樂覺受;2. 對於「五色根(身體)」,稱為「執受」,因為它能維持肉體不壞,並且能產生苦樂的覺受;3. 在生命最初「投胎結生」時,稱為「執取」,因為它攝取了未來的生命體(五蘊),引發相續的生死。
【問答 218】
問: 為什麼小乘經部主張的前六識不能作為受熏習與持種的主體? 答: 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脫起故,如電光等,不堅住故,非可熏習,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 現代漢語解釋: 因為前六轉識在無心睡眠、悶絕、滅盡定等五無心位中會中斷;而且它們攀緣的根、境與作意經常變換,善惡性質也經常改變(易脫起),就像閃電一樣生滅無常、毫不堅固。因為缺乏「堅住性」與「一類相續」,所以前六識絕對不能接受熏習,也無法執持種子。
【問答 219】
問: 大乘唯識學如何以「壽、煖、識」三法互相依持的教理,證明必須有第八識的存在? 答: 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而壽與煖一類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 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恒持用,不可立為持壽、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轉,猶如壽、煖,有恒持用,故可立為持壽、煖、識。 現代漢語解釋: 經典中說生命的維持依賴「壽命、體溫、心識」三者互相依託。壽命和體溫都是持續不斷的,如果「識」只指前六識,而前六識在睡眠或悶絕時會中斷,那怎麼能互相依持呢?前六識有間斷、有轉變,無法恆常持守壽與煖。只有第八異熟識,恆常相續、沒有中斷轉變,才能作為執持壽命與體溫的主體。
【問答 220】
問: 如果有人生到無色界,為什麼不能只有第六意識,而必定要有第八識? 答: 若爾,有情生無色界,後時意識應永不生。定心必由散意識引,五識、他教,彼界必無,引定散心,無由起故。... 故知無色亦有第八。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生到沒有色身的無色界,且不承認有第八識。那麼在初生時,因為定心必須由散亂的意識(如聽聞佛法或五識的引導)來引發,但無色界既沒有五根五識,也沒有他人言教的聲音,根本無法引發散心意識。沒有散心意識,定心也就無法生起,導致意識永遠無法出現。為了解決這個矛盾,證明無色界必定潛藏著第八識作為生命相續的根本。
【問答 221】
問: 修行者為何要入「滅盡定」? 答: 謂眼等識,行相麤動,於所緣境,起必勞慮,厭患彼故,暫求止息,漸次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定者,故此定中,彼識皆滅。 現代漢語解釋: 因為前六識(眼等轉識)的運作行相非常粗糙且浮動,在攀緣境界時必定會讓身心感到疲勞與憂慮。聖者對這種粗動的心識感到厭患,為了暫時尋求絕對的寂靜與止息,於是漸次降伏心念,直到心與心所完全止息的境界,這就稱為安住於「滅盡定」。
【問答 222】
問: 既然「滅盡定」中所有的心所(包括受、想、思等)都滅除了,為何特別命名為「滅受想定」? 答: 此定加行,但厭受、想,故此定中,唯受、想滅。... 受、想二法,資助心強,諸心所中,獨名心行,說心行滅,何所相違? 現代漢語解釋: 雖然滅盡定中所有相應的心所都滅除了,但因為修行者在入定前的加行階段,特別厭患「受(感受)」與「想(取相)」這兩種作用(它們最容易引發煩惱且勞慮身心,資助心識的力量最強)。因為重點對治的是受與想,所以將此定特別命名為「滅受想定」。
【問答 223】
問: 在探討心行的有無時,論中提到的「非遍行」法(如入出息)是什麼意思? 答: 非遍行者,謂入出息,見息滅時,身猶在故。入第四禪以上,入、出息滅,其息滅時,身猶在故,名「非遍行」。 現代漢語解釋: 「非遍行」是指某種現象並不是在所有狀態下都必然伴隨存在的。例如呼吸(入出息)被稱為「身行(身體的造作)」,但它並非遍及所有身體狀態。當修行者進入第四禪以上時,呼吸完全停止,但身體依然存活(由定力與第八識維持)。因為呼吸滅了而身體還在,所以證明呼吸是「非遍行」的。
【問答 224】
問: 經部末派主張「滅盡定中雖然沒有心所,但仍有微細的心(意識)存在」,唯識學如何破斥這個觀點? 答: 若無心所,識亦應無,不見餘心離心所故。... 既許思等此位非無,受、想應然,大地法故。又此定中,若有思等,亦應有觸,餘心所法無不皆依觸力生故。許便違害心行滅言,亦不得成滅受想定。 現代漢語解釋: 唯識學反駁:如果沒有心所,心王(識)也絕對不可能單獨存在,因為從來沒有見過心王能脫離心所而獨立運作的。如果你說有心王就必定有「思」等基本心所,那同樣作為基本心所的「受、想」也必然存在。如果有觸、受、想等,就違背了經典說此定「心行皆滅」的教義,也根本不能被稱為「滅受想定」了。
【問答 225】
問: 什麼是「三種清淨法」?為何它們也必須依賴第八識持種才能成立? 答: 諸清淨法亦有三種:世、出世道、斷果別故。有漏六行,名「世道」;無漏能治,名「出世道」;所得無為,名「斷果」。若無此識持世、出世清淨道種,異類心後,起彼淨法,皆應無因。 現代漢語解釋: 清淨法有三種:一是世間清淨道(有漏的六行觀);二是出世間清淨道(無漏的對治聖道);三是斷果(斷煩惱所證的無為涅槃)。如果沒有第八識來執持這些世、出世間的清淨種子,那麼當眾生從染污心(異類心)轉向清淨心時,這些清淨法就會變成無因而生(突然冒出來),這完全不符合因果法則。
【問答 226】
問: 唯識學中「所依」的總體分類有哪三種? 答: 然彼所依,總有三種。恒不恒、定不定,合說為所依。... 即是因緣、增上、等無間緣。 現代漢語解釋: 心識生起的「所依」總共有三種:第一是「因緣依(種子依)」,這是產生心識的親因;第二是「增上緣依(俱有依)」,這是與心識同時存在並互相幫助的根;第三是「等無間緣依(開導依)」,這是前一剎那滅去、讓出空間引導後念生起的心識。
【問答 227】
問: 前五識在面對境界時,是否能多念相續不斷地生起? 答: 若增盛境相續現前,逼奪身心,不能暫捨,時五識身,理必相續,如熱地獄、戲忘天等。... 等流五識既為決定、染淨、作意勢力引生,專注所緣,未能捨頃,如何不許多念相續? 現代漢語解釋: 前五識是可以多念相續生起的。當遇到極其強烈、增盛的境界(如熱地獄的極苦,或戲忘天的極樂),逼迫或吸引身心無法暫時捨離時,五識必定會相續不斷。此外,在「等流心」的階段,受到意識的決定、染淨與作意引導,專注於同一境界時,五識與意識同樣可以多念相續運作,並非每一念都會間斷。
【問答 228】
問: 為什麼五識生起時,必定要有第六意識同時存在(明了意識)? 答: 五識起時,必有意識能引後念意識令起,何假五識為開導依?謂《瑜伽》第三說,五識身隨意識轉,及六十七、《集量論》等云,五識俱時,必有意識。 現代漢語解釋: 當眼等五識生起攀緣外境時,必定伴隨著第六意識(明了意識)同時運作。因為五識的作用比較微劣,無法單獨引導後續的心理活動,必須依賴同時存在的第六意識來引發後念的認知與分別。經典中明言「五識身隨意識轉」,證明五識起時必定有意識同俱。
【問答 229】
問: 第七末那識恆常與哪九種心所法相應俱起? 答: 有義: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及餘觸等五法,即觸、作意、受、想與思,意與遍行定相應故。... 前四煩惱、後五遍行,合此九法,此識相應。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七識恆常與九種心所法相應。首先是「四種根本煩惱」(我痴、我見、我慢、我愛);其次是「餘觸等五法」,即五種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因為凡是心識生起,必定有這五種遍行法伴隨。所以合起來共有九種心所與第七識恆常相應。
【問答 230】
問: 第七識是恆常執著自我,為何大乘正義認為它只與「捨受」相應,而不與「喜受」相應? 答: 應許喜受乃至有頂,違聖言故。違《瑜伽》第十一說,初定出憂,第二定出苦,第三定出喜,第四定出樂,於無相中出捨根... 故此識受一類而轉,故唯捨受。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主張第七識與「喜受」相應,那就會導致直到無色界(有頂天)都還有喜受的存在,這違背了聖教。因為《瑜伽師地論》明確指出,到了第三禪就出離了喜受,第四禪出離了樂受。第七識在三界九地中是一類相續、任運微細運作的,所以它只與平靜無起伏的「捨受」相應。
【問答 231】
問: 染污的第七末那識是如何「繫屬」於第八識的? 答: 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汙末那緣彼執我,即繫屬彼,名彼所繫;... 以能緣心屬彼所緣之地所繫,相從名繫,如牛屬橛。 現代漢語解釋: 當眾生在某一界地(如欲界)受生,生起該地的第八異熟識時,染污的第七識就會攀緣這個第八識並執著為「我」。因為能緣的心(第七識)依附並受制於所緣的對象(該地的第八識),就像牛被拴在木樁上一樣,所以第七識就被稱為「繫屬」於該地的煩惱所繫縛。
【問答 232】
問: 在探討眾生的執著時,為何說「人狹法寬」? 答: 人狹法寬,以法為本故。難淺喻云︰若執是杌,即執人,可使執杌是法執。既言迷杌起於人,迷杌應非是法執。答︰不然。迷者不了。不了杌時,似於法執,非謂執是實杌,方為不了。 現代漢語解釋: 「法執」的範圍比「我執(人執)」廣大,因為一切「我」的概念都是建立在「法(五蘊等)」的基礎上。如同一個人在暗處把木樁(法)誤認為是人(我),必定是先對木樁的真實面貌不了解(迷杌,比喻法執),才會進一步產生是人的妄想(起人,比喻人執)。因此,有我執必定有法執,有法執不一定有我執,故稱人狹法寬。
【問答 233】
問: 第七識的俱生法執,為何對二乘人來說稱為「不染(無覆)」,對菩薩來說卻稱為「染(有覆)」? 答: 法執俱意,於二乘等,雖名不染,於諸菩薩,亦名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無記,於二乘等,說名無覆,不障彼智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七識的俱生法執,對聲聞、緣覺等二乘人來說,因為它不會障礙二乘人證得「生空智(人無我智)」,所以對他們而言稱為「無覆(不染污)」。但是對大乘菩薩而言,法執會障礙菩薩證得「法空智(法無我智)」,覆蓋真實的法界理體,因此對菩薩來說,它就是「有覆(染污)」的無記法。
【問答 234】
問: 唯識學中提到的「不共無明」是什麼意思?為何稱之為主? 答: 謂此無明,微細恒行,覆蔽真實,勝餘煩惱,故名不共。此隨大乘,名為不共。... 是主無明,餘識亦有。... 若為主時應名不共,如無明故,許亦無失。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唯識學中的「不共無明」,是指第七識中恆常運作、微細且深沉的無明(愚癡)。因為它覆蔽真理的力量遠勝過其他煩惱,是產生一切煩惱的根本主體,不與其他粗顯煩惱共同運作,所以稱為「不共」。只要是作為煩惱的主導者(主),都可以稱為不共無明。
【問答 235】
問: 大乘如何利用經典中「思量名意」這句話,來破斥小乘認為「過去心是意」的謬誤,從而證明第七識的存在? 答: 謂若意識現在前時,等無間意已滅非有,過去、未來,理非有故,彼思量用定不得成。既爾,如何說名為意?若謂假說,理亦不然,無正思量,假依何立? 現代漢語解釋: 小乘認為現在的心叫「識」,過去剛滅的心有思量作用所以叫「意」。大乘破斥說:當現在的意識生起時,過去的心已經消滅了。過去法沒有實體,當然也沒有「思量」的作用。既然沒有思量的作用,怎麼能叫「意」呢?如果你說是假名安立的,但如果沒有現在真實的思量主體(第七識),這個假名又要依附什麼來建立呢?由此證明必定有現在恆常思量的第七識存在。
【問答 236】
問: 前五識是否會與「有覆無記」的煩惱相應?有何經教證明? 答: 《緣起經》說,欲界意識,除潤生愛等,亦有有覆性故。... 若餘有覆無記性者,由意識有故亦引令五識中起也。意引緣起經證五識有有覆無記性。 現代漢語解釋: 是的,前五識也可以通於「有覆無記(染污但非純惡)」的性質。因為《緣起經》中提到,欲界意識在發動福業(善業)時,是由有覆無記的無明所引發的。既然與五識同時俱起的第六意識可以是有覆無記性,意識就能引導前五識也生起有覆無記的狀態。
【問答 237】
問: 心王與心所在攀緣境界時,取相的功能有何不同? 答: 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 綵於模填,不離模故,如取總相;著綵色時,令媚好出,如亦取別相。 現代漢語解釋: 心王在攀緣境界時,只負責認知事物的「總相(整體輪廓)」;而心所不僅隨同心王緣取總相,還能進一步認知事物的「別相(具體細節特徵)」。這就像畫師(心王)先畫出整體的輪廓模樣,然後弟子(心所)在輪廓內填上各種色彩,使畫作展現出美麗的細節。
【問答 238】
問: 「遍行」心所具備哪「四一切」的特性? 答: 遍行具四一切...「俱」者,即「一切耶」,謂定俱生故。「處」者,三性,三性之處皆得起故。言「時」者,謂或一切有心皆有...「地」有二說︰一云、三界九地;二云、有尋等三地。 現代漢語解釋: 「遍行」心所具備四個「一切」的特性:1. 一切處(通於善、惡、無記三性);2. 一切地(通於三界九地,或有尋有伺等三地);3. 一切時(只要有心識生起,無始以來從不間斷);4. 一切俱(觸、作意、受、想、思這五個心所必定同時和合俱生)。
【問答 239】
問: 別境心所中的「欲」如何定義?它與「勤(精進)」的關係為何? 答: 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 故說欲為諸法本者,說欲所起一切事業,或說善欲能發正勤,由彼助成一切善事。故論說此勤依為業。 現代漢語解釋: 「欲」的體性是對於自己所喜歡、樂於追求的境界產生「希望」與渴求;它的作用是作為生起「勤(精進)」的依託。因為有了對善法境界的強烈渴望與追求(善欲),才能激發出勇猛的精進力,進而幫助成就一切世出世間的善事。
【問答 240】
問: 什麼是「定」?「專注一境」是否代表心只能固定在一個物體上不能移動? 答: 云何為定?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 心專注言,顯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唯一境。此專注言,非是定心唯緣一物,即隨所注心多少境,或一剎那別欲注心處,深取所緣,定即得生。 現代漢語解釋: 「定」的體性是讓心專注於所觀察的境界而不散亂,其作用是作為智慧生起的基礎。所謂的「專注一境」,並不是說心只能死板地看著一個東西,而是指心「隨時能安住在自己想要安住的境界上,深刻地取相」。即使剎那間轉換不同的觀察對象(如見道時歷觀四諦),只要心能深刻安住不散亂,都屬於定的作用。
【問答 241】
問: 聽聞佛法時,既然過去發出的字音已滅,未來的字音未生,如何能將文字聚集起來產生理解? 答: 由初諸字等熏本識已,連帶緣後惡者等字識上解生。乃至末後作字之時,先皆聚集。由前熏習後識之上聚集顯現,詮所詮義差別圓滿,名為說法說為聞教。... 俱以聲字二種究竟於自心上聚集顯現為教體故。 現代漢語解釋: 在聽聞教法時,雖然過去發出的字音已經消滅,未來的字音還沒發生,但由於最開始聽到的字音已經熏習在我們的第八本識中,這種熏習的力量會連帶影響我們對後續字音的理解。藉由前面字音的熏習力,在後續的心識上聚集顯現出完整的意義,這就是所謂的說法與聞教。教法是以聲音與文字在自心上聚集顯現作為體性的。
【問答 242】
問: 聽聞「諸行無常」這四個字時,唯識學如何以「五心」來解釋心識聚集理解的過程? 答: 既於初字有率爾、尋求。於第二字新生決定,并前為三。第三字中卻起尋求,并前為四。第四字時新決定、染淨、等流三心而起,合有七心一時聚集。如是方名五心具足。 現代漢語解釋: 當聽聞「諸行無常」四字時,聽到第一個「諸」字會生起直覺的「率爾心」與「尋求心」;聽到第二個「行」字時會生起確認的「決定心」;聽到第三個「無」字時又會生起「尋求心」;直到聽到最後一個「常」字時,才會生起新的「決定心」,並伴隨產生情感反應的「染淨心」與相續的「等流心」。這樣五種心識完整聚集,才能真正理解整句話的意思。
【問答 243】
問: 在因明與唯識學中,「自相」與「共相」、「軌」與「持」有何關聯與差別? 答: 前是共相,後是自相;前唯有為,後通無為;前唱者名持,後唱者名軌。合有四對,名為軌持。初之所陳前未有說,逕廷持體,未有屈曲生他異解。後之所陳前已有說,可以後說分別前陳,方有屈曲生他異解。 現代漢語解釋: 「軌」和「持」有四種相對的差別:前者(如前陳的有法)是共相,後者(如後陳的法)是自相;前者只通於有為法,後者通於有為與無為法;前者主要能保持自體(持),後者則能作為軌範生起他人的理解(軌)。前陳的主詞只具備保持自體的意義,而後陳的述詞則因為能進一步解釋前陳,使人產生明確的理解,因此具備了軌生他解的殊勝意義。
【問答 244】
問: 小乘修道階位中的「二向不定」指的是什麼?大乘如何解釋? 答: 疏二向不定者。即第二果向不定也。次·超別故。且次第者,得初果已斷欲界俱生初品煩惱,乃至斷第六品,加行無間二道已來皆第二向。若超果者,謂先伏欲界俱生六·七·八品煩惱入見道斷,即以順決擇分及前十五心為第二果向故。 現代漢語解釋: 「二向不定」主要是指小乘修道中「第二果向(一來向)」的認定是不固定的,因為有「次第證」與「超越證」的分別。如果是按部就班的「次第證」,在得到初果後,斷除欲界修道的一到六品煩惱的過程都屬於第二果向;如果是「超越證」,行者在見道前就已經伏住了欲界的六到八品煩惱,那麼在入見道時的加行與前十五心,就直接被算作第二果向。因為這兩種情況的標準不同,所以稱為不定。
【問答 245】
問: 《因明》中說「宗等多言,名為能立」,這與陳那論師主張「宗是所立,非能立」是否矛盾?大乘如何融通? 答: 古師計宗因喻總為能立,陳那計宗為所立,因一喻二為能立。今言宗等多言名為能立者,義雖有別,意不違古。... 雖舉其宗,意取所等一因二喻為能立體。若不爾者,即有所立濫於古釋,能立亦濫彼能立過,為簡彼失故舉宗等。 現代漢語解釋: 古因明師認為「宗、因、喻」三者合起來都是能立;而陳那論師認為「宗」是被成立的對象(所立),只有「因」和「喻」才是能立。論文中說「宗等多言名為能立」,雖然義理上與古師不同,但在遣詞造句上刻意隨順古師,所以並不矛盾。論文中提到「宗等」,其實是為了標明所立的宗,並以「等」字來涵蓋真正作為能立的「因」和「喻」。如果不先舉出宗,就不知道因和喻到底在成立什麼。
【問答 246】
問: 唯識學中提到「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後三俗亦名為真」,這體現了真俗二諦怎樣的相對關係? 答: 第一世俗不能自俗,待於四真名為世俗,故後三俗亦名為真。第一勝義待一俗名勝,第二勝義待二俗名勝... 故若有俗時亦必有真,若有真時亦必有俗。俗是真家俗,真是俗家真。有俗亦有真,無真亦無俗。 現代漢語解釋: 世俗諦並不能自己單獨成立為世俗,它必須是相對於勝義諦(真)才能被稱為世俗。唯識學將真俗各分為四重,第一重世俗相對於後面的四重真理被稱為世俗,但後三重的世俗如果相對於更淺的世俗,它們也可以被稱為「真」。真諦與俗諦是互相依存、相形而立的:俗是真理層面下的俗,真是世俗層面上的真。兩者相依相待,非離世俗而有真理。
【問答 247】
問: 在因明辯論中,大乘破斥外道「實我」時,為何必須加上「汝執(你所執著)」或「許(你所承認)」的字眼? 答: 若不爾者,有法之我,非自極成,常、遍之因,亦犯隨一。或若大乘許我是有,即違自宗;若無,即犯自所別過,因中亦有所依不成。 現代漢語解釋: 在進行邏輯辯論時,大乘佛教根本不承認有「實我」。如果在立論時不加上「汝執(你所執著的)」或「許(你承認的)」,就會產生幾個過失:第一,大乘自己承認有我,違背了無我的自宗;第二,如果大乘不承認有我,那辯論的主題(有法)就不成立(自所別不極成);第三,用來證明我的「常住、遍滿」等理由(因),也會因為缺乏依附的主體而犯下「隨一不成」或「所依不成」的邏輯錯誤。
【問答 248】
問: 若外道主張「我體常住」,但在身體中會如風箱裡的風一樣「舒卷(伸縮)」,大乘如何以比量破斥? 答: 此以卷舒難非常住。量云︰汝所執我,應非常住,許卷舒故,如橐籥風。「橐」,謂囊橐排袋之類,以內含風,起作用故。「籥」,謂管籥簫笛之屬,以內有風,起聲等故。此二中風,既隨囊管有其大、小、卷、舒之事,而非常住,我亦應然。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外道認為「我」像風箱(橐籥)裡的風一樣,會隨著身體的大小而伸縮(舒卷)。大乘破斥說:你所執著的「我」應該不是常住不變的,因為你承認它會伸縮變化,就像風箱裡的風一樣。風箱和簫管裡的風,既然會隨著容器改變大小和伸縮,證明它是無常變化的,那麼你主張會伸縮的「我」,自然也是無常的,不可能是常住的實體。
【問答 249】
問: 數論派主張神我的「自性」體是常住,但其作用有時起、有時不起(無常),大乘如何以「體用相即」破斥? 答: 雖自性體常,用是無常,無不定失,非共許故。又以體例用,亦應無常,相即亦得。 現代漢語解釋: 數論派主張「自性」的本體是常住不變的,但它所生起的作用是無常的。大乘唯識學破斥說:既然作用是無常生滅的,而作用與本體是相即不離的(體用相即),那麼用作用來例推本體,本體也應該是無常的,絕對不可能體是常而用是無常。
【問答 250】
問: 勝論派的十句義中,「有能」句義的體性與作用為何? 答: 有能體者,實、德、業三,或時共一,或時各別,造各自果因,定所須因。若無此者,應不能造果。 現代漢語解釋: 勝論派主張的「有能」句義,是指實、德、業這三者,不論是共同運作還是單獨運作時,能夠造作並產生各自果報的決定性勢力(定所須因)。如果沒有這個「有能」的勢力,事物就無法產生任何結果。
【問答 251】
問: 在勝論派的十句義中,哪些被歸類為「常」,哪些被歸類為「無常」? 答: 大同及異、和合、有能、無能、俱分,六句是常,非所作故。業唯無常,說是能作、所作事故。實、德、無說,亦常無常。九種實中,五是常,四分別。地、水、火、風,非所作者常... 二十四德中,覺、樂、苦、欲、嗔... 十四德是無常。 現代漢語解釋: 在勝論派的十句義中,同、異、和合、有能、無能、俱分這六句因為不是被造作出來的,所以是「常」;「業」句義因為是造作的事物,所以唯獨是「無常」;而「實、德、無說」這三句則兼通「常與無常」。例如構成物質的極微(非所作)是常,而粗大的果色(所作)則是無常。
【問答 252】
問: 若勝論派主張有常住的句義,大乘如何以「生不生果」來進行破斥? 答: 諸句義中,且常住者,若能生果,應是無常,有作用故,如所生果;若不生果,应非离识,实有自性,如兔角等。... 諸常住者,謂大有、同異、和合、無能、俱分,五全是常。空等五實常者,皆不能生果。除無說句,以為喻故,又體是無,非所破故。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破斥說:在你們主張的常住句義中,如果它能生出果法,那它就應該是無常的,因為它有生果的作用,就像它所生出的無常果法一樣;如果它不能生出果法,那它就應該不是離開心識而有真實自體的東西,就像兔角一樣是虛妄的。
【問答 253】
問: 勝論派主張在「有法」之外必須建立「有性」,大乘如何以「無法之外不別立無性」來責難其邏輯矛盾(責恒齊)? 答: 彼若救言有法雖非無。不自有故須有有。亦應無法不自無。無法之外別立無。... 此責恒齊,何妨違難?量云︰汝第十句無法之外,應別立性,因云除大有、同異、和合等六句之外,有、無二法互相違故,如實、德、業。 現代漢語解釋: 勝論派認為存在的事物(有法)不能自己存在,必須依賴一個額外的「有性」才能存在。大乘反駁說:如果存在的法需要一個「有性」,那不存在的法(無法)也應該不能自己不存在,必須在無法之外再建立一個實體的「無性」。既然你們不承認無法之外有「無性」,那為什麼要堅持在有法之外建立一個實體的「有性」呢?這在邏輯上應該是同等齊一的(責恒齊)。
【問答 254】
問: 婆羅門明論派主張「聲(經典語言)」是常住的,大乘如何以「能詮」為因來破斥? 答: 且《明論》,聲許能詮故,應非常住,如所餘聲。量云︰汝《明論》聲應非常住,許能詮故,如所餘聲。「餘聲」即是非《明論》外,餘一切聲,以彼聲性非是能詮,故無不定。 現代漢語解釋: 婆羅門明論派認為吠陀經典中的聲音是常住不滅的。大乘唯識學破斥說:既然你們承認《明論》的聲音具有表達和詮釋意義的功能(能詮),那麼它就應該是無常生滅的,就像我們日常說話的其他聲音一樣,發出後就會消失,絕對不可能是常住的實體。
【問答 255】
問: 小乘主張由極微生出的「麤色果」體積不超過極微,大乘如何指出其違背自宗的過失? 答: 又所生果不越因量,應如極微,不名麤色,則此果色應非眼等色根所取,便違自執。... 若不言實色根所得,即違自執,自執許色根得諸麤色果故。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小乘主張由極微所生出的粗大果色,其體積不超過作為因的極微的大小,那它就應該像極微一樣微小,不能被稱為「粗色」。既然不是粗大物質,這種果色就應該無法被肉眼的色根所看見或感知,這就完全違背了你們自己主張「粗大物質能被色根所取」的根本宗義。
【問答 256】
問: 正量部主張「身業以動為體」,為什麼大乘認為「動」並非實有法? 答: 若言是動,亦非實有,纔生即滅,無動義故。... 今言生已即滅,無有動義,非生即滅,謂一切假。應云:汝動生已應滅,有生法故,如心、心所。依論量云︰諸法無實動義,纔生即滅故,如心、心所。 現代漢語解釋: 正量部認為身體造作的業是以真實的「行動(動)」為實體。大乘破斥說:如果身業是「動」,它也不是真實存在的實體。因為一切有為法都是「才生即滅(剎那生滅)」的,根本沒有時間從一個地方移動到另一個地方。既然沒有真實的「動」的意義存在,身業就不可能以實體的「動」為本體。
【問答 257】
問: 小乘認為有為法的「滅」需要等待因緣(待因),大乘唯識學如何證明「滅不待因」? 答: 有為法滅不待因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汝所執待因之滅,應非是滅,以待因故,如生、住等。生違於滅,滅待因而方滅;滅違於生,生應無因而自生。返覆成之:生違於滅,生待因而方生;滅違於生,不待因而自滅。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認為有為法的消滅是不需要等待外在因緣的。如果「滅」還需要等待因緣才發生,那它就不能稱為「滅」,因為必須等待因緣的法(如生相、住相)都是有為的實法。如果「滅」需要等待因緣,那和它相反的「生」豈不是可以不待因緣而自然生起了嗎?所以事物的滅是剎那自然消亡,不待外因。
【問答 258】
問: 大乘唯識學如何定義「語表業」?它是否為離開心識實有的聲音? 答: 假語業者,語謂語言,音聲為性。語體即業,名為語業,持業釋也。此能表了欲所說義故,名為語表。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 「識變」者,簡經部。「似聲」者,簡薩婆多等。「生滅相續」,簡聲論者。「似有表示」,簡一切宗,彼皆實表故。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認為「語表業」並沒有離開心識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它只是以音聲為體性,因為內心活動(思心所)的緣故,心識變現出看似音聲的相狀。這些音聲剎那生滅、相續不斷,看起來好像能夠向外表達內心的意思,因此假立名稱為「語表業」。這排除了外道與小乘認為有真實聲音實體或常住聲音的錯誤觀點。
【問答 259】
問: 唯識學中「無表業」是依據什麼建立的?護法論師對於種子是「體增」還是「用增」有何主張? 答: 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若新熏種,念念種子體新倍生上立無表。... 若本有種,體雖不增,而功能倍。... 然此新熏亦唯用增,而體不增為勝。 現代漢語解釋: 唯識學認為無表業並非真實色法,而是依據內心強烈的「思心所」與誓願,在防護惡業或期作善業的限度上假名建立的。護法論師主張,建立無表業是依託「新熏種子」的功能不斷倍增的狀態來說的,而不是依託本有種子(因為本有力量較弱)。而且,這種新熏種子只是生果的功能作用在增強(用增),而不是種子的數量或體積在增加(體不增)。
【問答 260】
問: 發動身語的「思心所」,為何既被稱為「業」,又被稱為「道」? 答: 起身、語思,有所造作,說名為業。謂於境轉,造作於心,復能發身、語,故名為業。是審、決思所遊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亦名為道。道有二義︰一者、是前審、決二思所遊履故...二者、或通生當來苦樂異熟,故亦名道。思道名「亦」,亦於業也,非唯名業,亦名道故。 現代漢語解釋: 發動身體與語言的「思心所」,因為會對心產生造作,並能發動身語的行為,所以稱為「業」。而它被稱為「道」,有兩個原因:第一,它是前階段的「審慮思」與「決定思」所遊歷實踐的對象(即前二思引發的結果);第二,它能夠作為依止,引導眾生通往並產生未來苦樂的異熟果報。因為兼具造作與通達的意義,所以既名為業,亦名為道。
【問答 261】
問: 為什麼前五識必定有「兩個俱有依」?這兩個俱有依分別是什麼? 答: 論云:「是故應言:前五轉識,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謂五色根、同時意識。」述曰:「其前五識各定有二依,謂五色根,增上緣攝,非如種子,及用第六同時意依。」 現代漢語解釋: 前五轉識在生起時,必定同時具備兩個俱有依:第一是「五色根」(眼、耳、鼻、舌、身根),這是作為增上緣的物質基礎;第二是「同時生起的第六意識」。因為前五識的作用較為微劣,除了依託物質根之外,還必須依託第六意識的分別力量來引導,兩者缺一不可。
【問答 262】
問: 第六轉識與第七轉識的「俱有依」分別是什麼? 答: 論云:「第六轉識,決定恒有一俱有依,謂第七識。若與五識俱時起者,亦以五識為俱有依。第七轉識,決定唯有一俱有依,謂第八識。」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六轉識決定恆常有一個俱有依,就是「第七末那識」(如果它和前五識同時生起,也會以五識作為俱有依)。而第七轉識決定只有一個俱有依,就是「第八阿賴耶識」。因為第七識具有生滅轉易的特性,不能獨立存在,必定要依託恆常不變的第八識。
【問答 263】
問: 為什麼第八識沒有「俱有依」? 答: 論云:「唯第八識恒無轉變,自能立故,無俱有依。」述曰:「以於因中,不轉易故,不假俱依,不違聖教。」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八阿賴耶識在因位之中恆常相續、沒有生滅轉變。因為它的體性極為堅固,能夠自我獨立安立與運作,不需要假藉其他心識作為與它同時存在的依託(俱有依),這也完全符合佛教的聖教量。
【問答 264】
問: 唯識學中所謂的「依」定義為何?它與嚴格的「所依」有什麼差別? 答: 論云:「依,謂一切有生滅法,仗因託緣,而得生住。諸所仗託,皆說為依。...若法決定、有境、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緣,乃是所依,即內六處。」 現代漢語解釋: 「依」泛指一切有生滅變化的現象在生起與安住時,所仰仗、託附的任何因緣條件(包含因緣、增上緣等),範圍非常廣泛。而嚴格的「所依」則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決定(恆常作為依託)」、「有境(能攀緣境界)」、「為主(具有主導權)」、「令心心所取自所緣(引導心識認知對象)」。唯有內在的六根才完全具備這四個條件,堪稱真正的「所依」。
【問答 265】
問: 前五識在凡夫的「未自在位」時,遇到非強烈的境界,通常是一念生滅,但什麼情況下可以多念相續生起? 答: 論云:「且前五識未自在位,遇非勝境,可如所說。...等流五識既為決定、染淨、作意勢力引生,專注所緣,未能捨頃,如何不許多念相續?」 現代漢語解釋: 在凡夫(未自在位)遇到一般普通的境界時,前五識通常是瞬間的直覺(率爾心),一念即滅。但如果心念進入了「等流心」的狀態,受到意識的確認(決定)、情感反應(染淨)以及注意力的引導,專注觀察某個境界且還沒轉移注意力時,前五識理所當然是可以多念相續不斷生起的。
【問答 266】
問: 前五識若遇到「增盛境」時,為何必定會相續現前? 答: 論云:「若增盛境相續現前,逼奪身心,不能暫捨,時五識身,理必相續,如熱地獄、戲忘天等。」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遇到極端強烈、增盛的境界持續出現在面前,這些境界會強烈逼迫或吸引身心,使人無法暫時捨離。在這種情況下,五識必定會相續不斷地生起,而不會馬上間斷。例如在熱地獄受極大的苦,或在戲忘天受極大的樂,五識都會被強大的境界所鎖定而相續運作。
【問答 267】
問: 為什麼說第七末那識只緣取第八識的「見分」作為自我的實體? 答: 論云:「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述曰:「但緣見分,非餘相分、種子、心所。」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七末那識只攀緣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認知的主體作用)」,而不去緣取第八識的相分、種子或心所。因為第八識的見分從無始以來一直保持同一類性質且相續不斷,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常住不變、單一獨立的實體(似常、似一),正符合凡夫妄執「恆常實我」的特徵,所以第七識特地執取它為我。
【問答 268】
問: 第七末那識恆常與哪九種心所法相應俱起? 答: 論云:「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及餘觸等五法,即觸、作意、受、想與思,意與遍行定相應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七識恆常只與九種心所相應:首先是「四種根本煩惱」(我痴、我見、我慢、我愛);其次是「觸、作意、受、想、思」這五種遍行心所,因為任何心識生起都必定有這五種遍行法伴隨。論中特別用「餘」字來區分,說明這五種心所與第七識相應時是屬於「有覆無記」性,以區別於第八識的無覆無記性。
【問答 269】
問: 為什麼第七識不與別境心所中的「欲」相應? 答: 論云:「謂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識任運緣遂合境,無所希望,故無有欲。」 現代漢語解釋: 「欲」心所的特徵是對於尚未達成、尚未接觸的境界產生希望與追求。而第七識是任運自然地恆常攀緣第八識,並且已經與其所執著的「我」緊密結合(緣遂合境)。既然對象已經得到且從未分離,它自然沒有任何需要期盼或追求的目標,所以不與「欲」相應。
【問答 270】
問: 為什麼第七識不與別境心所中的「勝解」和「念」相應? 答: 論云:「勝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識無始恒緣定事,無所印持,故無勝解。念,唯記憶曾所習事。此識恒緣現所受境,無所記憶,故無有念。」 現代漢語解釋: 「勝解」是對於原本猶豫不決的事物產生確定的印可,但第七識無始以來一直堅定地將第八識執為自我,從未懷疑過,所以不需要勝解。「念」的作用是回憶過去曾經經歷的事物,但第七識的目光永遠只停留在當下這一剎那的「我」(現所受境),不會去追憶往事,所以也沒有念。
【問答 271】
問: 為什麼第七識不與別境心所中的「定」相應? 答: 論云:「定,唯繫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既不專一,故無有定。」述曰:「由加行心趣求一境,唯緣本質一法...此識任運,不作加行,專注本質,恒緣現在影像,所緣但新新起。」 現代漢語解釋: 「定」的作用是必須透過刻意的加行作意,將心念深切地專注、繫縛在單一的境界上。而第七識是任運自然運作的,它所攀緣的第八識影像(相分)是隨著時間剎那剎那不斷產生新變化的(剎那別緣)。因為它無法做到深切、刻意地專注於單一靜態境界,所以沒有定的作用。
【問答 272】
問: 第一師(難陀等)如何解釋頌文「依彼轉」中,第七識對第八識的依託關係? 答: 論云:「有義:此意以彼識種而為所依,非彼現識,此無間斷,不假現識為俱有依方得生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一師(難陀等)認為,第七識只是以第八識的「種子」作為所依,而不是依賴第八識的「現行」。因為第七識本身是恆常無間斷的,它不需要像前六識那樣假藉現行的心識作為俱有依才能生起。因此所謂的「依彼轉」,是指依託第八識的潛藏種子。
【問答 273】
問: 護法論師如何反駁難陀的觀點,並確立第七識真實的「所依」? 答: 論云:「有義:此意以彼識種及彼現識俱為所依,雖無間斷,而有轉易,名轉識故,必假現識為俱有依方得生故。」述曰:「若不爾者,體有轉易,殊無勝力,如何得生?賴相續識可得生故。」 現代漢語解釋: 護法論師主張,第七識必須同時以第八識的「種子」和「現行」俱為所依。因為第七識雖然恆常沒有間斷,但它在入見道等修行階位時,會發生從染污變為清淨的「轉易(轉變)」。既然是會轉變的「轉識」,本身力量就不夠強大,必定要假藉恆常不變的第八識「現行」作為俱有依的支撐,才能夠生起與安立。
【問答 274】
問: 大乘唯識學定義「遍行」心所具備「四一切」的特性,這四一切分別是什麼? 答: 述曰:「遍行具四一切...俱者,即一切耶,謂定俱生故。處者,三性,三性之處皆得起故。言時者,謂或一切有心皆有...地有二說︰一云、三界九地。」 現代漢語解釋: 「遍行」心所(觸、作意、受、想、思)具備四種「一切」的特性:1. 一切時(只要有心識生起,無始以來從不間斷都會存在);2. 一切地(遍及三界九地);3. 一切處(通於善、惡、無記等三種性質);4. 一切俱(這五種心所必定同時和合俱生)。
【問答 275】
問: 「別境」心所包含了哪些?為什麼它不具備遍行心所的「四一切」? 答: 論云:「五中,遍行具四一切;別境唯有初二一切;」述曰:「別境有初二,不緣一切境,亦非相續,非心有即有,故無時也。又此未必並生,無俱。」 現代漢語解釋: 「別境」心所包含欲、勝解、念、定、慧五種。它們只具備「一切性(處)」與「一切地」這兩種特性,但不具備「一切時」與「一切俱」。因為它們只有在遇到特定的境界時才會生起,並非隨時都有(無一切時);且這五種心所不一定會五個同時生起(無一切俱)。
【問答 276】
問: 什麼是「無心定」?為什麼無想定與滅盡定被稱為「無心」? 答: 論云:「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滅盡定俱無六識,故名無心。」述曰:「以四位俱無六識,故名無心,不言唯於無想天無心,故知二定無心也。」 現代漢語解釋: 「無心定」包含了無想定與滅盡定。這兩種定之所以被稱為「無心」,是因為在這兩種禪定的狀態中,前六轉識(眼、耳、鼻、舌、身、意識)的現行活動完全停止滅除了。雖然第八識與第七識(或其部分)依然存在,但因為粗顯的六識不活動,所以假名為無心。
【問答 277】
問: 「無想天」的有情眾生,在壽命即將終了時,是否會生起心識?為什麼? 答: 論云:「有義:彼天將命終位,要起轉識,然後命終,彼必起下潤生愛故。」述曰:「將命終位,要起轉識,方始命終。所以者何?五十九說,異生以纏及隨眠潤生故。...故知末後必定起心。」 現代漢語解釋: 大乘正義認為,無想天的眾生在即將命終的最後階段,必定會再次生起轉識(前六識)然後才會命終。因為他們還是凡夫(異生),在死亡前必定會生起對下界(欲界)的貪愛煩惱,以此來滋潤並牽引下一生的果報(潤生愛)。因此,在無想天五百大劫的末期,心識必定會恢復運作。
【問答 278】
問: 初次修習「滅盡定」時,為什麼必定要在「人中(人趣)」起修? 答: 論云:「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述曰:「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上界無此說者。...以人中惠解極利過彼故,初起位必在人中。」 現代漢語解釋: 初次修起滅盡定,必定只有在人類之中才能成功。原因有兩個:第一,滅盡定的修法必須依賴佛陀及聖賢弟子的言教指導(說力),而上界天人缺乏這種聽聞正法的機緣;第二,人類的智慧與理解力(慧解)最為猛利,勝過天人。因此,初次突破心識極限修成此定,必定是在人道。
【問答 279】
問: 既然滅盡定必須在人中初次修起,那麼修行者後來生到色界、無色界時,還能再次現起滅盡定嗎? 答: 依據教理及疏文所引:「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經》是此誠證,無色亦名意成天故。」 現代漢語解釋: 可以的。在人中初次修得滅盡定後,將來生到色界或無色界(上二界)時,依然可以憑藉過去的熏修力量再次現起此定。《鄔陀夷經》中提到「意成天」能夠數數出入滅盡定,這就是明確的經典證明,因為佛陀指出「意成天」包含了無色界的非想非非想處。
【問答 280】
問: 唯識學中提到「等流習氣」與「異熟習氣」,這兩者在熏習生長與招感果報上有何不同? 答: 論云:「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述曰:「前等流因是因緣種...此異熟因,增上緣種,即是有分熏習種子。此體唯通善、惡二性,果唯無記。」 現代漢語解釋: 「等流習氣」是由前七識中善、惡、無記的現行法熏習而成的(名言種子),它是作為親因緣生出八識,其果法的性質與因完全相同(善生善、惡生惡)。「異熟習氣」則是由前六識中有漏的善、惡法熏習而成的(業種子),它是作為增上緣來推動果報生起,其因只有善惡兩性,但招感出來的果報(異熟果)卻是中立的無記性。
【問答 281】
問: 唯識學中「信」心所的依處與因果為何? 答: 論:「實、德、能三是信依處;深忍、樂、欲是信因果;心淨為性,正顯自體。」 現代漢語解釋: 「實(真實的理體)」、「德(三寶的清淨功德)」、「能(一切善法能成就的效能)」這三者,是生起信心的客觀對象與依託(依處);而對這三者產生「深切忍可(確信)」、「愛樂」與「希求(欲)」,則是信心的前因與後果。信的本體特性,就是能對治不信,讓內心達到清淨。
【問答 282】
問: 「勤(精進)」心所的定義與作用為何?為什麼說它唯獨屬於善性? 答: 論:「勤,謂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為性,對治懈怠,滿善為業。...勇表勝進,簡諸染法,悍表精純,簡淨無記,即顯精進唯善性攝。」 現代漢語解釋: 「勤」就是精進,在修持善法與斷除惡法的事情上,以「勇猛、強悍」為其體性,能對治懈怠,並以圓滿善法為其作用。「勇」代表念念高升勝進,排除了會讓人退墮的染污法;「悍」代表精明純粹,排除了雖然不作惡但也不精純的無覆無記法。因此,真正的精進唯獨屬於善性。
【問答 283】
問: 菩薩修行的精進(勤)在相狀上有哪五種層次的差別? 答: 論:「此相差別,略有五種,所謂被甲、加行、無下、無退、無足。」 現代漢語解釋: 精進有五種層次:一、「被甲精進」,最初發起猛利的樂欲,如同穿著鎧甲入陣,無所畏懼;二、「加行精進」,生起堅固勇悍的實踐行動,自策勤勉;三、「無下精進」,為了證得真理,不自我卑微輕視,無所怯懼;四、「無退精進」,能忍受寒熱等苦,遭苦不屈,堅定心志;五、「無足精進」,對微劣善法不生滿足,不斷欣求後後更殊勝的道果。
【問答 284】
問: 「行捨」心所的定義為何?它與受蘊中的「捨受」有何不同? 答: 論:「云何行捨?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述曰:「行」者,行蘊。行蘊中捨,簡受蘊中捨,故置「行」言。 現代漢語解釋: 「行捨」是指在五蘊的「行蘊」中,透過精進與無貪、無瞋、無癡三善根的力量,讓心達到平等、正直、不須刻意用功(無功用)就能自然安住的境界,它能對治掉舉散亂,使心安靜。為了和受蘊中的「捨受(不苦不樂的單純感受)」區分開來,所以特別加上「行」字,稱為「行捨」。
【問答 285】
問: 「不害」的體性其實就是「無瞋」,為什麼唯識學還要特別把它單獨建立為一個善心所? 答: 論:「害雖亦然,而數現起,損惱他故,障無上乘勝因悲故,為了知彼增上過失,翻立不害。」 現代漢語解釋: 「害(損害他人)」雖然和慢、忿等一樣是在意識中運作,但因為它經常生起、損惱他人,並且會直接障礙大乘無上佛果的殊勝主因——「大悲心」(因為菩薩必須以悲心救度眾生)。為了讓修行者清楚了知「害」的嚴重過失,所以特別在無瞋之外,翻轉設立了「不害」這個善心所,作為悲心的基礎。
【問答 286】
問: 「惡作」為什麼又被稱為「悔」?對以前「沒有做」的事情感到後悔,也算是惡作嗎? 答: 論:「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作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 現代漢語解釋: 先對自己所作的事情感到嫌惡(這是因),後來才產生追悔(這是果)。因為將果(悔)冠上因的名稱,所以叫做「惡作」。即使是對以前「應該做卻沒有做」的事情(例如沒做某件善事)感到後悔,這同樣也屬於惡作(悔)的範圍。
【問答 287】
問: 「睡眠」的定義為何?為什麼說它是「昧略為性」? 答: 論:「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昧簡在定,略別寤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 現代漢語解釋: 睡眠會讓身心沉重不自在,以「闇昧、輕略」為體性。「昧(闇昧)」是為了跟專注且微細的「禪定」狀態區分開來;「略(輕略、不深廣)」是為了跟清醒(寤時)心識能廣泛攀緣境界的狀態區分開來。這說明睡眠有它獨特的體性與作用,而不是完全虛無沒有體用的。
【問答 288】
問: 「尋」與「伺」的定義為何?什麼是「意言境」? 答: 論:「尋,謂尋求,令心悤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伺,謂伺察,令心悤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此有三解︰一、從喻...二、從境...三、從果,由意能起言等,故名意言;意所取境,名意言境。 現代漢語解釋: 「尋」是尋求,讓心匆忙急遽,對於意識攀緣的境界產生「粗顯」的認知活動;「伺」是伺察,讓心產生「微細」的認知活動。「意言境」有三種解釋,最主要的是從果上說:因為第六意識能引發語言與言說,所以意識被稱為「意言」,而意識所攀緣的境界,就被稱為「意言境」。
【問答 289】
問: 為什麼「悔、眠」只能與十種善法俱起且唯在欲界,而「尋、伺」能與十一善俱且通於初禪? 答: 論:「悔、眠但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 現代漢語解釋: 「悔(惡作)」與「眠(睡眠)」唯獨存在於欲界的散亂心中,而欲界是沒有「輕安」這個定地善心所的,所以它們只能跟剩下的十種善法俱起。而「尋、伺」不僅在欲界,還能存在於色界的初禪(初靜慮)定中,初禪定中具有輕安,所以尋、伺可以和全部十一種善法(包含輕安)同時俱起。
【問答 290】
問: 「滅盡定」的定義是什麼?初次修習時,為何必須以「遊觀無漏」為加行? 答: 論:「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入...言遊觀者,簡無分別智為加行心。」 現代漢語解釋: 滅盡定是三乘聖者已經伏除或斷除了「無所有處」的貪愛,以止息想為引導,令不恆行(前六識)與恆行染污(第七識)的心、心所皆滅的最高禪定。初次修習時,必須依託非想非非想處(有頂),並且以「遊觀無漏(即後得智)」作為入定的加行。不能用「無分別智」,因為無分別智專注於真如理體,不起出入定的分別作意,只有後得智能作為入滅盡定的加行心。
【問答 291】
問: 什麼是菩薩超越禪定中的「集散三摩地」? 答: 論:「若菩薩超禪,從一切地心入滅盡定,從滅定於一切地心出,是集散三摩地。」 現代漢語解釋: 當菩薩在禪定中獲得極大自在,能夠從任何一地(例如初禪、二禪等)的心識直接超越進入滅盡定,並且能從滅盡定直接出來進入任何一地的心識。這種以某一定為起點集中入定(集),再散出至其他所有禪定地(散)的殊勝超禪定力,就稱為「集散三摩地」。
【問答 292】
問: 第三果「不還果」的聖者在受生上界時,與凡夫在「潤生(滋潤受生)」的方式有何不同? 答: 論:「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述曰:「以聖者善業必決定故,唯種子生。異生不然,故通現潤。」 現代漢語解釋: 凡夫因為善業微弱,在受生時必須同時藉由煩惱的「種子」和「現行」共同來滋潤、推動受生。但不還果的聖者因為對治煩惱的道力強大,且所造的善業必定強盛決定,所以在正潤生時不會生起現行的煩惱,唯獨依靠煩惱的「種子」就足以滋潤並引導受生到上界。
【問答 293】
問: 為什麼第八識被稱為「一切種」?它能生出哪四種果? 答: 論:「此生等流、異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種。除離繫者,非種生故。」 現代漢語解釋: 第八識被稱為「一切種」,是因為它包含的種子能夠生出四種果法:一、種子自類相生或生起同類現行的「等流果」;二、善惡業種招感無記報體的「異熟果」;三、作意等種子作動心識等產生的「士用果」;四、其他互不障礙或有助益的「增上果」。唯獨不包含涅槃的「離繫果」,因為涅槃是無為法,必須靠修道斷惑來證得,不是由種子直接生出的。
【問答 294】
問: 為什麼色界與無色界的善業被稱為「不動業」?它與欲界善業有何不同? 答: 論:「如欲界餘趣業遇緣轉得餘趣處受,彼業不爾,定於自處受故。...定所攝故,非同散業。」 現代漢語解釋: 欲界的善惡業是不穩定的(會動轉),例如原本該在某趣受報的業,遇到強大的外緣,可能會轉移到另一趣去受報。但色界與無色界的善業是「定地」所攝,必定在它所對應的禪定界地受報,絕對不會被移轉到其他處所,因此特別稱這兩界的善業為「不動業」。
【問答 295】
問: 為什麼「業習氣(業種子)」受果有盡,而「二取習氣(我法二執的名言種子)」受果卻是無窮的? 答: 論:「雖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 現代漢語解釋: 業種子招感的是「異熟果」,異熟果的性質(無記)與造業的因(善惡)不同類(性別),且必須在未來世才能成熟(難招),所以一個業種子受完果報後勢力就窮盡了。而二取種子招感的是「等流、增上果」,果與因性質相同(性同),且隨時能引生現行(易感),現行又會立刻熏成新種子,所以能相續不斷、受果無窮。
【問答 296】
問: 阿羅漢等聖者所留下的身軀,在「分段身」與「變易身」上有何差別? 答: 論:「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 現代漢語解釋: 如果聖者留下的壽命身軀,是用「有漏」的禪定與誓願所資助延長的,那它仍然屬於「分段身」的範圍,是一般二乘和凡夫所能看見和了解的境界。如果是用「無漏」的勝定與大願所資助轉變的,那就屬於不可思議的「變易身」,這就不是凡夫和二乘的智慧所能測知和看見的境界了。
【問答 297】
問: 「圓成實性」與「依他起性」、「遍計所執性」的關係為何?如何定義它? 答: 論:「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性。說於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 現代漢語解釋: 圓成實性,就是在因緣和合的「依他起性」上,恆常遠離、淨除了虛妄的「遍計所執性(我執與法執)」之後,由我法二空所顯現出來的真如理體。說「於彼(依他起)上」,是為了顯示圓成實與依他起既不是完全同一(不即),也不是完全分離(不離)的關係。
【問答 298】
問: 在見道之前的加行位中,「四善根(煖、頂、忍、世第一法)」為何被總稱為「順決擇分」? 答: 論:「此四總名順決擇分,順趣真實決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 現代漢語解釋: 「真實決擇分」是指見道中的無漏智慧(能決斷疑惑、簡擇真理)。這四善根(煖、頂、忍、世第一法)因為在行相上隨順、並且正要趣向見道的真實智慧,所以總稱為「順決擇分」。因為它們最鄰近見道,所以特別被賦予「加行道」的名稱,這並不是說前面的資糧道就沒有加功用行的意義。
【問答 299】
問: 大乘菩薩的修行法門為何被建立為「六度(六波羅蜜多)」,不增不減? 答: 論:「七十八、《解深密》等說二因緣故,六度無增減:一、饒益有情,謂前三...二、對治煩惱,謂後三...又由施等,不住涅槃,及由後三,不住生死...由此前六不增不減。」 現代漢語解釋: 建立六度不多不少,主要基於幾種原因:第一是為了「饒益有情」,前三度(布施、持戒、忍辱)能提供資財、不損惱他人並堪忍他人損害;第二是為了「對治煩惱」,後三度(精進、靜慮、般若)能克服懈怠、降伏煩惱現行並斷除煩惱種子。此外,前三度能為將來生死中帶來福報,使菩薩「不住涅槃」;後三度能產生清淨智慧,使菩薩「不住生死」。因此確立為六度。
【問答 300】
問: 為什麼「根本無分別智」能斷除迷理隨眠,而「後得智」只能斷除迷事隨眠? 答: 論:「諸見所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唯有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理故,能正斷彼;餘修所斷迷事隨眠,根本、後得俱能正斷。」 現代漢語解釋: 根本無分別智因為能夠沒有任何影像相分、親自證悟二空真理,所以能夠徹底斷除行相深遠、迷失真理的煩惱(迷理隨眠,如見惑與修惑中的無明等)。而後得智因為帶有安立的相狀,無法親證無相真理,所以不能斷迷理隨眠;但它能夠明了觀察世俗事相,因此足以斷除行相淺近、迷失事相的煩惱(迷事隨眠,如修惑中的貪、瞋、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