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春秋》(二十) - 不自舉,不還舉,不起塵

《唯識春秋》(二十)
《唯識春秋》(二十)

不自舉,不還舉,不起塵

「若彼比丘盡諸有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當於爾時,不自舉,不還舉,不起塵,不熾然,不嫌彼。

「云何自舉?謂見色是我、色異我、我中色、色中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自舉。云何不自舉?謂不見色是我、色異我、我中色、色中我。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不自舉。

云何還舉?謂於罵者還罵,瞋者還瞋,打者還打,觸者還觸,是名還舉。云何不還舉?謂罵者不還罵,瞋者不還瞋,打者不還打,觸者不還觸,是名不還舉。

「云何起塵?謂有我、我欲,乃至十八種愛,是名起塵。云何不起塵?謂無我、無我欲,乃至十八愛不起,是名不起塵。

「云何熾然?謂有我所、我所欲,乃至外十八愛行,是名熾然。云何不熾然?謂無我所、無我所欲,乃至無外十八愛行,是名不熾然。

「云何嫌彼?謂見我真實起,於我慢、我欲、我使不斷不知,是名嫌彼。云何不嫌彼?謂不見我真實,我慢、我欲、我使已斷已知,是名不嫌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