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頁,共 21 頁
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有嬰兒慧眾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
最後生菩薩《瑜伽師地論》卷第七十五:「諸有葉紙,已書正法,有嬰兒慧眾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若勸他施,亦名有罪。
除作是心:『我今惠彼,欲試其人於甚深法堪受持不?能信解不?』如是無罪。
若以葉紙書似正法及外道論,或先已書,授彼信解眾生手中,或勸他與,當知有罪。
菩薩唯應勸彼棄捨手中異論,或令書寫諸佛聖教,或自欲知彼不堅實,不應開示。
或有葉紙,猶未書寫,有來求乞,爾時菩薩應問彼言:「汝今何用如是物為?」
彼若答言:『我欲轉賣以充食用。』若此葉紙為書正法,則不應與。
有財物者,應施價直,若無價直,二俱不與,亦無有罪。
彼若答言:『我求此物為書正法。』即以葉紙應施與之,仍告彼言:『隨意受用。』
彼若欲書下劣典籍,不與無罪。如書下劣,書等亦爾。
若欲書寫最勝經典,不施與者,當知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