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親菩薩的門人 陳那菩薩《掌中論》總有六頌,彼再依六頌而釋論以成該論,此中並不承許唯識實有義,六頌分別為:
一、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分時,知如蛇解謬。
二、諸有假設事,詳觀自性時,從他皆假名,乃至世俗境。
三、無分非見故,至極同非有,但由惑亂心,智者不應執。
四、妄有非實故,與所見不同,由境相虛妄,能緣亦非有。
五、斯皆是假設,善覺者能知,智人斷煩惱,易若除蛇怖。
六、智人觀俗事,當隨俗所行,欲求煩惱斷,要明真勝義。
《掌中論》論首言於三界一切法,但唯有假名,實際上無有所取之外境,然由於異生凡夫虛妄執取真實有所取外境之故。現今意欲為彼等異生凡夫有情與未證真如法性者,一一決擇諸法自性之門,令彼等生無有顛倒法而能真解勝義,以是之故,而造此《掌中論》。
(第一頌):於繩作蛇解,見繩知境無,若了彼分時,知如蛇解謬。
陳那菩薩云:如同於非遠不分明之處僅只見依他起性之繩、遍計所執性之蛇兩者相似之事,然實際上卻未能了達繩、蛇二者差別性,異生凡夫被其惑亂之緣故,決定執取依他起性之繩法乃為是遍計所執性之蛇法。然於後時了別彼依他起性之繩、遍計所執性之蛇二者差別法已,了知由虛妄執取而誑亂生所取外境實有而了知非實有法之故,於此但為錯解繩、蛇二者,於此並無有真實事相。
再復於繩處之支分差別由於善能觀察之緣故,於依他起性之繩自體性亦不可得。如是了知之後,於此所有依他起性之繩覺獲得解脫,乃是觀察猶如遍計所執性之蛇覺,一切唯有虛妄分別之心識。如於依他起性之繩處有惑亂識,亦於彼分、毫、釐等處了知一切相乃是彼此假藉憑助,並無有實體法可得。所以言,緣他起性之繩及分等心所有相狀但唯是虛妄心識。
(第二頌):諸有假設事,詳觀自性時,從他皆假名,乃至世俗境。
陳那菩薩云:譬如於依他起性之繩等支分之處別別分析審觀察之時,了知一切法無有實體性,唯是虛妄心識之分別。如是應當了知一切諸法但唯是假名法,就像是瓶子、衣服等物,乃是藉由埿土、縷線等而成,乃至言說識所行之所知境未至破壞之時,方名為瓶子等物。此中說從他者之義,乃是說從世俗諦言說而有此法,並不是於勝義諦上說。
(第三頌):無分非見故,至極同非有,但由惑亂心,智者不應執。
陳那菩薩云:異生有情倘若重複的執取認為,一切實有假事至極微位不可分析,復無有上、下、左右之方位,於此乃是實有自體法者,此即猶如空中生花與兔生角等一樣,並不可見之故,著實無力能生空中生花與兔生角緣彼識之故,彼等所執極微實有法,決定不是實有自體性。所以此中,須說不可見因,由彼異生凡夫於此不能安立極微成實有自體性之故。如此是何種道理?由於極微有上、下、左、右方位之事的差別法之故。如同現在見到有瓶子、衣服等物,乃是因為有東、西、、南、北等方位之分別的緣故,於此等皆能現見有其支分可得。
倘若說極微是現在有法者,必定有上、下、左、右、東、西、南、北之方位差異,極微與極微之間必定有差異性之故,於此應當承許有東、西、南、北等子微之分別法故。於此即知,異生凡夫執取有此實體不變之極微,於理並不成就。亦不能說極微乃是有一自體而卻能夠有多分所成就之故,現見一切事分位有差別法之故,決定有一實體不變之極微法一定不可得。如是應當捨棄極微有實體法之謬論。所以言,智者了知三界一切法,皆是異生虛妄分別,然異生有情若欲尋求勝義妙理,不應當於此執取有實體法。
(第四頌):妄有非實故,與所見不同,由境相虛妄,能緣亦非有。
陳那菩薩云:倘若說我亦於彼等瓶子、衣服等事,而又承許彼等自性法乃是不可得,此中皆是虛妄心識之所分別。然而因緣彼等一切相狀之亂識,認為是其實有性,如同觀健達婆城以及幻人等法,認為其識是有法一樣。建立有此識法,亦不是實有之故,彼與所見事,並不相應之故。
此惑亂識於所緣境作有自體性解,然彼事自性已經說明非為實體有法。於所知境既是無法,能緣虛妄之識亦不是實有法,又為什麼令彼虛妄識有實體法呢?然於世間不曾見有法、無法能生種子,有所生芽法等,由此足見,汝說幻城等譬喻卻又執取識實體法之義,道理並不成立。
(第五頌):斯皆是假設,善覺者能知,智人斷煩惱,易若除蛇怖。
陳那菩薩云:譬如說三界一切法但有假名施設義,瓶子等麤覺既然已經除遣了,就應當了知一切法乃從名言而有其事。於此能夠善觀察者而能了知此等法已,即於依他起性之繩處,所執取遍計所執性之蛇怖生起一切除遣,再反覆審度思惟了別彼依他起性、遍計所執性二者之差別,而於依他起性之繩等處虛妄執取亦無有。如是而觀時,於一切能生離染污之法易速蠲除,於煩惱羅網以及一切有漏善、惡、無記業果自當斷除消滅。
最後,第六頌說:
(第六頌):智人觀俗事,當隨俗所行,欲求煩惱斷,要明真勝義。
陳那菩薩云:猶如世俗人一樣,於一切世俗事相法,如瓶子、衣服等處,執取以為彼等真實有自體性,而名之為瓶子、衣服等物。智者亦是如此,應當隨順世間法,而創立建造出世間法之言說,然卻於此了知一切法非實有自體性。若是於此等生起法樂善解觀察一切煩惱過失而尋求真解脫者,宜當於如此真勝義諦之中周遍推敲尋求,如理作意觀察,於所取一切境處以及能緣虛妄心識二取法能於此煩惱繫縛不再生長。
以上四論唯識所說,於此當深思觀察,世俗異生凡夫於此當生唯識正義,亦能了知月稱論師所犯相符極成過。如同說中觀,世俗人執取有一非有非無之中法可得,而執取有一自體涅槃真如法性可得,不論執取自空、他空見,皆乃是執取有自體法見,皆非中觀正義。
民國壹佰壹拾壹年柒月捌日